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斤芹菜赚14罚10万,他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梅梅的的趣事 2024-09-26 04:06:03

话说村里的老陈头平生两大爱好:

1、爱赶会,听说那有会,他比谁跑的都快。

2、热心肠,左邻右舍有个啥事托福给他,都是尽力而为,绝不含糊。

这邻居李大哥今年的芹菜长的好,这就托老陈头赶会了帮忙卖个70斤。老张骑着自己的自行车,驮着70斤芹菜就去镇上了。可自己也不会做生意呀,就把70斤芹菜卖给了菜贩,赚了14元,勉强够今天的午餐了。

可就是这一次简单的卖菜,让老陈人生第一次摊上大事了。当地市场监管局在检测农残的时候,检测到了这个菜贩的芹菜农残超标,就顺藤摸瓜找到了老陈,对他开出了5万的罚单。

老陈是有一点懵的,但是看到市场监管局那一群的工作人员,也不敢反驳。就把那张罚单拿回家随手扔到柜子里了。几天过去了,市场监管局看到这老陈竟然不做回应,再次加罚5万,共计10万元。并且申请当地法院强制执行。

这一下,老陈坐不住了。我堂堂正正做人,不坑不拐不骗,竟然被告到了法院,我愧对先人呀。这个事情无意中的被外地媒体知晓了,进行了报道,进而引起了我们央视的报道和跟进,在网络上引来了巨大的声量。

这当地法院也不是不能联网,看到了巨大的民愤,赶紧仔细的审查这起案件的前因后果。

当地市场监管局拿出了法律条文:上面明明白白的写着,农药残留超标的,货值不足一万的,处以五万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我们这是依法行事,不是信口雌黄。这让当地法院为难了,这市场监管局说的对,这有法律条文呀。但是这民意不对,舆论走向不对,法官的自我认知也感觉这事不太对,那咱就继续查找法律条文,要把证据夯实,即不违法,走能平息民愤不是。

终于找到了行政处罚法的条文,这个属于标准的过罚相当。而陈老汉这不是有意为之,又是初犯,这样的小事,这么处罚就是明显的处罚不当。所以,最后法官判决罚款不当,不予执行。就是经过这件事后,不知道老陈以后还愿不愿意继续做一个老好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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