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萧山新塘的彩虹社区发生了一件让人揪心的事儿。
一位住户在小区里遛狗没牵绳,结果小狗追着一个小女孩跑,吓得孩子不轻。
孩子的爷爷一气之下把小狗给摔死了,这下事儿闹大了,狗主人报了警。
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和社区赶紧介入,开始调解这起纠纷。
有人觉得狗主人没牵绳是不对,有人觉得孩子爷爷的做法也太极端了。
这事儿一出,网上的吃瓜群众议论纷纷。
为什么要调解,什么理由调解,不栓绳违法在先,请问为什么要调解狗主人道歉,赔偿孩子精神损失费,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城市征收养狗税,每条一万元起!!首先必须证明,狗是你的。有狗证的。其次就是,国家有犬只管理规定。你先犯法。小孩的爷爷,正当防卫。这种事绝不能调解,人命大于天,狗出门不牵绳还追赶未成年人,狗和狗主人100%的责任,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荒唐至极!这狗主还有理了?还敢报警?相关单位还要调解!还真把狗跟人平等了?不栓绳遛狗本身就违法了!网上发言少一点戾气。养狗失德之事虽然屡见不鲜,经而仍应就事论是。此事件之源为养狗人违规未牵绳导致狗追幼童在先,幼童家长因此而摔死小狗在后。当前法治社会,从法律的角度讲,前者违反了养狗的相关法规,后者岂非也违反了侵害他人财物的法规吗?小狗追人,首先错在狗主,即便危及人身安全,亦当视情况而定,岂能不分轻重,置小狗于死地?小偷偷窃固然可恨,然而可否因此将其重伤或置之死地吗?狗主人报警后,希望警方把不栓绳的狗主人也行政拘留。狗主人应赔小孩的精神损失费和打狗费。严格养犬立法,遛狗不牵绳罚款一万,狗咬人的话主人拘留,狗随地拉便罚款一千,只有严格的法律,才能规范养狗。8月底,邻居亲戚家的孩子一岁多,在监护人的眼皮底下被一只大狗疯狂的撕咬,直至狗被打死才得以救下孩子,目前北京儿童医院重症监护室住半个月了,命保住了但小女孩的一半脸被狗咬至神经坏死, 可想而知一辈子的以后………让人心疼的孩子,和维护狗的命,那个更值得让人心痛,想想吧!不需要调节。直接按照法律法规制裁养狗者。不能让这些蛮横不讲理的人在社会上为所欲为。要让他们付出代价。人命大于狗命,这种和稀泥式的调节助长了不负责任的养狗人歪风邪气,狗主有错,更错的是给他撑腰的,让这种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首先,狗主人未栓绳遛狗,有错在先,这个不送质疑。狗狗出于天性,追逐小孩,并不是要咬他们,而是想去讨好,家长反应有些过激。当然,说到这,肯定有人会喷我,这个我不辩解。但说到底,狗狗是狗主人的私有财产,老人的举动谈不上正当防卫,需要赔偿。不要说对方有错在先,试想,有人把车停在你的停车位上,你能把他的车砸了吗?其实,我还想说,老人的戾气太重了,狗狗追逐,你可以把狗狗驱赶开,甚至踢开,不至于摔死吧。调解什么,依法办事就是了,先说遛狗不牵着违不违法?再说摔死小狗是不是正当防卫?非得等狗伤了孩子闹出大事你赔得起吗?有关部门不能和稀泥,得有是非观正确引导。不栓狗绳有理吗,追小女孩受惊吓,没找你赔惊吓费不错了,带医院检查,一切费用都该你付结语在社区生活中,我们需要更多的理解和沟通。
无论是养犬人还是社区居民,我们都应该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环境。
加强社区文明养犬的宣传和管理,提升邻里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