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倬云:前帝国时代:封土建国与天下观念的形成

幼乾元 2024-07-31 18:08:48

周人以小邦克服商人,建立了分封制度,则是上述同心圆模式之外,另立一个网络结构的模式。也许因为周人自己实力不够强大,却又必须在击败殷商之后,由分封姬姜二姓的亲戚,各自率领一些武力,长驻于若干要地,以这些“点”,拉成几条“线”,方能控制相当广袤的“面”。周人到了文、武两代经营天下,在成康两代,大致完成了分封网络。这一个巨大的工程,也许是由周公主持其编织。重要的几个点,宗周(关中),是周人的根本之地,成周(洛阳附近)是东方发展的总基地。两个王畿之间,由虢与申维护,封晋在黄河以北,捍卫北面。成周是东都,由周公主持国政,在两周(指宗周和成周)之间来回办事。成周四围,有卫、蔡、管,(后来又加上郑)监视商人后裔宋,东南面的汉水淮水上的诸侯,拉成南方的阵线。东面,齐鲁两个大邦既控制山东诸夷的故土,又扼住北面通辽的咽喉。在北方,则放下邢燕,掌握渤海平原。整个分割网络,形成一个大弧形,覆盖了今日陕、晋、豫、鲁、冀的黄河、汾水、济水、汉水、淮水,及渤海湾“九河”诸地区。环顾同时的古代文明,西周的布局,气魄宏大,罕见足以相比的例子。

西周分封,将亲缘关系维持封建网络,宗统与君统相叠,血缘与政治结合,这双重结构,为中国文化传统,留下了深刻的烙印。更须注意处:诸侯带去封地的武力,周人之外,还有殷商遗民;诸侯在封地,又结合当地族群,与其精英分子,互结婚姻。于是,无论哪一个封国,都是若干族群与文化系统的融合。周人与殷商文化,渗透各地的地方文化;同时,各地还有其地方文化的同化作用。日久之后,诸侯必然“本土化”,不免与中央逐渐疏远。是以西周分封,建构了各地上层的周文化礼制,也孕育了后来网络崩解的结局。

宗周王畿之内,周人也分封近支王子及贵族,使其各有封邑,平时足以自养,有事可以勤王。但是王畿面积有限,姬姜子弟亲戚,人数有增无减。再加王畿西北两方,都不断有外来族群,各受后方其他族群的压力,渗入宗周王畿。为了抵抗外力侵入,周王室又常调动东土武力,西入王畿,他们也往往留驻不去。关中本是膏腴之地,却也经不起大量人口的压力。封邑日多,王室能够直接调动的资源日少,“根本之地”相对于东方,失去了总后方的优势。

是以,西周分封,诚然有其巧妙之处,却也有先天带来的弊病,分封越多,宗周越弱;时间越久,亲情越疏。于是西周晚期,厉王幽王两代,即使中间夹了一代力求振作的宣王,终究因为天灾人祸,内忧外患,纷至沓来,宗周灭亡,王纲解组,那一个庞大的网络,一旦崩散。西周历史,也正是一个佳例:任何系统,都是变动不定的,变动之中,如果失去了调节能力,这个系统即会崩解!

西周发展的轨迹,在春秋时代,又重演了一次。西周沦丧,东方诸侯,没有了王室的约束,亲情戚谊,都挡不住大国兼并小国。大小诸侯,终于并合为十几个国家,其中又以晋、齐、宋、鲁、卫、郑为主要列强。这些原来分封的诸侯,蔚为大国,各自拥有数倍到数十倍的土地与人口。在春秋开始之后的第二代及三代,上述诸国,也都分封子弟与功勋,以掌握广大的领土与人众。于是,西周分封制度的先天弊病,终于导致这些列强内部的变化。鲁的三桓,郑的七穆,齐的陈氏,以至三家(韩、赵、魏)分晋,处处是卿大夫挟制国君,这是又一次分封制度崩解,春秋的封建国家,遂转化为战国时代的列国体制。

后世中国历史上的朝代,至少西汉(公元前202–公元26)、西晋(265–316)、明代(1368–1644),都曾试用分封制度,期盼亲戚骨肉屏藩。但是,这三次尝试,都引发了骨肉相残的内争,终于不能不终止分封。

西周瓦解,那一次“礼坏乐崩”,不但当时的诗歌有深切的悲叹,也使时时在纷扰中的春秋人士,不断感伤这一文化秩序的崩溃。《左传》中记载了一些哲人的观察与反省,孔子则是以重新阐释西周秩序,界定了儒家政治文化的理念。嗣后数千年,孔子以下,孟子、荀子、韩非、董仲舒、柳宗元、张载、王夫之、顾炎武、黄宗羲,以至康有为……学者们不断阐释孔子理想中的周代政治文化。孔子,这一位雅斯贝尔斯(Karl Jaspers, 1883-1969)枢轴时代的思想家,将周代家长权威与政治权威相叠合的王制,改组为中国文化的理想政治体制。

