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车混装事件大结局,多人被抓,中储粮被罚286万,爱国大V被打脸

小金评说 2024-08-27 01:06:29

大快人心!前段时间震惊全国的用油罐车运输食用油事件,终于迎来了大结局,多人被抓,多家企业被罚,这个爱国大V被狠狠的打脸。

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的通报,涉事的罐车有两辆,都是挂着冀E的车牌,也就是来自河北邢台。这两辆车都是从宁夏煤业公司煤制油分公司装载煤制油,运输到不同的目的卸载之后,一辆油罐车从中储粮油脂天津公司装载食用植物油,送到了陕西勉县新力油脂有限公司。

另一辆从河北三河汇福粮油集团,精炼植物油有限公司装载食用植物油,然后运到了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百胜隆粮油有限公司。

运到陕西的总共35.91吨,有11吨用来饲料加工,剩下的没有卖出去,也就是说没有老百姓食用过,现在已经被封存。运到内蒙古的总共31.86吨,29.38吨卖出去了,其中,7.78吨卖出去但没使用,已经被追回封存,也就是说还有21.6吨已经被使用了,吃进了鄂尔多斯老百姓的肚子里。

事情很清楚了,这两辆罐车装完煤制油之后,直接用来装食用油,混装本来就是违法的,结果他们为了省钱,连洗都不洗一下,实在是罪大恶极。

两辆车总共运输了67.77吨,只有内蒙古鄂尔多斯的21.6吨卖出去了,并且被消费者使用,吃进了老百姓的肚子里,追不回来了。至于哪些人吃了就不知道了,也没说有赔偿。

也就是说只有《新京报》记者暗中调查的那两辆车有罐车混装现象,其它的车辆没有。而且经过调查组在全国范围内清理排查,各地没有发现同类问题。

总结起来就是罐车混装只有两辆车,应该属于个例,不是普遍现象,大家不用担心自己吃的食用油有问题。

这些人和企业无视食品安全,胆大包天,必须受到严厉惩罚,联合调查组也公布了责任认定和处罚结果。

车主负有主要责任,司机负有直接责任,运输企业负有管理责任。所以,3家运输企业的法人,两辆罐车的实际车主,总共5人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两辆罐车的司机2人,依法刑事立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还有3个人被处以10日拘留的行政处罚,分别是开具罐车清洗虚假票据的两家公司的法人,还有参与造假的其中一辆罐车实际车主的三哥。

然后,7家涉事的上下游企业被处罚。河北邢台卓然车队和河北邢台皓源物流公司被依法收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分别罚款168万元和151万元,经营许可证被收缴了,这两家运输公司基本就废了。

河北邢台金谷物流公司被罚款192万元,委托运输的四家公司也被罚款,中储粮油脂天津公司罚款最多,被罚286万元,河北三河汇福粮油集团精炼植物油有限公司被罚251万元。陕西勉县那家公司没收违法所得30万元,内蒙古鄂尔多斯那家公司没收违法所得约26万元。

至于监管部门的责任,由涉事车辆所在地河北邢台去判定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所以,真的是要感谢《新京报》的记者报道,之前的阴谋论都可以闭嘴了,某超级大V司某南被狠狠打脸,而被网友爆出来的金龙鱼并未牵扯进来。

这次事件真的教训深刻,特别是连央企中储粮,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汇福粮油这样的巨头,都牵涉其中,这是非常不应该的。食品安全大于天,任何食品企业如果不重视,必然会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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