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律师开直升机办案,不是为了炫耀(千顺·万顺)

虔诚义工 2024-09-03 22:53:01

一、媒体报道

近日,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发布实习律师兼助理的招聘信息,要求“除协助主办律师办案外,会驾驶小型直升机”。

从招聘信息截图看到,该律所招聘实习律师兼助理3名。实习律师除协助主办律师办案外,另需兼任岗位分别为:驾驶小型直升机、制作律所午饭(色香味俱全者优先录用)、协助主任管理律所行政事务(有财会或行政经验者优先录用)。

该律所相关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我们几乎天天出差,经常坐高铁。但高铁和飞机相比,速度不是一个层次。为了满足快速到达目的地的要求,律所准备买一架小型直升机。目前已有两个人应聘,分别来自广州和深圳。”

张先生解释道:“应聘者要带上直升机驾驶资格凭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来律所面试,看驾驶技术是否熟练,再看看人品如何。”他最后强调:“律所准备买直升机,目的不是为了炫耀,而是更快速地提高工作效率。”

二、评论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各种新奇、吸睛的新闻层出不穷,其中不乏一些打着“创新”旗号,实则疑点重重的案例。近日,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发布的招聘启事便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招聘实习律师兼助理,要求竟包括驾驶小型直升机等看似与法律服务无关的技能。这背后,究竟是真正的创新尝试,还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一)离奇招聘背后的疑点

从招聘启事的内容来看,要求实习律师除协助办案外,还需掌握驾驶小型直升机的技能,这一要求本身就极为罕见且不合常理。在常规的法律服务行业中,驾驶技能几乎与律师的职业素养无直接关联。此外,制作律所午饭和协助管理行政事务等要求也显得过于宽泛和琐碎,难以体现对法律专业能力的重视。

更令人不解的是,律所负责人张先生关于购买直升机的解释——仅仅为了提升出差效率。这一理由虽然听起来冠冕堂皇,但仔细推敲却不难发现其漏洞百出。首先,直升机的运营成本高昂,对于一家中小型律所而言,是否真的能够承担得起这笔费用?其次,直升机飞行需要严格的审批和管理,其安全性和可行性都值得商榷。

(二)警惕“创新”背后的陷阱

在这个充满创意和变革的时代,“创新”一词被赋予了极高的价值和意义。然而,这也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往往打着“创新”的幌子,利用人们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和追求,实施各种欺诈行为。

一方面,他们通过提出看似新颖、实则不切实际的要求,吸引大量求职者的关注。另一方面,在面试过程中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从而达到骗取钱财或谋取其他利益的目的。这种手段虽然老套,但却屡屡得逞,令人防不胜防。

(三)理性看待,保持警惕

面对这样的招聘启事,我们应该保持理性的态度,不盲目跟风或轻信。首先,要仔细甄别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避免被虚假信息所误导。其次,在求职过程中要警惕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不轻易透露个人信息或支付任何费用。最后,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和价值观,不要为了追求所谓的“创新”或“新奇”而忽视了自身的安全和利益。

(四)让真相照亮前行的路

在这个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时代里,我们期待着更多的创新和变革能够真正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然而,在追求创新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其中的风险和陷阱。只有通过理性思考和审慎判断,才能避免被虚假信息所蒙蔽,让真相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对于南京这家律所的招聘启事而言,无论其背后是真正的创新尝试还是精心策划的骗局,我们都应该保持警惕和理性,用事实说话,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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