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起,电动车、三轮车迎来“3禁”新规,违规上路处罚明确

如风行者 2024-11-19 07:56:07

电动车、三轮车解决了人们的出行难题,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使用这两种交通工具代步,不过各地对电动车的管理比较严格。近日,多地发布了相关的通知,明确从2025年1月起,电动车、三轮车上路有“3禁”新规,违规上路会被处罚,一起来了解一下!

禁止未上牌照的电动车上路

牌照是电动车上路的通行证,没有牌照的电动车是不能够上路行驶的,如果违规上路被交警查处,轻则会限期上牌,重点罚款,甚至还可能会扣车处罚。

近日,四川绵阳发布通知,明确可以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三轮车备案登记,同时明确免费备案登记的时间为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31日,备案登记的时间结束以后,非标车型将不可以继续备案。

也就是说,从2025年1月1日起,四川绵阳的无牌电动车将限制上路行驶,如果违规上路的话,被交警查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除了违规车型以外,合规的车型在上牌的时候也需要有有效的强制性认证证书,所以我们在购买电动车的时候,一定要看清车辆的资质材料,只有资质材料齐全的车辆,我们才能够购买。

禁止充电设施违规收费

使用电动车就需要给车辆充电,为了规范电动车的充电收费行为,国家发改委已经发布过《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明确要求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同时要对充电设施的电量单独计量,并且明确从2025年1月1日起要全面实现。

近日,各地相继发布了电动车充电收费的通知,包括江苏省、江西省、山东省、广东省等等,都明确规范电动车充电收费行为,而且要求实现价费分离以及电量单独计量。

另外江西省还禁止充电设施违规收费,明确了充电设施违规收费的处罚标准,如果不明码标价、没有按规定的方式明码标价、收取未标明的电费,将会处以5000元的罚款。

禁止过渡期满后超标车上路

众所周知,超标电动车只能在过渡期内使用,如果过渡期结束后没有延长过渡期,那么超标车就不允许上路行驶,目前多地明确过渡期的结束时间。

江西萍乡、河南郑州等城市过渡期的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从2025年1月1日起,原来的超标电动车将不允许继续上路行驶,如果违规上路额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另外,陕西西安已明确过渡期的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从2025年7月1日起,陕西西安的超标电动车将不得上路,违规上路的话也将会受到罚款,甚至强制淘汰。

总结

虽然还没有进入2025年,但是相关的电动车新规已经来了,重点总结起来包括“三禁”的规定,包括禁止无牌电动车上路、禁止过渡期满的电动车上路、禁止电动车充电违规收费,如果存在违规行为,那么在出行的时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那么,您对2025年1月要实施的电动车“三禁”新规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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