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回,贾宝玉、王熙凤被马道婆所暗害,三天后险些命丧黄泉。
我们以前分析过,马道婆根本不具备这样的神通,如果她真有这样的能耐,也不至于去贪图赵姨娘的两块碎缎子。
贾宝玉重病的真实原因,根据癞头和尚所说,其实是因为通灵玉被“声色货利所迷”。
所谓:“粉渍脂痕污宝光,绮栊昼夜困鸳鸯。”
甲戌本回末脂批:“通灵玉除邪,全部只此一见,却又不灵,遇癞和尚、跛道人一点方灵应矣。写利欲之害如此。”
是说“五鬼”事件,是为了写“利欲之害”,脂砚斋的总结是符合原文意思的。
但是脂砚斋在这里故布迷阵,所谓的“利欲之害”,其实应该是“利、欲之害”,前面的“利”字是虚的,后面的“欲”字才是实的。
这跟癞头和尚所说的“声色货利”是一样的,“声、货利”是虚的,只有“色”才是实的。
证据,除了上面的那两句诗,还有贾宝玉和凤姐同处一室三十三天,“三十三天”隐喻的是相思之苦。
因此,“色、欲”才是通灵玉被迷的原因,通灵玉得了相思之苦,所以才不灵了。
让凤姐和宝玉共处一室三十三天,正是为了解开通灵玉的相思之苦,相思之苦既然解开,那么通灵玉自然就灵验了。
那么,这里就出现了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第一个,好端端的,贾宝玉为什么得了相思之苦,为什么被“色、欲”所迷?
第二个问题,贾宝玉犯了相思之苦,为什么要和凤姐在一个屋子里呆三十三天?
这两个问题,从正面文字中根本找不到答案,曾经也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现在,我总算是搞清楚了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
首先,我们要理清的一个最关键的细节是,被“色、欲”所迷的主体是通灵玉,而不是贾宝玉。
也就是说,我们想要搞清楚贾宝玉为什么得病,首先需要搞清楚通灵玉为什么会被“色、欲”所迷,一块玉为什么会犯相思病。
玉当然是不会犯相思病的,犯相思病的只能是人,而这个人不是贾宝玉,而是林红玉。
以前我们分析过,通灵宝玉本质上是一块“红玉”,所以通灵玉和林红玉是一回事。
从前我没有搞懂她们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关联,在“魇魔法”这一事件当中揭示的就很清楚了。
事实上,整个“魇魔法”事件是被横插入小说的一个相对独立的故事,它把故事前后“”割裂成了两段。
在此之前,二十五回的开头,写的是林红玉对贾芸的相思情,可作者写了一点就打住了。脂砚斋在这里批道:
“文字到此一顿,狡猾之甚。”
一开始,我没搞懂这句批语的意思,以为是脂砚斋故弄玄虚。
后来我才发现,如果把“魇魔法”的故事去掉,林红玉和贾芸的故事就连贯起来了。作者横插进这么一段,把一个完整的故事就分成了两段。
本来,林红玉正在对贾芸相思,而贾芸正在院子里种树。结果,“魇魔法”的事件一出来,林红玉也不相思了,贾芸也不种树了。
“魇魔法”事件中间进行了一个多月,她们之间的故事中止了一个月,直到宝玉恢复以后,他们的故事又接着讲,好像中间这三十多天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其实,所谓的通灵玉被“色、欲”所迷,其实暗示的是林红玉被“色、欲”所迷,林红玉和通灵玉是一回事,林红玉是通灵玉的人格化身。
林红玉陷入了相思,通灵玉就被“色、欲”所迷,所以不灵验了,就不能除邪祟了,所以宝玉才会逢五鬼。
为什么宝玉和凤姐在一起住三十三天就能解相思之苦呢?
霍国玲认为这里的凤姐是“竺香玉”的化身,这是没有看透作者的“狡猾”。
原文介绍,宝玉和凤姐共处一室的时候,是贾芸在外面守护,而且专门强调:“那红玉同众丫鬟也在这里守着宝玉,彼此相见多日,都渐渐混熟了。”
也就是说,表面上来看,是凤姐和宝玉共处一室,实际上是林红玉和贾芸在一起呆了三十三个昼夜。
所谓的“渐渐混熟了”,说明两个人已经暗通款曲,林红玉的相思之苦也就解了,通灵玉也就不“迷”了,除邪祟的功能也就恢复了,贾宝玉的病也就好了。
林红玉即通灵玉,即“石头”的化身,贾芸“草”字辈,二人又是一段“草木之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