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作业项目、人员类别较多,什么是特种作业,哪些是特殊工种,哪些又属于特殊作业呢?
生产经营单位中,根据员工属性其实划分了四类人员,即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主要负责人一般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一把手,对企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管理人员一般是企业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新安法中“三管三必须”的新要求,除了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其他部门的人员也都算是企业的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一岗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管理企业安全工作;
其他从业人员则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人员,含其他技术人员、外派职工、相关方和临聘人员等。
而什么是特种作业呢,我们所说的特殊作业和特殊工种又是源于哪里?
什么是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从1954年开始就一直存在,用电、焊接、登高作业等就常见于日常生活当中,但是在1999年7月12日,在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才将类别和定义明确提出。又直到2010年5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又一次调整,再次明确监管要求、证书效力和工种数量。
定义为: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按照目前规定,特种作业工种分为: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共计10大类,52个小类。
2018年,取消电力系统的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新增三个类别:电力电缆作业、电气试验作业和继电保护作业,自此特种作业为10大类,55个小类别。
近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作业环境、作业内容的变化,特种作业目录调整再次被提上日程,可能在2024年度会做出调整修订。
什么是特殊作业指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对作业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可能造成危害或损毁的作业。
而特殊作业中动火作业和受限空间内作业是造成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之一,经统计,大概有40%左右的危化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和特殊作业有关。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作业审批、管理制度执行、风险辨识、作业监护、应急处置等多方面,主要也是源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针对特殊作业管理,在2022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了新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按照规范要求,特殊作业目前暂时划分了八大作业,主要存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当中,单从危险性来讲,确实比特种作业还要高一些,更具有突然、复杂和危险性。
所以特殊作业要更加严格要求,作业前必须要完成作业票证的办理、危害识别的告知、安全措施的落实、作业监护、竣工验收和设备器具的检维修保养,防范事故发生。
什么是特殊工种特殊工种是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是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法律法规是没有明确的定义的,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它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社会化的叫法。
经统计,目前特殊工种主要包含有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矿山排水作业、矿山安全检查作业、矿山提升运输作业、采掘(剥)作业、矿山救护作业、危险物品作业等16个工种。
当然,是否属于特殊工种,也要结合地方政策要求和企业实际。
特殊工种的提出,主要就是因为从事特殊工种满10年,并购买了职工保险,是可以提前办理退休的,一般是可以提前5年,具体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以及相应的补充条款,条件满足,职工可以向企业和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总结综上所述,特种作业是有明确定义和相应的管理规定的,广泛存在于各行各业之中;
特殊作业,主要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含医药企业,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安全规范;
特殊工种,则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类别划分,主要是根据在企业内作业的繁重程度和对身体的损害性来判断。三者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的管理要求。
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三者都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作业,作业人员一定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持证上岗,牢记“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不违章作业,加强个人防护,严格执行作业审批,防范于未然,实现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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