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取款新规来了!已开始执行,老人去世的存款不再受银行气了

波哥看楼市 2024-12-16 16:39:51

作者 |罗乾波出品 |波哥看楼市

近日,“父亲去世后银行5.5万存款取不出”话题冲上热搜第一,而引起各界热议,同时,在社交媒体上,不少网友遭遇此类问题。

例如,有网友反映,“爸爸去世办理了销户,存款取不出来”,另有网友提问,“母亲过世了定期存款10万元还能取出来吗?”

据波哥看楼市观察,长期以来,已故老人存款的提取过程复杂且耗时,不仅给亲属带来沉重的心理负担,还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成本,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与不满。

本来,家里老人去世,亲属们就够悲痛的了,如果再遇到银行取款这样的“卡脖子”的糟心事,就更加烦恼了。

可喜的是,为了有效解决好这些社会问题,优化相关服务,今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就此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新规,而变得更加便民了。

2024年4月26日,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了《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即“6号文”),对存款继承有关事项作出规定。

其中,“6号文”提出,将简化提取的账户限额,由最低1万元统一提高至5万元,同时将黄金积存产品以及国债、理财产品纳入简化提取范围,便利群众“一站式”办理存款继承。考虑地区和机构差异,“6号文”允许农村中小银行延后至2025年底达到该要求。

那么,这个新规是什么意思呢?

下面,咱们就来简单分析一下,以供大家参考。

2024年4月29日,据人民日报报道,4月的新规,主要在四个方面进行了优化,摘录如下:

◢1、简化提取限额统一提高至5万元

根据通知,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简化提取的账户限额由最低1万元统一提高至5万元。

长期以来,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继承人提取已故亲属存款,须提交由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银行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该规定对保障存款安全、保护继承人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存款金额较小的情况下,仍要求继承人办理公证,将使继承人承担不合理的时间成本和公证费用支出。特别是对边远地区和经济困难群众而言,更加重了负担。

2021年,原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相关文件,取消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是受遗赠人提取已故存款人1万元以内存款的公证要求,并允许银行在1万元至5万元之间上调限额。

此次通知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简化提取的账户限额由最低1万元统一提高至5万元。

这意味着,如果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继承人无需提交公证书就可一次性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及利息。

◢2、扩大简化提取范围

能够简化提取的并不只是银行存款。

根据此前监管规定,简化提取的范围包括存款,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发行的非存款类金融产品。

此次通知进一步扩大简化提取范围,将黄金积存产品以及国债、代销理财产品纳入其中,与银行存款合并计入5万元的提取限额内。

那么,继承人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还要向银行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2021年出台的相关规定,继承人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

●能够证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

●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或指定提取申请人为已故存款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证遗嘱。

此次通知要求银行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提取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相关要求。

◢3、明确查询交易账户明细有关要求

继承人是否可以查询已故存款人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

通知明确,银行可以应第一顺序继承人要求,提供已故存款人死亡后以及死亡前6个月内的账户交易明细。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已故存款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记载着已故存款人生前的部分个人信息,并且可能涉及个人隐私,应当谨慎对待。但在现实中,也存在继承人在特定情形下查询已故存款人生前交易明细的合理需求。继承人合法、正当的查询需求应当得到满足。

为兼顾个人信息保护和继承人查询需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知明确了查询账户交易明细有关要求,以满足特定情形下的查询需求。为避免非必要、无限制查询,保护已故存款人个人信息和隐私权,通知对查询申请人和查询时限等作出规定。

◢4、丧葬费、抚恤金可全额简化提取

现实中,存在已故存款人账户汇入丧葬费、抚恤金的情形。此前没有关于丧葬费、抚恤金提取的明确规定。

考虑到丧葬费、抚恤金在性质上与已故存款人生前存款不同,为便利群众,通知明确丧葬费、抚恤金不计入5万元账户限额,可以全额简化提取。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申请人可以通过适当方式,表明账户中资金属于丧葬费、抚恤金。银行通过核查交易信息和资金来源、申请人签署承诺书等方式确认资金性质,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办理简化提取。

