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想过,一个11岁的孩子能成为公务员,享受国家福利?这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但在张建的故事里,这却成了残酷的现实。一个退伍老兵的安置信息被冒名顶用,一个11岁的孩子“走捷径”成为公务员,这背后隐藏着怎样的权力游戏和社会不公?
1997年,张建这位退伍军人,带着对家乡的深深眷恋和未来的美好憧憬归来。按政策,他本应踏入牡丹区林业局的大门,但命运却让他陷入漫长的等待。家庭经济的重压之下,他不得不忍痛割爱,放弃等待,毅然前往大城市,用十五年的汗水与辛劳,在体力劳动中书写着自己的故事。
在2014年,已经步入中年的张建开始意识到自己身体和精神状态的下滑,并决定关注自己的社会保障问题以确保未来的稳定生活。然而,在前往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询时,他发现了令人震惊的事实:有一个与他姓名、身份证号码完全相同的人——实际上是邱之豪——已经在当地的林业局登记并在那里缴纳社会保险多年。这意味着张建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另一个人用于社保登记,而这个人正是邱志豪。
经过调查,发现真正的邱之豪并非张建本人。邱之豪持有两张身份证,其中一张用于在林业局挂职并缴纳社保,而另一张则用于他的个人生活。更令人震惊的是,邱之豪实际上出生于1988年,但却在1999年,即在他只有11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领取国家发放的工资和福利。这一切表明,背后存在着一场精心策划的冒名顶替行为,邱之豪利用假身份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开始享受不应属于他的待遇和福利。
张建的调查揭露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邱之豪的父亲,名叫邱兆海的小学校长,竟然有能力操控国家的编制系统,安排自己年仅11岁的儿子顶替了原本属于张建的工作岗位。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张建的个人权益,也是对社会公正和平等原则的重大践踏。
尽管遭遇了重重困难,张建并没有放弃维权的努力。他整理了相关证据材料,并向牡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提交了举报。然而,他收到的官方回复仅仅是将此事件轻描淡写地解释为“信息录入错误”,并且提出了相应的补偿方案。
对于张建来说,这样的答复是无法接受的。他认为这显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数据录入失误,而是一起涉及严重犯罪的行为,不应该如此轻易地被忽略或掩盖。因此,张建决心继续寻求正义,为自己的权益抗争。
在一位热心记者的帮助下,张建的故事被媒体曝光,迅速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网友们对这一不公行为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并呼吁对责任人进行严厉的惩罚。面对舆论的强大压力,相关部门最终开始认真对待这一事件。
经过深入调查,证实了冒名顶替的情况属实。结果是,邱兆海被撤销了党内职务并被撤职,而邱之豪则被从其非法占据的职位上除名。此外,所有涉及此案的相关人员也都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处理。这一系列行动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严肃态度,并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公众对公正和法治的信心。
虽然正义最终得到了伸张,但张建失去的十五年人生却无法挽回。他的命运已经被定格,再也无法扭转。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权力滥用和身份冒用,是否还有更多的案例隐藏在社会的暗角?我们又该如何防止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当一个人的权益被侵犯,当他的人生被偷换,我们是否能够及时地发现并纠正这些不公?这不仅是对张建的追问,也是对我们每一个人,对整个社会的深刻反思。
应该继续追责罚款补偿受害者损失
不应该没收非法所得做为受害人的赔偿吗?
这不是诈骗犯罪吗?!!!
这就叫年少有为。之前老师就说了,人家现在已经领工资了,你们再不好好学,拿什么跟人比。
有本事有远见!眼花了?
诈骗犯罪分子,应该严惩不贷
后台硬
这一系列行动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严肃态度,并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公众对公正和法治的信心。
迟了[哭哭][哭哭][哭哭]
应该把十五年旳工资福利都吐出来,在追究其责任,而不是解职这么轻描谈写
顶替者的工资社保怎么处理的?从11岁开始的社保怎么算,反正用的是张健的一切真实信息就该是张健的,而且把工作还回,所有损失应该帮助顶替的所有人承担,并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警告,这处罚不轻不痒,搞笑嘛?背后靠山查查,什么一个校长有那么大能耐,肯定是贪多了,买通上面
那张建的损失这么补偿,人生有几个15年,跟何况,还是名退伍军人!
