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男子1.6万买房,4年后房子拆迁,原房主:违章建筑买卖无效

橘子说的娱乐 2024-11-14 03:04:01

谁能想到,一场拆迁通知,会让南昌这对老邻居闹到不可开交。

2008年春天,一纸拆迁公告贴在了南昌这条老街上。街坊邻居们兴奋地议论着拆迁补偿方案:不仅有80万的现金补偿,还能分到一套安置房。

大家纷纷为熊全林这波"躺赢"叫好。"运气真好啊,4年前才花1。6万买的房子,这下赚大发了!"

可谁都没想到,这份看似完美的拆迁喜讯,却让房子原主人万海英坐不住了。

说起这套房子,还得从2004年那场交易说起。那时的万海英,刚刚失去丈夫,独自带着两个女儿生活。为了凑两个女儿的大学学费,在老母亲的劝说下,她把那套70平米的违章建筑以1。6万的价格卖给了邻居熊全林。

"我当时要是知道4年后会拆迁,打死也不会卖!"万海英懊恼地说。更让她气愤的是,熊全林在拆迁队工作,她怀疑对方是不是早就知道内幕。

一时间,这场关于"谁才是真正房主"的争议在街坊邻里间传开了。有人说万海英贪心,有人说熊全林占便宜,街坊邻居们议论纷纷。

面对万海英的质疑,熊全林倒是显得格外淡定:"这房子是我合法买下的,协议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当初要不是看在邻居一场的份上,我都不会买这个没水没电的破房子。

就这样,一场原本皆大欢喜的拆迁,却因为80万的补偿款,让这对相识多年的邻居反目成仇。

人们不禁要问:这套房子的拆迁款,到底该归谁?一份4年前的买卖协议,真的能经得起80万利益的考验吗?

说到底,这哪里是一个简单的房屋买卖纠纷,分明是一个关乎人性的考验啊。

时间回到2004年2月的一个傍晚。

熊全林下班回到家,又看见王老太坐在自家门口。这一幕他已经见怪不怪了,整整一周,这位老人家风雨无阻地在这里"堵"他。

"全林啊,这房子真的很便宜,你再考虑考虑呗?"王老太一见到熊全林,立马笑眯眯地凑了上来。

这套70平米的房子,说实话位置不怎么样。是万海英在86年偷偷找人扩建的,属于典型的违章建筑。没水没电,住户只能去路边打水用。

但即便如此,每个月450块的租金收入,对于万海英一家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进项。

"阿姨,我家不缺房子住。。。"熊全林很是无奈。

眼看王老太越来越频繁地上门,熊全林有些烦了。他直接找到万海英问个明白。

"不好意思啊全林,这事我妈有点着急了。。。"万海英也很尴尬,她自己都还没想好要不要卖。

事情到这儿本该结束。但王老太却开始在邻里间散布流言,说熊全林反悔不认账。街坊邻居们你一言我一语,搞得熊全林不得不一遍遍解释。

就在僵持不下时,一个偶然的场景改变了熊全林的想法。

"妈,我这次考了全班第一,老师说我很有可能考上重点大学!"他听到万海英的女儿兴奋地说。

想起王老太说的"卖房是为了两个女儿的学费",熊全林心软了。2004年6月1日,在律师的见证下,双方签下了买卖协议。

协议特别注明:"房屋拆迁时,国家赔偿款归乙方(熊全林)所有,甲方(万海英)无权索取。

万海英拿着这1。6万块钱,总算凑够了两个女儿的大学学费。而熊全林呢,继续按原价收着租金,三年后就把买房钱收回来了。

谁能想到,这看似皆大欢喜的买卖,却在4年后因为一纸拆迁公告,掀起了惊涛骇浪。

一份协议,两种人生,三年回本,四年拆迁......这背后,到底藏着怎样的故事?

