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枢和戴璐票房•突破40亿(网友评论:下一步是不是开始带货啦?)

寰宇战情室 2023-01-21 11:05:28

在20年以前,如果你有意见要发表,有事情要宣布,传播的广度是比较有限的,但在现在不一样了,信息传播非常快,范围也非常广,比如前期的陈枢、戴璐和津瑜,可以说是在一夜之间,所有人几乎都知道了。

所以,很多人选择在网上实名举报或者发布视频图片爆料,一旦上了热搜,那点击量就如潮水一般了,根据有关统计,在近期,关于陈枢、秦玲玲、戴璐和津瑜4人的搜索点击量至少在40亿人次以上。

但是,这样做,其实存在一定的风险,有可能会侵犯到他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曝光者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有人可能会问,像她们这种婚外情的行为本身就不道德,曝光还会存在侵权的问题吗?

答案是肯定的,只不过,一方面是因为这几个人实在是太火了,几乎成为全网的消遣对象,也就法不责众了。另一方面来说,被侵权人已经在精神层面被压垮,一旦维权,只会再次增加热度,所以也不敢站出来维权。

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

王刚和陈佳结婚后,日子过得比较平淡。

有一天,陈佳在王刚的手机上,看到了王刚和另外一个女人的聊天记录,内容十分亲密,从此发现了王刚的婚外情。

但内敛的陈佳并没有吵闹,想挽回自己的丈夫。她努力忍着自己的眼泪和王刚沟通,劝丈夫回归家庭,但王刚却不同意,见自己的事情被撞破,竟然想要离婚。

痛苦的陈佳,向闺蜜倾诉。

闺蜜知道以后非常生气,为陈佳打抱不平,还写了一篇文章,并附上了照片,发在了自媒体平台。

她决心曝光王刚,让出轨者得到惩罚。

在文章里,闺蜜讲述了王刚出轨的详细过程,还使用了一些讽刺、取笑的言辞,文章很快在当地传播开来,王刚看到之后,指责陈佳不该把家里的事情告诉外人,认为闺蜜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要求闺蜜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闺蜜不同意,王刚就将闺蜜告上了法庭。

最终,法院判决闺蜜向王刚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

闺蜜为陈佳打抱不平,曝光王刚的婚外情,其实从性质上来说,和戴璐、陈枢事件是一样的,那么,问题来了,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了她人的权利呢?

第一个问题,婚外情算不算个人隐私?

根据《民法典》规定:

隐私是私人生活和不愿被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与异性的交往,属于私密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刺探和泄露他人的隐私权。

从法律的规定来看,婚外情也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所以,前期的戴璐丈夫、陈枢丈夫等人,使用偷拍等方式获取并在网上曝光,就属于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

有人会问,夫妻之间的隐私权怎么算?如果两人离婚,需要提供对方出轨的证据,怎么办?

婚外情确实属于背叛了婚姻,也违反了公序良俗,所以夫妻之间获取婚外情信息,一般不会被认定侵犯隐私权。

但是,夫妻之间获取的婚外情信息,只能在诉讼时使用,如果发到网上,也是侵权的。

所以,戴璐老公和陈枢老公,也侵犯了女方的隐私权。

在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婚外情属于个人隐私,并不代表纵容这种行为,在离婚诉讼时,会被认定为过错方的。

第二个问题,曝光行为是否侵害了对方的名誉权?

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是社会对个人的主观评价。

《民法典》规定:

名誉权是每个人都享有的,不会因为个人违反法律或者道德,就失去了自己的名誉权。

因此,婚外情的当事人也享有名誉权。

重点在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是通过侮辱的方式开展的,客观需要有事实,主观上需要有恶意。

戴璐等事件的爆料人,事实上确实贬损了女方的人格,如果女方能够证明自己的名誉受损,爆料者就属于名誉侵权。

看到这儿,网友们可能感觉奇怪了:

怎么婚外情的这些人还有法律保护了?这种行为不该受到谴责吗?

婚外情肯定要谴责,但具体到隐私权和名誉权,是最基本的人权,这与我们批判婚外情、惩罚违反生活纪律的人和行为,并不冲突。

比如说,一个小偷被抓住,但法律依然保护他的基本人权,不能被随意打骂。

还有一个问题,以非法窃取别人婚外情的有关信息,构成侵权,但如果婚外情的当事人在公共场所一起吃饭、看电影,就视为自动放弃了个人的隐私权,此时是可以公开发布的,但要注意,不要有侮辱性的表述,不要诋毁当事人的人格,只陈述事实,不构成侵权。

第三个问题,把他人的故事拍成电影,侵权吗?

提到曝光,在这里介绍一下舆论监督。

现在网络的力量十分强大,很多人通过网络曝光问题,其实这也是国家所提倡的,属于社会监督的范畴,对于清风正气是有益处的。

《民法典》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也有一定限制:

不能捏造事实,不能提供不实信息,不能用夸张言辞故意贬损他人。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在网上曝光,但是不能瞎说,如果转载,要进行核实,要陈述事实,不要随便挖苦别人,注意这些,一般是不会侵权的。

总之婚外情确实属于个人隐私,但是夫妻之间可以获取,也只能用于诉讼,而不能告诉别人,也不能发到网上。我们普通人在网上曝光,信息获取要有合法途径,不能偷拍,不能骂人,注意这两点就问题不大了。

7 阅读:3675
评论列表
  • 2023-01-21 13:37

    这下子出名了,趁机直播带货吧

  • 2023-01-21 15:16

    演现场直播吧!能把网络搞崩溃了!

  • 2023-01-21 13:14

    赶紧去批发进货

  • 2023-01-21 15:17

    事都做了还怕隐私?真是搞笑[呲牙笑]

  • 2023-01-21 14:20

    她们去拍一部金瓶梅外传,票房100亿

    村长都嫉妒我会上网 回复:
    戴一路,局长戴呢!
  • 2023-01-21 17:56

    [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道德在哪里,人性在哪里,羞耻在哪里,地址在哪里[爱心]

  • 2023-01-21 14:51

    [呲牙笑]

  • 2023-01-21 15:16

    就凭她现在的热度,开直播绝对会赚一波流量

  • 2023-01-21 13:14

    1688阿里巴巴

  • 2023-01-21 13:41

    过年了!自媒体能不能消停两天🤣

  • 2023-01-21 14:52

    我成戴璐的粉丝

  • 2023-01-21 14:34

    卖纸巾,还是能省电,省水用品[大笑]

  • 张警官是真的漂亮[得瑟]

  • 2023-01-21 14:16

    最后一张图片是谁

    皮皮虾 回复:
    啥名字
  • 2023-01-21 15:13

    完全可以走网红路线[呲牙笑]

  • 2023-01-21 15:24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