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CCER项目开辟气候投融资新路径,其他市区能否效仿?

碳碳实时 2024-05-31 20:17:24

为推动通州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促进项目库的有效运作,依据相关国家和市级政策要求,近日,北京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通知。

《管理办法》明确了适用于通州区气候投融资项目的申报、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涵盖了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两类项目。它规定了项目的申报条件,包括企业的资质要求和项目的合规性,以及评价原则和方法,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审慎性和独立性。项目入库程序包括资料提交、评价、复议申请、抽查审核等步骤。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提出已开发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绿色项目可以直接认定为气候投融资项目,表明了CCER项目在通州区气候投融资项目库中享有优先认定的权利。作为减缓气候变化类项目的一种,CCER项目是符合入库标准的重要项目类型,有助于推动碳减排和碳市场的发展。

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联合其他8部委首次对气候投融资概念进行了明确定义,并在《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强调了其作为绿色金融重要组成部分的角色,旨在引导和促进资金流向应对气候变化的领域,支持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

紧接着,在2022年8月10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的通知》,标志着气候投融资工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全国23个市、区被选为“气候投融资试点”。同年10月,生态环境部联合5部门进一步发布了《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这份指导意见为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的开展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导和支持,强调了地方试点在推动气候投融资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在实践中探索有效模式和路径的重要性。

在5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宣布了我国气候投融资试点地区取得的显著进展。截至2023年底,23个试点地区均已着手建立项目库,并在促进资金与项目有效对接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目前,这些地区累计授信总额已达到4553.84亿元。

面对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日益严峻挑战,资金支持的需求变得尤为迫切。目前,应对气候问题的重点正逐渐从减缓气候变化向适应气候变化转变。

适应气候变化所需资金的规模是巨大的,因为适应措施涵盖了从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系统保护到社会经济体系调整等多个方面。例如,面对日益频繁的洪涝灾害,需要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改善城市排水系统,加固河堤,甚至可能需要迁移居民区,以减少洪水带来的损失。这些措施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同样,随着全球气温的升高,高温天气越来越常见,给供电系统带来了巨大压力。为了保障在极端高温下的电力供应,可能需要升级电网设施,增强供电网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甚至发展更为先进的储能技术,以平衡电力供需。除了直接的物理基础设施投资外,适应气候变化还需要在科研、教育、公共卫生、农业等多个领域都需投入资金。

北京市通州区将CCER项目直接评定为气候投融资项目的试行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其他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提供一个简化项目入库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碳市场发展、推广低碳发展模式、平衡经济与环境需求、构建多方参与机制、加强项目风险控制、吸引绿色金融资本、提升项目透明度和公信力、动员社会资源参与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示范。

而北京作为国家的政治和文化中心,拥有优越的政策环境、成熟的市场机制以及金融机构的高度集聚,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其在气候投融资领域相较于其他城市的独特优势,因此,其他城市在借鉴时需要考虑自身市场的发展阶段和成熟度。

根据目前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第一批四项方法学来看,CCER项目目前涉及的行业和领域较窄,其他城市在选择借鉴时,应考虑本地的产业特点和优势领域,并且气候投融资还涉及大量的资金投入和长期的项目运营,其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开展项目时各试点市区需要注重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机制,确保气候投融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资金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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