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解放,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而不是哪个人哪个党派的功劳

杏坛事 2024-09-09 12:19:00

有一个粉丝希望我写一篇关于女人缠足的文章。为此,昨晚十点多,他私信我17条留言。这是一位老年朋友,七十多岁了。他说他看到一个年轻作者写了这个内容的文章,但写得不深入,认识不深刻,有的地方还不正确。所以,他希望我写。

看来,这位粉丝信任我能写得更好一些。不过,关于以前中国妇女缠足的问题,这种文章网上其实很多的。所以,在听了他前面一两个留言时,我没打算写,只想告诉他怎么去找这方面内容看。但当我听到后面时,我觉得有必要写这篇文章。

不过,我要写的这篇文章,就不局限于说妇女缠足的问题了,而是要全面展开了来说,从妇女脚的解放,说到妇女的解放。为什么呢?因为我发现,这位老年朋友的认识存在误区,他以为,禁止缠足与妇女解放,都是解放后或者解放区才有的。

听完这位老年朋友所有的留言,我深深感受到他对毛主席的崇敬、热爱和赞美。但实事求是地说,解放妇女的脚与解放妇女,不是解放后或者解放区才有的,之前早就有了。而这些,包括男人剪掉辫子,其实都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关于妇女缠足的历史、方法、影视

中国妇女缠足的历史,网上资料很多,这里只简要说一下。妇女缠足从何时开始,有不同说法,但据学者高洪兴专业著作《缠足史》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

缠足的方法是怎样的呢?上面那位老年朋友对那个年轻作者的文章表示不满,主要就在这方面。他觉得,那个年轻作者把缠足说得太简单了,以为用布裹上就叫缠足了。他说不是这样的。

这位老年朋友向我讲述了他知道的缠足方法。如下图。他的意思是说,缠足需要掰脚趾,甚至把脚趾掰断。这突出了缠足的残酷。但以他的年龄,肯定不可能亲眼看到,应该也是听说的。

我当然也没见过真正的缠足过程。我奶奶是小脚,我永远记着奶奶走路的样子,但我其实无法真正体会奶奶曾经的痛苦。网上有一篇文章介绍缠足分为五个阶段,我只能凭此去想象痛苦。

第一阶段叫“试缠”:

要将除大脚趾外的其余四个脚趾向脚底内侧按压,裹上长布,用针线缝住。

第二个阶段叫“试紧”:

比第一阶段力度更强。这是最难熬的阶段,费时约半年。每三天把裹脚布拆开一次,清理脚上的脓包和鸡眼,然后在重新缠裹,并且一次比一次裹得更紧一些。

第三阶段叫“裹尖”:

此阶段,脚背会逐渐高高隆起,被压弯的脚趾头会与脚底融为一体,变得又扁又平,脚型也逐渐呈现尖型。

第四阶段叫“裹瘦”:

古人追求的是“骨脚”,即一双小脚上,几乎摸不到一点肉。缠足的过程中,由于血液不循环,脚面上的皮肉往往会多次溃烂、出血、生疮,然后再结痂,脱落,最后就只剩下了骨头。

第五阶段叫“裹弯”:

脚后跟的骨头会变形前趋,脚背呈弓型,脚后跟与脚掌之间出现一条缝隙,这条缝隙也被称为“折腰”。

这里没说到掰断脚趾,但足够残忍。掰断脚趾应该是操作过猛吧。如此,一个女人的终生痛苦,成全了一个男人的变态欲望;全体女人的终生痛苦,成全了全体社会的变态审美。

我的这位老年粉丝朋友还对影视剧里面的“小脚女人”不满,说现代女人演不出古代小脚女人的走路姿态。这个倒是真的,大脚女人就不可能学会小脚女人走路。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妇女脚的解放历史

中国文化的博大,原因就在于能够吸收一切进步的、实用的东西。清末时期,西学东渐又形成一个高潮。西方女权运动因此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中国。早在光绪四年(1878年),一些有识之士就开始发表文章反对妇女缠足,号召妇女戒缠足。

这些有识之士,主要就是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维新派。后来他们拟定《试办不缠足会简明章程》在上海《时务报》上刊出,梁启超还写了《戒缠足叙》,为禁止缠足造舆论,还在上海设立不缠足总会。但维新失败,不缠足运动中断。

维新派的不缠足运动虽然失败,但是不缠足的观念开始传播,并渐渐深入人心。所以维新派在这方面功不可没。资料显示:

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1899年12月),英国立德夫人又在上海发起成立中国天足会。光绪三十二年该会由中国人接办后,出版《天足会报》,广为宣传,并在全国各地设立分会,发展较快,当时上海参加不缠足会的妇女约有5万人。

原来的苏教版有一篇课文,题目叫《孙中山破陋习》,讲了孙中山小时候看到母亲逼着姐姐裹小脚,令姐姐万分痛苦,这深深地刺痛了他幼小的心灵,后来,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当了临时大总统,下令废除了这个残害中国妇女上千年的陋习。

