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宁夏固原这个地方,我写过两次,
一次是这个地方某县的县政府大楼;
一次是陕西出租屋女孩,考公多年,落魄离家,最终客死异乡,她的老家就是固原的。
这一次,是因为下面这个画面。两名民警同志在街上驱打一名小学生。
二,
而引发我今天写的欲望,又不是这个画像的本身,其实是基于两点;
在这则通报上可以看到,基本的过程是小学生长期霸凌同学,民警同志才对其殴打。
在这则通报出来后,网络的反应便是这件事反转了,民警不该被辞职。
普通人出现这个情绪很正常,而且之所以大家有这个情绪是因为霸凌在当下的确严重,在我的私信里,几乎每天都会收到那些霸凌的视频,但奈何,因为未成年保护法,以及对未成年的保护不到位的法律背景下,这个现象很难遏制。于是乎,在看到霸凌这个字眼,大家的愤怒情绪就上来了,直呼打得好,民警不该受处分。
而这个现象就是我所说的,看完想写的第二个点。
看一眼网络上惯于迎合情绪的那些大v,懂政治,懂流量的人们,都在这个时候站出来高喊支持,打得好!
在大v们的带动下,也可以看到,网络一片喧嚣。
三,
那么到这里,说一句其他不一样的声音是不是会被骂?大概率会的。
如是之,
我要问的是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警情通报上说小学生长期霸凌两个低年级学生,但教育局在回答记者的问询时的答复是偶发,没有长期霸凌的现象。那么究竟是警情通报是真的,还是说教育局的答复是假的?
我个人的理解是,现在的通报,尤其是出现舆情的基础上,需要做的是交叉认证,不能说什么就是什么,既然是长期霸凌,那么就该将这个霸凌的事实罗列出来,如此,相信会有着更大的信服力。
二是,霸凌也是违法行为,霸凌往往代表着伤害与犯罪,那么这件事的性质就不仅仅只是一个警察打小孩的违规违纪行为了,而是还有着另一起霸凌案件。如此的话,霸凌的案件也该调查,处理,出一份详细的通报。不能一起案件的引发,舆论下去了,另一件事不明不白。
三是我个人的观点,在任何时候私刑都不是可取的,当下的社会暴力氛围,戾气极为严重,在每篇文章的留言区,我唯一删除的评论也是那些渲染暴力的语言,甚至是直接拉黑。因为我知道,暴力是最没有用的东西,于事件的化解毫无用处。就拿这位副所长来说,殴打了这个小学生,对霸凌能起到一点的震慑作用吗?答案是不会的。唯一造就的结果便是私刑的蔓延。
而遏制校园霸凌最有力的就是法律的完善,切实的用措施和法律条款清晰的制定规则,其他的都没有太大的作用。快意恩仇的确能激发人心底的情绪,引发共鸣,但共鸣之后呢?大家的日子还过不过?
四是,我最不想说的,在这件事上一些人的支持,在我的友圈甚至曾经的执法者,律师等等法律工作者也对这件事,对那位打人的派出所副所长报以支持,还呼喊着保护。问题是,你们作为法律工作者,难道不知道的一个基本,是公权力需要关进笼子里的吗?
私刑,今天可以对一个小学生,可以用着一个霸凌的借口打破,明天便会是任意一人,任何的一个借口。
而大家需要知道的一个恶,私刑往往代表着屈打成招,冤案的发生。
我看了一眼王才亮律师的观点。有一段说的,如果人们支持警察对霸凌者私刑的理由成立,成为一种社会现象,那警察明天就可以对霸凌者之外的你我他使用私刑,既然警察可以使用私刑,那么警察之外的人也可以使用私刑,那还要法律干什么?
这句话说的也就是上面我所说的观点,加剧了撕裂和仇恨,践踏了法律,社会将进入混沌。
四,
写到这里,不要骂!
任何的一件事,我认为人需要厘清的一个点便是,用毁坏的方式毁坏一个事情,其实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一个众生相,但毁坏的最后还是毁坏,根本上是无法解决问题的。
在骂之前,你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我上面说了。殴打这个小孩子,能解决霸凌这个根深蒂固的问题吗?你看到了警察殴打很解气,换位思考一下,你本身可以这么做吗?这么做的代价又是什么?
其次,很多人在骂媒体,事实上我认为任何的一个社会舆论事件,媒体都该介入,甚至面对这种有争议的话题,还应该派遣调查记者,像上次那个饿死的女孩那般,去调查,看一眼究竟这件事是不是真的如通报上的那般!
一边说👮没有执法力度,一边说👮过度执法[呲牙笑]
现在一边倒骂事实不清,证据不明的霸凌。 事实清楚,录像明白的违法打人没人追究 啥舆论啊[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