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一个15岁的少年黄虎,正值青葱年华,却因为贫困,走上了一条让人心碎的道路。那个本应在课堂上追逐梦想、与朋友们无忧无虑玩耍的年龄,却被迫背上了沉重的生活负担。因家境贫困,黄虎不得不辍学,跟着父亲黄运财到马家三矿打工。
矿山里的工作本不该是少年所承担的,但对于贫困家庭的黄虎来说,这不仅是生存的选择,更是无奈的命运。他没有直接下井,而是负责矿场的绞车工作。看似平凡的工作,却因一场意外,成为他一生的灾难。那天,工地的支撑木桩突然倒塌,黄虎被巨大的力量压倒,而他的右手手指被绞车的机械力量碾压成血肉模糊的状态。那一刻,黄虎承受的痛苦几乎让他当场死去。经过治疗,他被鉴定为六级伤残,但从此他的生活再也不复从前。
面对如此严重的工伤,黄运财决心要为儿子讨回公道,他将马家三矿告上了法庭。2003年,经过调查,法院判决矿方赔偿黄虎医疗费用、伤残补助等一系列赔偿金,总额达到30万元。
可是,矿方显然不甘心接受这个判决,开始采取各种手段上诉,甚至诬陷黄虎的父母故意伤害自己的儿子,目的只是为了骗取赔偿。
案件重审后,令人愤怒的事情发生了。法院竟然将黄虎的伤残鉴定从六级降到了七级,之后又以黄虎未满18岁为由,认定他与矿方没有劳动关系,最终只判决矿方赔偿3万元。原本应该得到的30万元赔偿金,几乎被一夜之间削减到微不足道的3万元。黄运财无法接受这个判决,看着受伤的儿子和痛苦的妻子,他的内心早已积满了愤怒和绝望。司法给予的“正义”似乎从未到来。
在那一刻,黄运财决定亲自为儿子争取公平。如果法律不公,他将选择自己寻找答案。他曾从事过一些爆破工作,具备一定的炸药制作知识,而那个时代的化学品管控相对宽松,让自制炸弹并非难事。黄运财将一切责任归咎于参与此案的法院审判人员,尤其是审判长曹华。他暗自决定,将“报复”付诸行动。
黄运财通过打听得知,曹华住在某栋楼中。出于对报复的准备,他购买了一个脑白金的礼盒,并将自制的炸药藏匿其中,放在了曹华的家门口。当曹华的家人发现不对劲时,立即通知了其他法官曹兴虎与法院院长李开清,大家纷纷赶到现场。黄运财的炸药刚好在所有相关人员到场时引爆。曹华当场死亡,李开清和曹兴虎也被炸伤,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这起极端的报复事件震惊了整个社会,三名法院公职人员中的一位死亡,两位重伤。黄运财在案发后并未做隐瞒,主动承认了自己所做的一切。他的暴力行动,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关注和反思。国家立即介入,决定重新审理黄虎的工伤赔偿案。
经过重新调查和审查证据,法院恢复了最初的判决,判定马家三矿赔偿黄虎及其家庭30万元。这份迟来的“正义”,终于在黄运财付出了惨痛代价后降临。然而,这一切又值不值得呢?
黄运财因实施极端报复,最终被判刑入狱。无论是死刑还是长期监禁,他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虽然黄虎的工伤赔偿得到了补偿,但他的父亲为此付出了代价。这场由司法不公引发的恶性循环,给了每一个关注这个事件的人沉重的警示:司法的公正与公平,才是社会能够保持秩序与和谐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