有时候真觉得,人生就像个魔方,你永远猜不到下一次转动,会出现怎样的变化。

"这钱,到底该不该收?"万海英坐在空荡荡的客厅里,手里紧攥着那份1。6万的房款,久久不能平静。

自从丈夫去世后,万海英一个人扛起了这个家。两个女儿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光是生活费就让她捉襟见肘。好在这套虽然是违章建筑的房子,每个月能带来450块的租金收入,勉强能让一家人过得去。

看着女儿眼里的期待,万海英心里五味杂陈。孩子争气是好事,可两个女儿马上就要考大学了,学费从哪来?存款卡里那点钱,连一个孩子的学费都不够。

"海英啊,卖了吧。

万海英知道母亲说的对。可这房子,是她东拼西凑,86年好不容易建起来的。就算是违章建筑,这些年靠着租金,也帮她渡过了不少难关。

"妈,我们是不是。。。非卖不可啊?"万海英声音有些哽咽。

王老太拍拍女儿的肩膀:"你看熊全林这人老实,房子卖给他,以后你要是有什么难处,他也能帮衬着点。"

就这样,在母亲的一再劝说下,万海英最终点头同意了。那天晚上,她坐在桌前,一笔一画地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仿佛能听见自己心碎的声音。

谁又能想到,这个艰难的决定,会在4年后成为她最大的遗憾?

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不得不在两难之间做出选择。卖房子,能供两个女儿上大学;不卖,却要面对孩子可能辍学的风险。

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迫不得已"吧。只是万海英怎么也没想到,这个无奈的决定,最终会让她错过一场80万的"造富机会"。

有人说,这是命运的捉弄。可细想想,这何尝不是一位母亲用1。6万换来孩子未来的押注呢?

"你说,熊全林是不是早就知道要拆迁?"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像野草一样在万海英心里疯长。

2008年的拆迁通知,让万海英辗转难眠。

带着满腹疑问,万海英找到了有关部门。

"他就是个普通拆迁队员,在私营公司上班。"工作人员的回答让万海英有些失望,"我们的拆迁工作都是官方公布后才开始联系业主,不存在提前知道的可能。

但万海英不死心。她找来律师咨询,想从法律角度找突破口。这一查不要紧,还真让她发现了一个"致命漏洞"。

"违章建筑是不能买卖的!"一位律师指出这个关键点。

原来,当年签订的买卖协议上就明确写着:"房产证甲方(万海英)未办。"这套建于86年的房子,因为是违章建筑,根本就没有办理过房产证。

"既然违章建筑不能买卖,那我们当年的协议应该是无效的吧?"万海英眼前一亮。

可熊全林却冷笑一声:"你既然知道违章建筑不能买卖,当初为什么要卖给我?这不是知法犯法吗?"

面对质疑,万海英解释说自己当时不知道这个规定,愿意把1。6万退还给熊全林。

"你现在倒是会耍小聪明。

一语惊醒梦中人。这场看似是一个单纯的房产纠纷,背后却暴露出人性中最复杂的一面。

有人说万海英贪心,有人说熊全林占便宜。

这哪里是一场简单的拆迁纠纷,分明是一出人性贪欲的现实大戏啊。

眼看协商无果,万海英开始四处"诉苦"。

"就是欺负我们孤儿寡母!"万海英找到当地媒体,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被坑害的可怜人。一时间,舆论开始向着有利于她的方向发展。

面对指责,熊全林有口难言。

协议上还特别注明:"乙方付清甲方壹万陆仟元房款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反悔。"

看在多年街坊的情分上,熊全林愿意退让一步:"虽然合同有效,但我可以给你一些补偿。"

可万海英却不依不饶:"我不要补偿,我要整套房子和拆迁款!"

最终,调解组认定:购房合同合法有效

拆迁补偿归属明确

卖方反悔无法律依据

一场闹剧,最终以万海英的失败告终。但细想想,这事儿还真没有赢家:熊全林赢了官司,却丢了街坊情;万海英输了诉求,还断了乡邻谊。

说到底,这不仅是一个简单的房产纠纷,更是一面照妖镜,照出了人性在利益面前的丑陋。

给大家提个醒:买房卖房,千万要把合同签细点。不然,今天的便宜占了,明天的麻烦可就大了。

毕竟,利字当头的时候,人性最经不起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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