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化妆品“漏标”防腐剂未必违法!

清扬君 2024-09-04 19:42:48

近日,化妆品行业中因防腐剂标识问题而引发的争议不断,特别是薇诺娜、如薇、瑷尔博士等品牌成为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这些讨论不仅触动了消费者的敏感神经,也给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了不小的挑战。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香化协会”)对此进行了权威解读,明确指出化妆品中“漏标”防腐剂并不必然构成违法行为。

百度词条显示,中国香化协会成立于1984年8月21日,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工业协会。中国香化协会是由香料香精、化妆品生产企业及其原料、设备、包装企业和相关科研、设计、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现有会员单位1200余家。

中国香化协会,作为化妆品领域内极具权威性的组织,不仅深度参与了化妆品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的制定与修订过程,还积极组织宣讲培训活动,确保这些规范得到全面理解和有效贯彻实施,从而在行业内发挥着举足轻重的指导与引领作用。

中国香化协会官网截图

2024年9月4日,中国香化协会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化妆品标签中防腐剂标注的认识》的文章。文章强调,防腐剂在化妆品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们确保产品不受微生物污染,保障原料的稳定性,从而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中国对化妆品中防腐剂的使用实施了严格的监管,所有使用的防腐剂都必须遵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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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化协会解释称,化妆品中的防腐剂使用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生产过程中有意识添加的,用于保持产品稳定性的防腐剂,这类防腐剂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明确标注;另一种是为了确保原料质量,在原料中添加的微量防腐剂,这类防腐剂在最终产品中的含量极低。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截图

因后者在使用目的、带入形式、含量等方面有别于前者,所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3年发布的《化妆品配方填报技术指导原则》明确指出,这些微量成分不属于化妆品配方成分。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五)》中也支持了这一观点,认为为保证原料质量而添加的微量抗氧化剂、防腐剂、稳定剂等成分,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其标注方式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在标签上标注,也可以不标注。

来源: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2024年8月7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处理韩束化妆品未标示检出防腐剂一事的答复告知书中,再次重申了上述技术指南和监管问答精神,确认了上述原则。这表明,只要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要求,化妆品“漏标”防腐剂并不一定构成违法行为。

中国香化协会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理性看待相关“化妆品检出未标识微量防腐剂”的报道,切勿因不实报道而产生“舆情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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