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激励政策,古已有之。东汉新息县长贾彪的离谱激励措施,真是闻所未闻、空前绝后。
新息大致位于今天河南的息县,大别山区。贾彪被称作县长而不是县令,是因为古代它们是有区别的,人口一万以上的县长官是县令,人口一万以下的长官为县长。
可见,新息的人口较少,生育是个大问题。说得极端点,要是人口继续减少,贾彪县长当得理不直气不壮,只怕要出溜到亭长级别。
严格来说,新息人是不愿意养孩子,而不是生孩子,因为在古代避孕是个难题,生不生不好控制,养不养则便于操作。
生而不养,推测而言,是生下来之后早早扼杀了小生命。父母这么做,不是出自本意,虎毒尚不食子,更多是因为贫穷,养不起养不活。
这个时候只得官府出面。贾彪就严格制定人口激励政策,不是朝廷的统一政策,只是新息的土办法。
规范地说,不是激励政策,而是防范扼杀婴幼儿的政策,是反向激励政策:凡是不好好养孩子的,和杀人同罪,杀人偿命,这是刑罚中的顶格,最为严厉。
贾彪这么做,是有现实考虑的,没有人,就没人干活生产,也就无法征兵收税,劳役也无人参与。这样就不能完成朝廷的任务,光有土地没有人口,这县长当得有什么意思和价值?
在这样的背景下,贾彪还有个故事。当时新息城南有盗贼横行,城北有妇人杀子。贾彪带人前去处理,手下人都要奔着缉捕盗贼而去,但是贾彪不干。
不干的表现是大怒,他的理由是,贼寇害人,因为他是贼寇,符合常理,没有什么奇怪的。但是母亲害死儿子,则有悖人伦天道,是可忍孰不可忍。
贾彪于是带人到了城北,处理了这起杀子案。怎么处理的,史书上没说,按照贾彪此前定下的政策,不死也得把牢底坐穿。贾彪的目的不在于收拾这个母亲,而更多是为了震慑其他夫妻。
这件事的即期效果是,城南的贼寇听到消息后,受到触动,非常惭愧,绑了自己到县衙投案自首了。这是意外的收获。
贾彪意不在此,他要的是人口增长,这是他做事的远期效果。几年下来,新息新生儿增长了好几千。人们都说,这是贾爸爸生的孩子,把这些孩子都取了“贾”的名字,比如刘贾、李贾。
贾彪的做法很粗暴,却很见成效,虽然和朝廷政策不相吻合,但是载于《后汉书》《资治通鉴》,作为贤臣而被赞誉,说明颇受主流价值观认可。
事急从权,不拘一格,也是圣人对读书人和官员们的教诲,贾彪是他们当中被称道的典范。
只是再寻根究底就会发现,贾彪只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没有从根子上解决问题,是治标不治本。新息人不愿养孩子,根子是穷,贾彪作为一县之长,更重要的是发展经济,让老百姓有条件有能力生孩子养孩子。
不准杀孩子,是堵,让大伙儿乐于生养孩子,才是疏。大禹治水,证明疏比堵管用。做官理事和治水是一个道理,也要抓住问题的牛鼻子,重在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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