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捷财经观察|借款型诈骗与财经领域刑法缺位

张捷财经观察 2025-01-18 17:11:28

近日,社会上频繁出现的“借钱不还”现象引发了广泛关注。部分不法分子以借款为名行诈骗之实,给受害人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针对这一问题,“借钱不还”在特定情况下可能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严惩。

据国家人民法院网裁判文书网的相关案例显示,部分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例如,彭水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在重庆做工程需要资金的事实,骗取李某某人民币2319100元。除归还部分款项外,其余款项均用于赌博和还债。最终,法院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借钱不还”的案件并未被作为刑事案件处理,而是以民事纠纷的形式解决。这导致刑法在经济生活的某些方面存在缺位,受害人往往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同时,由于借款人信息不透明,非法集资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的信任危机。

针对这一问题,应加大对借款型诈骗的打击力度,严惩不法分子。同时,公权力机关也应在经济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对受害人给予更多的支持和保护。此外,还应完善相关立法,明确借款型诈骗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信任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疑罪从无原则是针对公权力机关的,而非受害人。在借款型诈骗案件中,受害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举证责任过重可能导致其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在追求疑罪从无的同时,也应确保举证责任的公平分配,以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借钱不还”现象亟待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通过加强法律打击、完善立法以及公权力的介入,我们有望有效遏制借款型诈骗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信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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