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广东省江门市的街头出现了一名拾荒女!30多岁,身材瘦小,沉默寡言,很少有人意识到她的存在。
直到2009年年初,一名叫莫东的打工人注意到了她,两人聊了起来。没想到这一聊,竟然揭开了一宗十几年前的旧案。
拾荒女告诉莫东:之所以拾荒是因为找不到回家的路,只知道自己是广东省阳春市东吉村人,父亲叫陈启深。
莫东经过打听得知:阳春市确实有一个东吉村,村子里也确实有一个叫陈吉深的农民。
巧合的是,陈启森二女儿失踪了,只不过失踪的时间是在16年前的1993年。
他的女儿叫陈甘群,失踪的时候刚满14岁。出事的那天早上,陈启深准备下地干活前,女儿还亲手给他做了早饭。可等他中午回来的时候,却发现女儿不见了。
陈启深找了很多天都没找到,于是向当地警方报案,但由于缺乏证据而没有立案。
如今这个出现在200多公里远的江门大街上的拾荒女,自称是自己的女儿,可信度有多大?
在得知消息的当天,陈启深就赶到了江门。
结果是悲喜交加!虽然16年没见面,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来是自己的女儿。
随后,陈甘群一五一十地描述了当年发生的事情!
1993年的一个上午,邻居大婶陈桂玲找到了她,说是要带她到外面去打工当保姆,月薪有1500块。
但陈甘群不愿意去,陈桂玲点上一支烟,向她脸上喷了一口。陈甘群一下子就昏过去了,等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后来她才知道,自己被邻居以3800元的价格,卖到了离家100多公里远的广东省罗定市的一个偏僻的乡村,买主叫康有雀。
时年35岁的康有雀比陈甘群大20多岁,而且手部有残疾,一直找不到媳妇。
康有雀把陈甘群买下来后,为了使她就范,先是关了起来,不久后的一天就将她强奸了。
第二年,年仅15岁的陈甘群生下了第1个儿子,康有雀暂时放松了对她的监管。
1995年,一心想回家的陈甘群第一次逃离,但在半路上又被抓了回来。结果又是一顿打,手上的伤痕至今还能看见。
随后又六次逃跑,终因人生地不熟,年龄又小,再加上身无分文,陈甘群都被抓了回来,每次被抓回来后免不了一顿毒打。
之后,陈甘群又为康有雀生下了两个儿子。
一家人生活过得很艰难,康有雀遇到不顺心的事,就把气撒在她的身上,非打即骂。
2005年春天,陈甘群再次逃离!她躲进了一辆正在装货的大货车的底盘,就这样随车来到了江门。
由于常年过着封闭的生活,陈干群基本上失去了和人沟通的能力,弄不清楚家里的准确地址。
好不容易逃出来的她,在江门市区流浪,依靠拾荒度日;直到2009年,遇到了来江门打工的老乡莫东,才和家人联系上得以团聚。
女儿的悲惨遭遇让父亲生气生痛心不已,陈启深想找陈桂玲讨个说法,可是对方早已跑路了。
于是,陈家向当地警方报案。
经过调查,警方确认:1993年,邻居陈桂玲和另一名妇女,以打工的名义将陈甘群骗到了广东省罗定市,再以3800元卖给了当地农民康有雀。
就在陈家人认为陈桂玲将要受到法律严惩时,警方却给了他们一个意外的答复:这起拐卖妇女儿童案,已经过了追诉时效,决定不予立案,让陈桂玲赔一点钱算了。
原来,刑事犯罪是有追诉时效的,时间长短根据最高刑期确定。
根据1979年《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罪名最高刑期为10年,追诉时效也是10年。
如果有加重情节,刑期最高可达15年或者无期徒刑,追诉时效延长至15年或者20年。
警方没有发现嫌疑人陈桂玲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等法定加重情节,认定这是一宗普通的拐卖案件,因此追诉期为10年。
而陈甘群是在1993年被拐卖的,到2010年已经接近17年,超过10年的追溯期。
这样的结果让陈家人难以接受!
被拐卖时,陈甘群仅是一名14岁的天真少女,如今却是一个有着三个孩子又伤痕累累的少妇了。
由于长期处在被监视和压抑的环境之中,她不仅身患多种疾病,精神仍然处在极度紧张和恐慌之中。
陈甘群认为陈桂玲的行为不仅给自己带来了十几年的磨难,而且还葬送了她一生的幸福!
这样对受害人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