这得多难[点赞]
靠,军人的保障都能侵犯?若是真的,这些驻虫不严惩,那岂不是要寒了人民子弟兵的心。
两个人就能办成事?
妈的老的小的拉出去枪毙半小时
退役军人事务局呢,这个是不是该上军事法庭?
这是除名的事吗?它爸?
违法成本太低,所以有人不怕违法。
从文章里看,是不是应该追回从11岁到现在的工资及一切福利吗?没有,这样的处罚太轻松了吧。同时也应该恢复张建在此单位的工作。如果是贫民百姓,就会说成是非法所得,必须的全部追缴回来,这是毫无疑问疑问的。
手眼通天!!!佩服佩服!!!
世界那么大 无奇不有
后台们真的都处理了[呲牙笑]?
这不应该判刑吗!
更想知道相关涉及人员怎么判刑。
还要追究经济赔偿!
继续往上起诉。
我希望操作这个事情的主谋死刑。任何敢对军队,军人伸手的人都希望国家能顶格,破格处理。我是贪生怕死之人,我不能容忍保家卫国的军人受这委屈
受害人被侵权,造成的损失应该得到赔偿,若影响一生,则应由相应侵权责任人担负起之后的生活养护之责,这才能真正彰显法律的公平与公正![滑稽笑]
这种事情已经是常态了
杀!
那有啥的,我一高中同学还在上高中的时候他爸就给他在劳动局安排了工作,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外面上班同时还领着县里发的工资。要不然前几年国家查吃空饷的,他还不回去呢
纪委呢?不是说信息错误?
上高中时,我们班有个在役的炮兵,人家有工资,还请我们吃米线,全班同学都羡慕
一个抱着满腔热血保家卫国的汉子,命运被严重改写。事情要是解决不了,很难想象他会用怎样的手段报复这个社会
这种情况在八十年代以前很多,特别是农村的小孩读书,考上高中,大学,中专的被人家城里有关系的人顶替,
被顶替的人谁负责谁赔偿?
我见过的事是,人在学校上着学,家那边雇人在单位替他上着班。
为什么这样的天方夜谭越来越多?!
说个屁,哪年的事[得瑟]
这是查出来的[抠鼻]
这样犯法还是不犯法啊[汗]
这个校长就是赤裸裸的诈骗犯
一地鸡毛
不是一退了之啊!
啧啧
这就算处理啦?
判刑了未?
因为没有死刑 所以为所欲为
如果犯事儿了,那会安到谁头上?[呲牙笑]
建议以后类似这些的都申请国家赔偿。
鼓掌
每次刷到这种新闻都痛心疾首,一些自私自利的人为了自己一己之私直接毁了别人的整个人生轨迹,报道出来的还好,那些没被报道出来的又有多少,那些被发现了又维权维不了的又有多少,有多少人到死都不知道的又有多少?[哭哭]
能有多少人被惩罚,能解释吗?
一群垃圾
校长得怎么判?
相关人员不严罚!社会风气就越来越坏。
呵呵呵。
一个人怼一个圈子
又是团伙作案。[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不用负刑事责任吗
问题来了,張健的社保,工龄怎样补偿,冒名顶替者不被追求法律刑责吗
除名就算了?
这不是犯罪吗?
谁都知道,就是没人说,曝光除名了事,大家都没事。家里发现一个蟑螂,说明还有一窝没发现,再查查吧!
躲了吧。
这个校长“功劳”不少。
资源继承,我爸有本事我就可以继承,不分人,物
怎么不说信息录入错误了?
胆大包天
以前这事挺多的
应该没收非法所得
世界还是公平的,公正的
受害者一家的冤屈太大了!
这是违法犯罪低成本啊
千万
把社保转到受害人手中
相关办事人员只警告???性质恶烈应该开除公职。
这是怎么审批通过的?曝光了只是除名吗?那些审批的人呢?
[呲牙笑][呲牙笑]这不是一个校长有的能力,他背后肯定还有大鱼,为啥不敢公布?[呲牙笑][呲牙笑]
应该三倍赔偿这些年拿到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