综合言之,王者承受天命,以宗族大家长的身份统治天下的众民。亲情戚谊,转化为民众同胞的情怀,亦即王道,这是天下共同生活的基础。天命并非永远由同一王室承受,失德的王室,失去天命,天命由另一有德者承受。天听天视,反映于民听民视(《孟子·万章上》),因此天命与人民的拥戴乃是一致的。王者秉天命而治,但是王者是天命的象征,天与人之间的联系,王者无能无为的垂衣而治。具体的治理,需由王者选择当世的贤能,量材分工,推行仁政。这一理想,开放了中国皇帝与文官系统共治天下的传统。

天命由天而降,是以王道所传,遍及天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王政所治,不是任何族群的民族国家,而是天下。“天命靡常,惟德是亲”。因此,不但没有万年长承天命的王室(例如日皇自称的天皇世系),也没有哪一个族群是选民(例如犹太教的以色列人)。

从这些阐释的基础上,我们还有很大的开拓空间:天下为一体的观念,可以为全球化现象开拓一个人类社会的共同体。从怀仁博爱,可以与公平正义的理想配合,开拓全民的福利社会。由天命与人性、人的尊严配合人权思想,可以开拓民主自由。正如枢轴时代的人物,孔子创造性地将现实转化为理想,他将封建礼仪提升为普世伦理,将血缘亲谊,转化为仁道王政,将分封的控御体制,转化为大同的天下。在其它文明体系,佛陀创造了慈悲与无为,犹太先知与耶稣创造了神的大爱,这些枢轴时代的人物,留下无限资产,使人类不是仅为了生存而活着,却不断阐释旧事物,提升平凡与伧俗,进入更高的境界。西周分封网络的历史事实,经过孔子以及后世的阐释,遂有无限空间供我们进一步开拓,进一步提升。汉代儒生的〈礼运〉“大同”章,宋代张载的《西铭》,都是我们向往的境界,提示我们不断为改善现实世界,作进一步的努力。

回到中外关系的课题:春秋与战国两个时期的区别,前者是列国体制的萌芽,后者是列国体制的完成。

春秋时期的诸侯,正在逐渐发展“国家”形态的共同体,可是华夏诸侯还归属于同一个礼教秩序内,这一礼教秩序则是西周王权与亲缘权叠合的组织。在这一礼教网络内的诸侯有一个共同的“我”体,礼教秩序之外,或则领地内的“国人”与“野人”,或到瓯脱地带(即边境荒地)的夷狄,都是“他者”,而华夏世界的最大“他者”,则是北方芈姓与江汉土著合组的荆楚。在春秋早期,北方的狄人是齐桓抵御的“他者”,数下去,荆楚成为华夏世界长期对抗的“他者”,到了孟子的时候,“南方”还是孟子心目中的外地。后起的吴越,则是在华夏与荆楚两个世界边缘,也可说是新兴的“他者”。

汤恩比(Arnold J. Toynbee, 1889-1975)所谓“内在的普罗”(Internal Proletariat)与“外在的普罗”(External Proletariat),与诸侯国内的“他者”,及华夏世界之外的“他者”,颇可互相比较。无论内外的他者,都衬托了“我人”的内部凝聚。是以,在华夏的世界之内的诸侯,即使经常疆场相见,不断弱肉强食,还是有一套大家遵守的礼教。周王已没有实际力量了,王室的空架子还存在,诸侯盟会时,“王人”亦即王是代表,还是居上位。齐桓晋文,树立霸业,可是在王室之前,还是臣属。有名的事件:周襄王二十年(公元前632),晋文公召周襄王来会,周王却以周王“巡狩”,召见了诸侯之长的晋文公……(见《史记·周本纪》)。春秋列国之间,有一些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矩,例如:不许拦阻赈灾的粮食、不许将洪水排入邻国、不许收容别处的逃奴……等等,甚至在战场上,也不许低阶人员对敌方高阶人员无礼、不许再次伤害已经负伤的人员、不许俘虏头发花白的老人……。但是这些都是“君子”之间,亦即贵族阶层的内规,正如刑法是用之于被统治的“小人”,礼教是属于贵族的。