小结:

据波哥看楼市观察,上述新规中,取款提额+扩大提取范围+简化手续+账户查询+丧葬费等简化提取,这五点还是改变了很多,比以前确实方便了许多,整体上感觉没有过去那么冷冰冰了,还是值得点赞的。

例如,从原来的1万元增加至5万元,其价值肉眼可见。

那么,以后,如果家中老人去世,老人银行卡上还有钱,只要额度小于5万块,不用提供遗产公证,直接凭借身份证,存款凭证,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证件,就可以直接去银行支取。

这一提额,意味着死者存款简易支取手续额度就提升到5万块钱,大家再也不用受银行的气了!

说明银行服务也在与时俱进,不能老是给老百姓制造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实际上,归纳起来,对此类事件,人们最在乎的就是三个问题:

能取多少?能取哪些?怎么提取?

比如,以前以一万元为上限,确实很难为人,很多人不可能连一万块钱存款都没有吧,尤其是咱们国人最喜欢存钱的民族,不是欺负人吗?

但是,在这个新规中,虽然提高到5万元了,也相应简化了一些手续,可是这样划线,还是和实际情况差距较大,例如,上面所讲的热搜的那个事情,也即,在现实中还是有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也就是说,在新规中,“5万”成了一个分界线,分为“低于或小于5万”和“大于5万”两类情况,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要求,这点大家平时要注意一下。

上面人民日报的内容,重点讲述了“低于或小于5万”的情况,应该很清楚了,就不去多说了。

那么,高于5万怎么办呢?

据上述相关政策的内容,以及综合业内的实操总结,大概有以下四种方式来进行提取:

1、如果死者的账户是开通了网银,而且家属也知道取款密码,可以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直接转出。

2、如果没有网银,但知道存款密码,可以去ATM机上面直接将钱取出来,不过ATM机取钱也有限制,一般每日限额为两万块,如果超出了两万块,那就要分多日取款。

3、如果家属还没有给死者办理死亡证明,同时,死者的身份证也没有注销,可以拿着这个身份证和存款凭证去银行办理代理支取。但是按规矩来说,如果不办理死亡证明就不给火化,就需要参照下面第四点来办理。

4、如果家人并不知道死者的存取款密码,而且死者账户上的资金也超过了五万,那么,就必须按照相关的流程去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手续,然后再去银行进行提取。

另外,还有几个关键和适用的问题,接下来一并简单介绍一下,以供大家参考。

●问题1:亲属去世后,如果不知道有无存款或多少,怎么办?

这个问题,上面已经说了,在新规中,可以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去银行查询,不是什么问题了,很简单了。

●问题2:只知道老人有钱,但不知道存在哪个银行,怎么办?

这种情况比较麻烦,亲属需要带着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至附近所有可能存款的银行逐一查询,或者通过老人的手机存储的信息查询相关财产线索。

如果查出有钱后,能不能直接取出,还是得看是否符合上述国家政策对此类银行取款的相关要求。

●问题3:如银行卡、存单、存折等都在,亲属也知道密码,怎么办?

可以在自助取款机取款,或者亲属代办。

一般来说,5万元以下(≤5万元)的,可直接去取;超过5万的,要提前一天跟银行预约。

所需材料:

存款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储蓄账户及密码。

如果老人的身份证已经注销了或者取款人告知了银行老人已去世,就没办法通过代办取款了,只能通过继承人小额提取或者继承公证、继承诉讼的方式提取。

此外,代办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银行需要进行核实,比如通过存款人预留在银行的手机号,电话联系存款人核实。

●问题4:银行卡和存折等丢失,密码也不知道,但知道在哪个银行。或者存款卡或折都在,密码不知道,怎么办?