这个故事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民国第一年,民国政府确实发布了《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全国禁止缠足,有违反者惩罚家属。之后,妇女缠足的恶俗便逐渐革除。也就是说,解放前并不是解放区的妇女才不缠足,其他地方也是的。

当然,那时候兵荒马乱,肯定会出现禁而不止的情况,有些观念守旧的或者偏远地区的父母给女儿缠足,而无人过问。比如莫言《红高粱家族》里的九儿,就是缠足的,她那双小脚还因为稀少而令很多人着迷呢。但是,总体来说不缠足的要多。

妇女在婚姻方面的解放

解放脚,只是妇女解放的一部分,属于生理上的解放,而最重要的当然还是精神上的解放,要实现男女平等、结婚自由、离婚自由,有受教育权力、工作权力、自由行动的权力,不再是古代那种三从四德式的,更不是男人可以单方面休妻的了。

婚姻方面,在古代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女性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力。这种观念在民国时期也还有。《红高粱家族》里面的九儿,就是被贪财的父母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但是,民国时期,已经出现自由婚姻了。

说起民国时期的自由婚姻,那是有很多名人轶事的。鲁迅与许广平,沈从文与张兆和,徐悲鸿与孙多慈,这都是著名的师生恋。才子佳人有林徽因与梁梁思成,冰心与吴文藻,朱生豪与宋清如,钱钟书与杨绛。还有一个叫徐志摩的“情圣”。

民国时期,一夫一妻的观念也已经开始普及。在1912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已有对一夫一妻制的规定。不过,由于处在乱世,封建思想也未完全根除,依旧存在可以纳妾的情况。这方面著名的莫过于两个画家:齐白石与张大千。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中国才真正意义上完全实施了一夫一妻制度。‌建国后,法律具备了执行力,即便有些人存在封建思想,心里想着三妻四妾,也不敢娶了。女性不仅可以择偶,自由结婚,也可自由离婚。

妇女在劳动方面的解放

所谓“妇女在劳动方面的解放”,就是指与男性享有平等的工作机会。在以前,妇女足不出户,只能在家带孩子,做家务。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这是妇女依附于男性的主要原因。所以,工作机会平等,是男女平等的重要保障。

而说到这方面,很多人应该能想起一句著名的口号,叫“妇女能顶半边天”。这句话一度被认为出自毛主席之口。但据考证,毛主席语录里查不到这句话或类似的表达。而又有人考证出,这句话来自于湖南俗语“妇女是半边天”。

此外,还有人考证出,民国女外交官颜雅清1935年9月19日在“国际联盟”第一委员会的第五次会议上,就妇女的“国民性”问题作主旨演讲时这样说过:“让全世界的妇女享有‘半边天’,世界会变得更加美好。”具有类似意思。

而毛主席曾经这样说过:“中国的妇女是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必须发掘这种资源,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这也是对妇女工作能力的肯定,同时这也对后来的妇女运动起了鲜明的导向作用,尤其是大跃进时期。

1957年的社会主义建设高潮之下,各行业也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妇女大跃进运动。妇女走上了各个工作岗位,梳双辫、留短发、身着蓝色工装的妇女遍布各行各业。“一人要顶两人干,妇女要赛过男子汉”成为流行口号,被很多人挂在嘴边。

妇女大跃进运动的荣誉与伤痛

需要指出,所谓妇女大跃进运动,意思不是指妇女在大跃进中的运动,而是指妇女运动超越了合理范围。众所周知,女性在生理上与男性是有所不同的,而这种不同,决定了男女在劳动上不可能“绝对平等”,追求这种“绝对平等”是错的。

但是,在大跃进运动中,妇女运动就出现了这种不合理的追求。在妇女参加各行各业劳动过程中,一些劳动模范被树立起来,成为全国妇女学习的榜样,全国出现了大批“钢铁姑娘”“丰产姑娘”“女英雄”,一举成名后就有了上升空间。

示范效应产生后,为了荣誉,妇女们拼劲迸发出来,加上当时缺乏生理方面的知识与羞耻感,以及“轻伤不下火线”的宣传,导致很多妇女在经期甚至孕期仍然坚持工作,甚至毫不在乎,结果对身体造成了伤害,有的甚至失去生育能力。

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从禁止缠足,到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再到受教育权、工作机会平等,中国妇女解放,这是中国革命与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而不是哪个人哪个党派的功劳。中国文化天然地追求进步,妇女解放从西方兴起,西学东渐,中国文化必然要吸收。

就连妇女大跃进运动也是历史的必然。妇女大跃进运动虽然给许多妇女的身体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伤,但是放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却是不可避免的:那时候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仅仅靠男性是不够的,而那时的劳动氛围具有超强的感染力。

总之,中国共产党是顺应历史潮流,将前人开启的妇女解放运动进行到底。废除裹小脚等封建陋习,革除毒害女性心灵的封建思想,探索妇女解放的正确内涵,这固然值得点赞,但从本质上来说,这也可以说是分内之事。历史潮流顺者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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