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义士—刘光第的穷苦京官生涯

岑岑说历史 2024-08-20 01:56:37

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刘光第是1883年的进士,当时被授予候补刑部主事的官职。但是他却回家了,因为他当不起这个官。他预估过,一家人在北京生活,每年至少需要五百两。但是每年的俸禄才六十两。这个官怎么当?直到五年后,他的一个族叔,看到家族里好不容易才出一个进士,不当官太可惜了,于是补助他每年二百两。刘光第这才离家前去北京就职。

这样一年也才260两,远远不到五百两的数字。那他怎么活呢?

接下来我们计算一下刘光第在京城的经济生活。

俸禄

清廷的俸禄分为俸银和俸米。刑部主事是六品官,每年的俸银为六十两,禄米六十斛。按律京官可以领双俸,但是他是候补官,只能领单俸。而且六品和六品以下的官员只能领老米,五品才能领新米。很多官员把老米卖给米店,换回三分之一的新米。好在刘光第一家穷人出身,愿意吃旧米。这样一来,每年有60两的收入和六十斛的老米。

印结费

清代特别是在晚期,卖官非常盛行。但是清廷对买官人员是有资格认定的。三代以内有从事娱乐行业,警察等,是不允许买官的。但是如何证明该员是否合格呢?当时的解决方法是买官的人同省京官联名作保。

在早期的时候,本省官员还是会比较严格地调查买官的人员背景,买官的人员也会送给京官一些好处,请他们在自己的文件上盖章。这个费用就叫做印结费。但是到后期就越来越敷衍,京官基本都是拿钱就盖章。吕留良的后人背负着罪人的身份地,居然也买到了监生。详细请看本人的《被流放宁古塔的吕留良家人,为何在乾隆朝再次被抄家流放?》

因为京官分处京城各地,新来的买官的人大部分不认识。为了高效地提供盖章的业务,在京的各省官员,基本组成了一个自发单位“印结局”。由专人负责盖章,然后按月给大家分钱。具体数额看各省买官的人数量,各省不一,江浙等地每年能分到一千多两。刘光第所在的四川大约每年二百两左右。这个数字也是超过他三倍的俸禄了。

刘光第是官清廉,但是对印结费是认同的。朝廷也知道这件事情,基本公开承认。前面提到每个印结局有一个专人负责,这个负责人按例会拿到最多的好处。所以京官们为了抢这个负责人的位置,也经常大打出手。有次直隶的官员闹得不可开交,分成了几个团伙,分别到吏部注册。搞得吏部不厌其烦,勒令他们尽快解决,否则取消直隶买官的资格。

地方资助

帮助刘光第最多的自贡盐商刘举臣。他是刘光第的族叔,每年固定帮助他二百两。

另外一个对刘光第帮助比较大的是富顺县令陈锡鬯,陈锡鬯和刘光第有师生之谊。知道这个学生当京官困苦,所以每年都支持他100两。

所以亲友共计支持他每年三百两。这个官当的...

冰炭费

冰炭费是地方官员来京的时候,给军机大臣和同乡官员送的好处费。刘光第刚入官场的时候也收过这笔钱,但是几年后,他开始拒绝再收这笔费用。

总结

刘光第基本上就是最穷的京官代表了。清廷的政策基本上就是“逼良为娼”,刘光第在刑部担任主事多年,审核过无数的案件,想给他送礼的人不要太多。有几个官员能在如此清贫的条件下,守住自己的底线呢?

清廷还有一个不要脸的口号叫“永不加赋”,说的很好听,然后把县里收到的税银全部收走,就给县太爷留几十两银子。县太爷就拿着几十两银子和十几个衙役,恐怕税都收不来了。真的收不上税,县太爷要被抄家的。只能耗上加耗,赋上加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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