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卒话史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南宋,辛弃疾)
众所周知,唐诗宋词是我国文学史上不可复制的璀璨文明。宋词中,以苏轼、辛弃疾二位大家的成就最高。而辛弃疾的冲天豪气和文武双全的气质,更让其在宋朝词坛奠定了难以撼动的位置,人们将其称为“词中之龙”,为后世所敬仰。
这首《破阵子》,是辛弃疾青年时期所作,是他的代表作品。对比辛弃疾的词,王国维对他的“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情有独钟,而我却对他的“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回味良久。
辛弃疾从一出生就被时代推到了风口浪尖。
辛家历代都食宋朝俸禄,做着宋朝的官,但辛弃疾的祖父辛赞却成了北方金国的“虏官”(宋时,蜀人称中原入仕蜀者为“虏官”,有贬义),这种饱受争议的身份和官职,让辛弃疾很尴尬,也对他的余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单单看辛弃疾的名字,就可以看出他身上浓浓的“宿命气息”,而后来的历史也有了很好的证明。
“弃疾”是祖父辛赞给取的,也暗含一定的寓意。祖父希望辛弃疾能像西汉的霍去病一样,做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而这颗“英雄”的种子,也渐渐在辛弃疾的内心深处生根发芽,在他的骨血中张开根须。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金主完颜亮大举南侵,欲灭亡南宋,一统江南。21岁的辛弃疾毅然“鸠众二千”,参加耿京领导的抗金义军,为掌书记。翌年,耿京被叛徒张安国杀害。辛弃疾义愤填膺,他带领五十骑兵,生擒张安国。金军五万追兵,愣是被辛弃疾摆脱。
之后,张安国在临安被斩首示众,辛弃疾率领义军渡淮南归于大宋。这一仗震惊南宋朝野。
来到大宋王庭,辛弃疾起初任江阴一带官府选派的京官,掌诸案文移事务。到宋孝宗时,辛弃疾被提拔为南京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的通判。这段时期是辛弃疾人生当中最为通达顺利的时刻。
虽说只是一个小小的通判,但辛弃疾并没有放弃自己的远大抱负,他时刻忧国忧民,一直在思考如何有效克敌制胜,如何才能彻底打败强悍的金国。在他看来,建康(今南京)虽为六朝古都,但徒有虚名,朝廷理应好好利用建康的有利地形抗击金兵,但反观朝廷官员,只知道一味地享乐,认为建康固若金汤,守住建康就等于守住了大宋。
辛弃疾登上建康赏心亭,直抒胸臆写下《念奴娇》:
我来吊古,上危楼,赢得闲愁千斛。虎踞龙蟠何处是。只有兴亡满目。
辛弃疾志向远大,但作为一个异乡人却总感满眼陌生,处处受人排挤。
其实很容易理解,辛弃疾作为一个北方人,他性格粗犷,这样的人在官场容易成为众矢之的,树敌很多,因此仅凭借自己的一腔热血,很难立足官场。
建康城与济南府可不一样,存在一定的地域文化的差异,当辛弃疾豪放地迈进建康壮丽巍峨的宫殿,他在南京的生涯注定被画上了句号。
在此之后,辛弃疾又被朝廷派到江西、湖北湖南等地担任转运史、安抚史一类的地方官职,去治理荒政,整顿治安,镇压风起云涌的农民起义。
很明显,这与辛弃疾抗金复国的理想与雄心大志大相径庭,可是匹夫之勇又当怎样,满腔热血只换得次次空悲切的尴尬境地。
深感岁月流逝、人生短暂而壮志难酬的辛弃疾,内心越发忧郁、痛苦。
1181年冬天,已经是42岁的辛弃疾,终因桀骜不驯、豪迈倔强的性格难以融人畏缩圆滑、嫉贤妒能的官场而受投降派弹劾、免职,最终选择隐居江西上饶带湖。
辛弃疾亲自设计了“高处建舍,低处辟田”的庄园格局,并对家人说:“人生在勤,当以力田为先。”因此,他把带湖庄园取名为“稼轩”,并以“稼轩居士”自称。
庆元二年(1196年)夏,带湖庄园失火,辛弃疾举家移居铅山(今江西铅山东南)期思瓢泉。在这里,辛弃疾过着游山逛水、吟诗作赋、闲云野鹤般的生活。
期间,辛弃疾写下了大量描写瓢泉四时风光、世情民俗和园林风物、遣兴抒怀的诗词。
嘉泰四年(1204年),辛弃疾被差知镇江府,65岁的辛弃疾精神为之一振。年迈的辛弃疾曾感叹对自己报国无门的失望,凭高望远,抚今追昔,写下了《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这篇千古佳作。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身处宦海,起起伏伏,辛弃疾深感命运多舛,后来朝廷欲提拔任用,但他早已有心无力,都谢辞了。
而那首《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虽然只有短短62个字,但却给大家展示了一幅词人早年抗金生涯的鲜活场景。辛弃疾抚今追昔,立誓杀敌报国、收复失去故土的伟大理想和崇高愿景,此时多少被岁月给磨洗了最初的颜色。
辛弃疾英雄迟暮、壮志难酬,诗词字里行间无不表达他渴望建功立业、决战沙场的豪情壮志。
词人饮酒之后,拨亮灯火,拔出身上佩戴的宝剑,仔细地观看。在梦中,词人仿佛又回到抗金沙场,听到四面八方的军营里接连响起的战斗号角。许多义军都分到了炙烤的牛肉,乐队在边塞演奏起悲壮苍凉的军歌。
在秋天的战场上,词人检阅着整装待发的部队。战马像的卢马一样跑的飞快,弓箭像惊雷一样,震耳离弦。我一心想为君主完成收复国家失地的大业,取得世代相传的美名。可怜啊,已成了白发人。
《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豪气干云,号称孤篇压南宋,也堪称是历史上杀气最重的一首词。整首词以当年起义抗金的战斗生活为基础,描绘出整军校阅,沙场驰突的战斗画面,气势雄浑,情辞慷慨。前九句写得何等雄伟、美好,读来热血沸腾。但结尾“可怜白发生”一句,却将美好希望击得粉碎,让人心痛且顿感惋惜。
1206年九月十日,辛弃疾满载遗憾与无尽的乡愁,在远离故土的瓢泉居所大呼“杀贼”数声而去,享年68岁,老将军将一生的悲愤与报国之情,都留在了身后六百余篇不朽词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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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不是对“孤篇”这个词的意思有什么误解?
牵强附会,贻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