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遭砍四刀反击致死,法院判十年!自卫还是互殴?正义何在?

以冬聊武器 2024-09-19 02:53:13

今儿咱们得聊聊一件挺让人揪心的事儿,发生在内蒙古阿尔山市的一个小区里,故事的主角是位46岁的老师郝大哥,还有他的“冤家”郭某。这事儿啊,得从2020年的那个夏天说起。

郝大哥是个本本分分的教师,平日里教书育人,没想到因为点金钱上的小摩擦,和郭某结下了梁子。2020年8月17号那天,俩人又在电话里吵得不可开交,火气那叫一个旺。郝大哥想着回家消消气,结果一踏进小区,就撞上了等在那儿的郭某,手里还攥着一把明晃晃的菜刀!

“嗖嗖嗖”,几下子,郝大哥毫无防备就被砍了四刀,血一下子就涌了出来。旁边同行的王大哥一看,这哪行啊,赶紧上去夺刀,一番挣扎后,总算把刀给抢了下来,扔得远远的。郭某一看,嘿,家伙事儿没了,人还受伤了,撒腿就跑。

郝大哥哪咽得下这口气,捂着伤口就追了上去。跑了没多远,俩人又碰上了。这回,郭某没了刀,但不知从哪儿摸来块砖头,照着郝大哥就砸。王大哥一看,这哪成啊,上去一脚就把郭某踹倒了。郝大哥也火了,捡起地上的石头就反击。

这一来二去的,俩人都受了伤,被紧急送进了医院。可没想到,郭某在医院躺了二十多天,病情突然恶化,就这么走了。这下子,郝大哥也被警方带走了,说是故意伤害。

一审法院判了郝大哥十年有期徒刑,说他这不属于正当防卫。郝大哥心里那个冤啊,立马提起了上诉。二审的时候,双方那是唇枪舌剑,郝大哥坚持自己是正当防卫,而公诉方则说,第一次砍人后郭某都跑了,伤害算结束了;第二次再动手,那就是互殴了。

这事儿吧,听得我心里头也是五味杂陈。咱们老百姓啊,遇到这种事儿,真的是手足无措。你说郝大哥,好端端地回家,结果挨了四刀,换谁不得拼命啊?可法律它讲究的是个程序,是个度。但话说回来,这个“度”到底怎么把握,才能让老百姓心服口服呢?

我个人觉得啊,法律它得有人情味,得能保护那些真正受到威胁的人。你想啊,郝大哥被砍了四刀,那得多疼啊,他还能冷静地分析郭某是不是来补刀的吗?他当时想的,肯定是得保住自己的命啊!至于后来捡起石头反击,那也是人在极度恐惧和愤怒下的本能反应。

再者说,郭某拿着菜刀砍人,这本身就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法律应该对这种行为给予严厉的惩罚,而不是让受害者因为自卫而背上沉重的罪名。咱们不能光看结果,说谁受伤重谁就有理,那不成了“谁弱谁有理”了吗?

这事儿吧,也给我们提了个醒。遇到纠纷,还是得冷静处理,别动不动就动手。但真要是遇到了危险,咱们也得勇敢地站出来保护自己。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咱得珍惜啊!

至于二审的结果嘛,咱们还是静待法院的公正裁决吧。希望法律能给出一个让大家都信服的答案,让正义得到伸张,让善良的人不再心寒。毕竟,法律是保护我们的最后一道防线,它得让我们相信,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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