本可避免的深圳湾燃气爆炸悲剧

跟着江水浪花在旅游 2024-12-15 08:59:24

深圳湾燃气爆炸事件,本是一场不应发生、也可避免的事件。

根据媒体报道,事件发生前一天,有居民向相关部门反映,有燃气泄漏。燃气部门也进行了逐户排查,只是由于有的房屋家中无人,未能进入。

也有媒体报道,发生爆炸的房屋是法拍房屋,长期无人居住。

根据相关规定,法拍房在法拍之前是已被查封,但在查封法拍期间,参加法拍者是可以去现场看房的,看房的程序是向法院报名,由法院统一安排时间。看房的目的是:目前房屋的质量状况、所处位置以及现房内所有设施如何等等房屋信息。

按常规理论,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燃气是不应发生泄漏的,因为管道是处于一个静止状态,静止状态下的燃气管道密封状况多是不可能被打破的(说明:我家燃气计量表上是有自闭功能的,如一周左右未使用燃气计量表中的阀门自动关闭)。

深圳湾的燃气爆炸房屋,长期无人居住,但不等于没人进入,法拍房或挂牌出售房,均可现场看法,那么现场看房时,就不排除曾有人查看过燃气设施,而查看了燃气设施,也就不排除查看后未能关闭阀门或关闭不完全的状况,此时如果用气设施未关闭或管道有泄漏,就会产生燃气泄漏。那么,组织看房的一方,在走前认真检查一下安全状况,是完全必要。

再说说燃气部门的检查,燃气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进行现场逐户检查,个人分析是应当燃气部门去后,也嗅到了燃气的气味,于是才会开展逐户的检查。只是可惜,未能全面到户,而泄漏源又在这几户未进行检查的住宅。

当然,媒体没有报道燃气爆炸前几天是否有人曾去看房,我自然也无从知晓是否曾有人看房。如果说:看房过程能注意安全,走前认真检查一下,这才是最安全的。再者,燃气部门检查时,在未排除燃气味来源之前,积极通过相关部门查找相关人员找钥匙,进户检查这是应当的。根据安全检查规定,在未查到燃气味源之前是不应停止的。而且现代科学是如此发达,完全可用先进的设备技术进一步的分析检查。

当然,也许燃气部门检查人员,认为长期无人居住房屋,是不可能泄漏的吧,自认为燃气气味只是虚惊一场,故未进行更彻底的检查。

当然,爆炸发生的房屋是否是法拍房或长期无人居住房屋,未见相关部门的正式报道,这只是一个在化工企业的老工程师根据媒体披露的文章说谈的一点点个人看法,供相关部门参考。

爆炸悲剧已发生,愿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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