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班被扣上“小偷”的帽子,相信以后再找工作就难了,北京的单身妈妈王媛媛就被单位扣上了“小偷”的帽子,让我们看一下是怎么回事。
王媛媛是一个单身妈妈,带两个孩子在北京生活,租了一个很小的房间生活拮据。
她虽然年轻但没有文化,但好在北京工作机会多,她应聘了一家星级酒店的保洁,每天的工作内容很简单,客人退房后收拾房间。
薪资待遇也很不错,一个月8000块钱,王媛媛在这家酒店干了5年。
一天,王媛媛像平时一样收拾客人的房间,当她打开房门时,映入眼帘的是摆在餐桌上的一块蛋糕,还有一些巧克力和糖果。
在北京花销大,尤其她还要养两个孩子,更是省吃俭用,最近女儿总是吵着说蛋糕,自己也不舍得给孩子们买,王媛媛心理很过意不去。
但当她看到房间内客人剩下的蛋糕和巧克力时,她突然想把这些东西带回家给孩子吃,但她知道酒店有规定如果偷东西就会被开除。
王媛媛又想到,这是酒店免费给客人提供的,如果她不拿走,按照规定也是要扔掉的,但如果扔了太浪费了,自己还不如拿回家给孩子们吃。
于是王媛媛偷偷的找了一个袋子,将客人不要的蛋糕和巧克力等装了起来,下班的时候又偷偷的塞进了包里。
但王媛媛虽然家里穷,但从未偷过东西,当她背着包下班时,有些心虚,神色也很不自然,而门口的保安一看王媛媛的神色,再加上包鼓鼓的,就叫住了她。
王媛媛内心害怕极了,但也强装淡定的问:“怎么了?大哥”
“没事,我看你包挺鼓,应该是装了不少东西吧?”保安说
“对对,我把我的衣服拿回家洗洗”王媛媛解释道。
“我看不像衣服,要不你打开让我看看吧”保安说着就去抢王媛媛的包。
“哎,你这人怎么抢我包”王媛媛大喊着,两人撕扯中包也掉到了地上,而其中的蛋糕和巧克力也都掉了出来。
“来人啊,抓小偷”保安大喊着,“你还说你没偷东西,这是什么”
“什么偷东西,我这是把别人不要的东西拿出来了”
不一会酒店经理和其他人都出来了,经理将王媛媛叫到了办公室,并告知她酒店会对她进行处理,王媛媛自觉理亏,也就没有辩解。
第二天,王媛媛去上班,酒店保安告知其已经被辞退,王媛媛觉得委屈,自己只是拿了客人剩下的蛋糕,根本就不是小偷。
王媛媛不服,申请劳动仲裁,但仲裁机构驳回了她的请求。她无奈只能去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那法院会支持她么?让我们看一下
法律分析
王媛媛是否构成盗窃呢?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
而本案中,王媛媛的酒店将蛋糕提供给客人时,这个蛋糕的所有权已经不属于酒店了,应当属于客人,而客人退房时并未带走,说明蛋糕被遗弃了,现在属于遗弃物,而遗弃物属于无主物,王媛媛捡走,根本不构成盗窃。
那酒店应当向王媛媛支付赔偿金么
酒店认为,王媛媛违反了规章制度,辞退她符合法律规定。
但酒店的规章制度是:有偷盗行为的,一律开除。
但王媛媛的行为不构成盗窃,也就不违反规章制度,所以酒店将王媛媛辞退违法,应当支付王媛媛赔偿金。
最后法院判决,酒店向王媛媛支持经济赔偿金3万元。
个人观点
虽然王媛媛胜诉了,但王媛媛的做法真是太不可取了。不是自己的东西还是不要拿了!对此,你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