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新规取消上市奖励,地方政府再有违规发放要追回

鹏哥操作 2025-01-17 05:27:53

《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自2025年2月15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新规施行后若地方政府违规发放奖励必须追回并依法处分相关责任人员,而新规施行前已发放的奖励则不予追回。

出台这一规定有着多方面原因。此前部分地方政府为提高当地企业上市成功率带动区域经济给予发行人或中介机构高额奖励,如境内上市辅导验收奖励400万,首发申请获受理获批并上市再奖励400万,境外上市奖励600万,境外上市企业回A再奖励600万。

然而这种做法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比如区域间为争取企业上市展开恶性竞争增加了财政负担。据相关统计显示某些地区因上市奖励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不断上升,同时这也扭曲了政绩观,使得部分地方政府过于关注上市数量而非企业质量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还可能诱导中介机构追求短期利益,偏离"看门人"角色定位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新规的出台旨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使公司上市回归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本源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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