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出轨的代价!山西晋城,男子欲报复妻子情夫,被情夫父亲辱骂后持刀捅死对方

4厘米 2024-09-16 16:37:37

山西晋城,男子发现妻子出轨后,长期携带一把折叠刀,想对妻子情人实施报复,后男子因妻子出轨而离婚,对情人更加愤恨,多次想找其算账,一次男子骑车去找情人被其逃脱,情人父亲辱骂男子后双方发生厮打,男子持刀捅死对方,检察院建议判刑14-15年,男子却坚持认为自己构成正当防卫,法院会如何认定?

(案例来源:晋城中院,人物均为化名)

张朋与李丽结婚多年,李丽曾在曹大爷承包的建材厂打工,并因此认识曹大爷父子,事发前11个月,李丽与曹大爷的儿子曹勇发展成为情人关系。

2个月后,张朋发现妻子出轨,且知道第三者就是曹勇,遂对曹勇怀恨在心,并想对他实施报复,此后,张朋长期随身携带一把折叠刀。

发现妻子出轨后,张朋与李丽经常发生争吵,双方于2个月后协议离婚,张朋对曹勇的恨意加重,并于离婚后2个月,又网购一把弹弓和钢珠,预谋报复曹勇发泄心中恨意。

从发现妻子出轨以来,张朋多次到陵川县礼义镇X建材厂曹勇工作地找他,但都没有找到,张朋又到高平市米山镇X建材厂曹大爷工作的地方寻找曹勇,并与曹大爷发生过争执。

在此期间,张朋多次给曹勇打电话,向他索要精神损害赔偿费和误工费,并威胁曹勇如果不解决此事,便将杀害曹勇及家人,曹勇一直推脱。

事发前2天,张朋刷抖音时,发现曹勇在X建材厂工作,欲对其实施报复行为,事发当天13时许,张朋携带一把折叠刀、一个铁制弹弓和几颗钢珠,驾驶摩托车到建材厂找曹勇。

张朋驾车到达建材厂生产厂区后,在打包机旁找到正在驾驶叉车干活的曹勇,便上前将曹勇从叉车上拽至地面,双方随即发生撕打。

期间,张朋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准备对曹勇实施伤害,曹勇见状迅速跑至生产车间躲藏,张朋骑摩托车在厂区内寻找曹勇未果,便准备骑车离开建材厂。

张朋驾驶摩托车到建材厂办公楼旁时,恰遇曹大爷驾车返回建材厂,曹大爷在办公楼前停车后,对已经驶出厂区大门的张朋进行辱骂。

张朋听见后很气愤,立即调头返回厂区,并驾驶摩托车冲向曹大爷,曹大爷在躲避的同时,将张朋连人带车推到在地,张朋起身后与曹大爷相互推搡。

期间,张朋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朝曹大爷的左胸部捅一刀,曹大爷直接倒地,现场人员见状将张朋手中的折叠刀夺下,并拨打110、120报警。

曹大爷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曹大爷系左胸部遭单刃刺器刺创后,造成心脏破裂导致大量快速出血死亡。

案发后,现场目击证人姬某电话报警,张朋亦电话报警,称自己持刀将人捅伤,张朋报警后,一直在案发现场等待,直至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并将其口头传唤到案。

张朋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认为,张朋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建议判处张朋有期徒刑14至15年。

张朋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但认为存在以下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第一,张朋构成自首,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张朋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14.1万元,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

第二,曹大爷在张朋已离开的情况下辱骂张朋,在张朋返回时先动手将张朋连人带车推到在地,造成矛盾的激化,才发生本案,被害人存在过错。

第三,曹大爷将张朋连人带车推到在地时,张朋已受伤,后张朋起身,曹大爷继续和张朋厮打,曹大爷连续对张朋实施不法侵害。

张朋在无力反抗的情况下,才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胡乱捅曹大爷一刀,具有防卫性质,只是超过必要限度,张朋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

关于张朋称属于防卫过当及被害人存在过错的辩护意见。

经查,张朋听到曹大爷的辱骂后,骑摩托车冲向曹大爷,被曹大爷推到在地,之后两人发生推搡,在推搡过程中,张朋持刀捅刺曹大爷,致使曹大爷大量快速出血死亡。

曹大爷辱骂张朋是冲突的引起方,但张朋驾车冲向对方,是冲突的激化方,且曹大爷赤手空拳、年龄较大,从比较优势上来看,张朋强于曹大爷。

据此,张朋持刀捅刺的行为,不具有为制止不法行为的正当性,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能认定为防卫过当,亦不能认定被害人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过错。

对张朋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但考虑本案的起因及曹大爷对矛盾的激化负有一定责任,在对张朋量刑时,可酌情予以考量。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朋不能正确处理情感纠纷,持刀故意捅刺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张朋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悔罪;张朋的家属代张朋赔偿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的经济损失;上述情节均可酌情对张朋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根据张朋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张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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