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
资格审核与面试报名结束后,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的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明确的面试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内的考试成绩查询功能中查询所报考岗位的进面参考分数线。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报名信息表、准考证、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单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特别提醒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详见附件2《上海市部分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政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一览表》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技术咨询电话:021—54644619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天9时至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