这种情况,相对复杂一点,要根据金额大小来确定具体的取款方式:

1)余额合计≤5万元的:

通过小额存款提取,不需要公证可以直接办理。

(目前农村中小银行额度还到不了5万,最好提前联系具体银行)去取款的人,只能是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或者是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

可以一人去,不必同时到场。

所需材料:

1、死亡证明等能够证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

2、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果是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该项材料则为公证遗嘱);

3、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后附参考样本)。利息不算入5万的额度,如果账户里汇入了丧葬费、抚恤金,也不算入5万额度。

2)余额合计>5万元的:

需要继承公证,拿着继承公证书才能取出。

如果继承人之间有争议,或者其他一些情况导致无法完成继承公证的,那需要继承诉讼,拿到法院文书后才能取出。

这里有人可能会问:我有老人生前立的公证遗嘱,能直接取吗?

答案是,≤5万元的,通过上文中小额继承可以取;>5万元的,不能取。

因为公证遗嘱不等于继承公证。

在民法典施行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性,所以老人生前还有没有立过其他内容抵触、形式不同的遗嘱,银行是查不清的。

谁能查清?公证处或者法院。继承人都配合,事实比较清楚的情况下,公证处可以出继承公证书,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

简单来说——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申请,在生前对自己的财产进行意向性的安排,经过公证处公证,去世之后生效,解决的是“财产安排给谁”的问题。

继承公证是继承人申请,公证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证实继承人继承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解决的是“财产确定给谁”的问题。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有公证遗嘱也不能直接取款(>5万元的情况)。

●问题5:生前有手机银行、网上支付绑定的情况,该怎么办?

这是一个比较新的变化,大家也要注意一下。

因为随着老人对新科技支付手段的不断了解和应用,会有越来越多的老人会使用和在使用电子银行等方式,因此,在现实中,肯定也会碰到类似的情况。

那么,此时应该怎么办呢?

这里,可能稍微要分解一下,一般而言,人们不会把所有的银行账户全部绑定到手机上,那么,就会出现两种情况——未绑定的,就按上述模式去操作;已经绑定的,也要分是否知道支付密码这两种情形来分别对待。

如果知道支付密码,直接陆续转出即可。

否则,又要进入上述资料准备和公证等程序,才能实现取款了。

小结:

据波哥看楼市观察,上述的5类问题,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基本都会碰到一两个或全部的取款,需要去有效区别对待。

整体来看,不知道存在哪个银行,可能是最麻烦的了,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功夫去了解和求证。

另外,就是,会在卡或折或电子银行是否都在+密码是否知道+存款是否超过5万,这三点的不同状况,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不同的组合情况,其具体操作路径和方式皆有不同,上面初步都各自介绍了,各位可以去参考一二。

客观上看,这一切,都受制于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等方面的有关内容,虽然显得繁琐一点,但是也是对各人类似资金提取上的一个有效保护,这一点还是值得大为肯定的,故而,在实操中,首先要自己搞明白,才不会或尽量少走弯路和岔路,可以节省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有必要提一句,除了这些问题之外,因为此类存款又属于遗产继承的范畴,也会发生一些具体的变化。

譬如

存款人过世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按财政部门规定,原存款人是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的,其存款上缴国库,收归国有;原存款人是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的,其存款可转归集体所有。

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均不计算利息。

其他的就不展开了,此略。

写在最后:

据波哥看楼市观察,家里老人或亲人去世,在存款类财产提取和继承上,基本上99.9%的人都会遇到,是一个非常普遍的情况,在悲伤之后,这些问题都是现实的,到底怎么去有效处理,这对很多人来说,可能都是第一次碰到,对相关政策和法律也不是很了解,那么,这该怎么去合理有效处理呢?

今天,就此类问题,我们全面综合了国家政策、官媒解读、业内分析等相关专业内容,基本呈现出了一个相对全面的分析和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助益。

当然,我们都希望自己的亲人永远跟我们在一起,可是,天地有春夏秋冬,人生有悲欢离合,很多时候抗拒不了。

因而,这些事情,就需要去有效面对和合理解决。

了解上述情况,既是告慰逝者的表现,也是后人合理继承老人存款遗产的合理行为。

参考资料:

[1]《存款人去世后,留下的小额存款如何提取》,人民日报

[2]《老人去世,银行卡里的钱怎么取出?》,贾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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