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为了防止有些人有了权利就拿鸡毛当令箭,胡搞瞎搞。但现在很多时候基层的经已经被念歪了。出现了很多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和处罚。
河南农民捉了44只壁虎,被刑事拘留8月14日凌晨,河南淮阳的民警发现了两个人带着头灯,在树林里面乱窜,原来他们是在猎捕壁虎。
民警发现之后对两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被捉的44只壁虎也全部放生。
因为这个壁虎是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三有”就是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
这玩意非法狩猎1只以上就是违法行为,20只以上可以刑事立案,50只以上就是重大案件了。
这两人搞了44只,按照规定自然是可以刑事立案的,好在没有达到50只,要不然就是大案要案了。
在我们每个人的潜意识里,像壁虎这种东西,几乎是随处可见,特别是农村房前屋后的墙上,经常有这玩意出没。
捉它貌似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怎么就要负刑事责任了,这不是上纲上线了吗?
按照这个规定,有网友称,我开窗户夹死一只,是不是也是犯罪了。
官方的规定很明确,但民间的看法显然很撕裂,不过网友就是在看不惯也没有办法,以后见到壁虎只能躲着走,要是不小心踩死一两只,估计就要被拘留了。
还有便是三有动物不单单是壁虎,麻雀、青蛙、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都在三有动物行列,想要获取这玩意就必须要正规养殖来获取。
野鸡、野兔咱可以理解,这玩意被打的快要绝种了,营养价值也高,保护就保护了。但是麻雀这个动物也不能消灭,这些规定是不是有些过时了。
以作者的家乡为例,河南宁陵县,很多地方都有种植梨树的传统,梨园更是比比皆是。每年被麻雀破坏,撕咬坏掉的果子多不胜数。以我家三亩梨园来算,一年麻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两三千元左右,可三亩梨园一年也就能卖个两万块钱。
可见其造成的危害有多大,这玩意现在已经成群结队了,叮咬果子,吃粮食,我们那里方言称它为“小小虫”就知道对它不是太友好了。但又有什么办法类,捕杀是肯定不行的,只能任由它们野蛮生长。
然后农民只能想尽办法来驱赶它们,比如麦田里的稻草人,梨园里面播放人类赶鸟的录音。
我不知道只有我们这边这样,还是全国各地普遍这样,希望国家有关方面能重视一下。
内蒙古24人采摘野生沙葱 韭菜花被查野生沙葱和韭菜花,甚至是野生蘑菇都不能采摘,采摘那就是犯法了,内蒙古已经有24个人被抓了起来了。
此事引爆了全网,大家纷纷表示,真的是活不起了,挖个野菜也不行,采个蘑菇也犯法。
特别是云南和河南的网友更是纷纷怒斥这种行为,云南是随处可见蘑菇这个东西,而河南有一个民歌就是采蘑菇的小姑娘,这么搞,采蘑菇的小姑娘还要被抓进去。
后续有媒体出来解释称,说每个地方的生态环境不一样,所以各地的法规也不同。这24人明显是团伙作案,这样大面积的采摘野菜,是会对草地产生难以复原的伤害的。
再说当地也有相应的法规,国家也有相关的规定,采摘就是违法的。这么解释也说得过去,也算是有法可依。只不过这个有法可依,又是一厢情愿,老百姓貌似并不太认同。
最为可笑的是,夜查违法垂钓8月20日,某乡出动大批人员,夜查垂钓者。说这些人涉嫌一人多杆,或者是一杆多钩,还有就是用活物当诱饵,这些就构成违法垂钓了。因此四人被罚了2500元。这个他们带来的14根鱼竿也被缴获了,说是作案工具。
这些执法者很敬业,大晚上不睡觉,去抓人家钓鱼的,活物当诱饵这个事情也违法,那用蚯蚓钓鱼就是不被允许的啊。还有就是钓鱼就钓鱼,你只能搞一个杆,杆子多了就不行了。
这个案例我是百思不得其解,前面两个案例多少还能找到一点合理的解释。这个执法让人无语又无奈,我们无力挣扎,也无力反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写在最后很多网友表示,总是看到什么夜查垂钓,夜捉捕捞壁虎和捕鱼的人,就是看不到他们夜里去查食品安全。
食品一个个暴雷,不管不问,食用油混装的事情到现在还不清不楚,没有一个人去操心。反而是对老百姓的一些行为不断指手画脚,甚至是直接上手段。
河南的农村现在种地都被管控了,地里不能种树,都必须种粮食庄稼,无人机飞一圈,有树的地方必须连根拔起。
以前农民下地干活,累的时候还能在田间地头的大树阴凉下歇一歇,现在只能硬扛了。
不反对你们管控,毕竟是为了大局,为了粮食安全,但也不能搞一刀切啊。
不得不反问一句,老百姓还有什么是能做的?
做什么是不违法的,有些时候它们是稀里糊涂就被抓了,甚至都不知道为什么。
因为很多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和法律精神已经背道而驰了。
这不是莫大的讽刺是什么?法律是为了限制人们的行为,总归是导人向善的,但现在貌似成了制造矛盾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