我们必须注意,“我人”与“他者”之间的界限,在春秋之世,却也不断改变,华夏秩序逐渐延伸于内外的他者,终于蜕变为中华文化圈。华夏与夷狄,不是对立,而是逐渐转变。楚秦吴越,都纳入了这一个庞大文化圈,编织了许多祖先谱系,将这些本是圈外的群体,一概收纳于圈内。

孔子的时代,正是周人封建伦理稀释殆尽。封建社会结构也在急剧改组,原有社会阶层,不仅个人遭遇荣枯升降,总体也已在崩解之中。孔子与一些同时代的人,其实没有亲身经历西周覆亡,但他们却真切感受旧秩序的水土流失。“礼坏乐崩”,正是他们感受的巨变。

孔子面对社会脱序,眷念理想中旧社会的有条有理。他一生致力于重整失去的伦理秩序,却不是恢复封建,而是将其中原来封建结构的理想成份,扩大为人间应有的普世伦理。于是对于主君的忠,转化为处世待人的诚敬;行之父母的孝,转化为对于祖先的眷念;对待下级的仁,转化为对众人的惠爱;又将诚敬(忠)宽恕结合,以诠释“仁”的内涵;封建伦理的“义”,原来是“应然”的行为,则转化为由内心的仁,表达为人际关系“应然”的互动。凡此转化,都将封建社会上层自诩为文质彬彬的伦理德目,转化为人类未来应有的人性本质,人人应予自修,庶几可以达到的境界。

这是在文化大崩解之后的大突破。孔子的重大贡献,即在将社会上层精英自设的理想,阐释为“人”的“应然”本质,而且也是人人不必假借外力(例如神恩),全凭自己努力可以做到的提升。

孔子与其它儒者的贡献,亦即建构一个普世价值的伦理秩序,为东亚的人类界定了数千年的“文明”,也规范了这些人的行为。数历史上足以与这一宏伟功业相比的,只有犹太-基督教系统与佛陀建立的佛教系统,两次同样重要的史事。

以色列人曾自诩为上帝的选民,他们经过上帝的许诺,可以成为“神恩”内的“善人”。但是经过屡次的国家覆灭,族人离散,他们的先知们,已将神的承诺,解释为神对人的期许。犹太人屈服于罗马帝国时,耶稣与保罗,更将以色列选民的神,转化为人类共有的神。这一转化,也是在文化大崩解之后的大突破。佛教的兴起,是在由婆罗门教的繁文缛节,不足以抚慰列国争斗的人间苦难之时,释迦牟尼放弃了自己的家与国,为世人启示了一个不受俗世身份约束的“空”中见如来,体认慈悲的普世意义──也是大崩解之后的大突破!

中华文明系统,是由儒家界定了普世的人文价值。这一系统,既是普世的,当然不再有“自─他”的对立,但有个人悟解的深浅之分,也有从“无知”走向入文明圈的远近之分。这一文明境界遂是由浅到深,由无知走向开化的逐步进程。

儒家界定的普世价值,可看作发展的过程,逐步提升。其社会关系圈,遂是由己及人,由亲及疏的同心圆,一层一层,有不同性质的人间伦理。这一社会关系圈,投射于中国对与四邻的关系,遂是理想中“近者悦,远者来”(《论语·子路》)的“向化”,没有绝对的“他者”,只有相对的“我人”。几千年来,所谓“天下”,并不是中国自以为“世界只有如此大”,而是以为光天化日之下,只有同一人文的伦理秩序。中国自以为是这一文明的首善之区,文明之所寄托,于是“天下”是一个无远弗届的同心圆,一层一层的开化,推向未开化。中国自诩为文明中心,遂建构了中国与四邻的朝贡制与内部边区的赐封、羁縻、土司诸种制度。正因为中国中心论,几千年来,中国不能适应与列国平等相处。直到近代,中国人似乎还难以摆脱这层“心障”,一个原本是胸臆开放的普世主义,却又成为自设的局限!

正因为这一文化圈观念与政治圈观念的叠合,有些东亚的其他国家也会自我期许是中华文化的正统:日本、韩国、越南……都曾经自称为“中华”,过去有过,目前也有。

将这两个观念分开,则是中国人将“天下”看作文化,将朝代看作国家。顾炎武即曾说过亡国不是亡天下(《日知录·正始条》),后者比前者更为严重。

从东亚的“中华和平”(Pax Sinica)中,中华秩序的存在,似乎减少了不少列国之间的战争。相对于欧洲历史,东亚的国际战争,大多是北地游牧族群与中国之间的攻防。东亚其他地区,列国之间的大小战争,论数字、论规模,比欧洲的攻伐斗争,确是好些。

摘自《我者与他者:中国历史上的内外分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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