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威威‍‍:《韩非子·解老》中的“德”义——从德与得之别出发

文以传道人 2025-01-22 15:08:41

王威威

【内容提要】《韩非子·解老》对《老子》文本的解释从“德”这一观念开始,对理解韩非思想中“德”的义涵非常重要。与极具影响力的“德者,得也”的解释思路不同,韩非将“德”和“得”做了“内”与“外”的区分,“德”为精神在身体之内的保存,而“得”指精神受外物的诱惑而游于身体之外。精、神或精神可解为精气,也就是“道”,“德”的确切所指是“道”(精气)在身体内积聚、保存所产生的功效。在道家思想系统内,“德者,得也”反映了“德”与“道”的关系,“德”常被理解为万物所得于“道”而获得的性质。韩非明确了“德”为“道”的功能,而且,“德”不是“道”赋予个别事物的功能,而是“道”在个别事物上所发挥的功能,道在个别事物上所发挥的“功能”与万物之“理”相合相应。

【关键词】德;得;道;理

“道”和“德”可以说是老子思想的标志性观念,《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讲老子“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老子韩非列传》认为庄子、申不害、韩非“皆原于道德之意”,又说明“道”和“德”在老子思想的诸观念中具有最强的影响力。作为我们至今可见的最早对《老子》文本进行解释的作品,《韩非子》一书中的《解老》和《喻老》两篇备受关注。其中,《解老》对《老子》文本的解释以“章”为单位,并将每章内容分解为若干“句”,从确定“名”的意义入手,再通过论证逐步扩大到对“句意”的解释。这样的解释,为《老子》中的重要观念赋予了新的、确定的意义,也由此完成了对老子思想的发展和改造。《解老》对《老子》的解释正是从“德”这一观念开始的,并澄清了“德”与“道”“理”“无为”“虚”“静”等观念的关系。本文将以《解老》为中心,参照其他相关篇章,对韩非思想中“德”的义涵进行分析。

一、德者,内也

《解老》由对《老子》第三十八章的解释开始,该篇在解释“上德不德,是以有德”时对“德”的义涵有多角度的界定:

德者,内也。得者,外也。上德不德,言其神不淫于外也。神不淫于外则身全,身全之谓德。德者,得身也。

韩非首先对“德”与“得”进行了区分,以“德”为“内”,以“得”为“外”。进而,他将“上德不德”中的后一个“德”解为“得”, 认为“上德不德”是说“神不淫于外”。“内”与“外”之所指对于确定“德”的义涵颇为关键。很多学者以此处的“内”为根据而将“德”与人性、人的内在本质、事物的内在本质相联系。如周勋初注:“德是内部所具有的。得是从外部得到的。”“《老子》中说的‘上德不德’,是说具有上德的人的精神不游移在自身之外。精神不游移在外,自身的内在本质就能保全。自身的内在本质保全就叫做‘德’。” 梁启雄认为:“德是人性以内的东西。得是从外界得来的东西。” 任继愈讲:“‘德’是事物的内在的本质。” 黄裕宜认为:“‘德者,内也。得者,外也’已经明确的定义德为‘内在的德性或本质’。” 陈奇猷则联系《二柄》中的“庆赏之谓德”对此处的内外进行解释:“执庆赏者为君主,故德是内;得庆赏者是臣民,故得是外。” 这些解释均脱离了此段文字的语境。联系“神不淫于外则身全”的说法,“内”和“外”应指“身”之内和“身”之外。“淫”是“游”之义。《广雅·释言》讲:“淫,游也。”《管子·明法》有“不淫意于法之外”,《韩非子·有度》写作“不游意于法之外”,可见“淫”与“游”同义。“神不淫于外”就是说“神”不游于“身”之外。“身”之外为何?即身外之物。《解老》讲:“至圣人不然,一建其趋舍,虽见所好之物不能引,不能引之谓不拔。一于其情,虽有可欲之类,神不为动,神不为动之谓不脱。”这里的“所好之物”“可欲之类”都属于身外之物。如被其所吸引、所打动,就是“神淫于外”;“见所好之物不能引”,“虽有可欲之类,神不为动”,则是“神不淫于外”。“神不淫于外”也就是不为外物所引诱,不为外物所打动。

《淮南子》中有“精神内守”“精神之不可使外淫”等说法,也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解老》中的“神不淫于外”。《淮南子·精神训》讲:

耳目淫于声色之乐,则五藏摇动而不定矣;五藏摇动而不定,则血气滔荡而不休矣;血气滔荡而不休,则精神驰骋于外而不守矣;精神驰骋于外而不守,则祸福之至,虽如丘山,无由识之矣。使耳目精明玄达而无诱慕,气志虚静恬愉而省嗜欲,五藏定宁充盈而不泄,精神内守形骸而不外越,则望于往世之前,而视于来事之后,犹未足为也,岂直祸福之间哉?故曰:其出弥远者,其知弥少。以言夫精神之不可使外淫也。

这里的“精神驰骋于外而不守”“精神内守形骸而不外越”“精神之不可使外淫也”可以对照理解。人的精神可以有两种存在状态,即“内守”和“外淫”(或“外越”“驰骋于外”)。“神不淫于外”就是要求精神“内守”。“淫”和“驰骋”“越”意义相当。“耳目淫于声色之乐”和“耳目精明玄达而无诱慕”是耳目相反的两种状态,“淫于声色之乐”就是被声色之乐所诱惑而贪恋。《泛论训》讲:“圣人心平志易,精神内守,物莫足以惑之。”“精神内守”就是“精神内守形骸”,是说精神存于形体之内。“物莫足以惑之”是说精神不会为外物所诱惑。“神不淫于外”也就是精神内守于形骸而不为外物所诱惑。

韩非讲“神不淫于外”则“身全”,“身全”就是“德”。可见,“神”为“身”的一部分,如果“神淫于外”而没有守于“内”则是“身不全”,也就是“无德”。《扬权》说:“夫香美脆味,厚酒肥肉,甘口而病形;曼理皓齿,说情而捐精。故去甚去泰,身乃无害。”“形”与“精”相对,二者共同构成了人的身体。“神”和“精”均为“形”之外的“身”的构成部分。在《解老》中,又有“身以积精为德”的说法,“德”就是“精”在身体内的积聚。“积精”和“神不淫于外”同为“德”。该篇讲“圣人爱宝其神则精盛”,可见“神”和“精”所指相同。此外,《解老》讲:“所谓事天者,不极聪明之力,不尽智识之任。苟极尽则费神多,费神多则盲聋悖狂之祸至,是以啬之。啬之者,爱其精神,啬其智识也。”这里的“费神”和“爱其精神”意义相反,可知“神”即“精神”。在前引“一于其情,虽有可欲之类,神不为动,神不为动之谓不脱”之后,《解老》又讲:“今治身而外物不能乱其精神,故曰:‘修之身,其德乃真。’”“外物不能乱其精神”与“神不为动”以及“神不淫于外”均可对读,也说明“神”就是“精神”。 如此来看,“精”“神”或“精神”所指相同,与“形”共同构成人的身体,“德”就是“精”“神”在身体内的积聚和保存。刘亮根据“身全之谓德”的表述,将“德”解释为身心的健全,认为“德”涵盖身、心或形、神两个方面。但是,这里只是在讲精神守于身体之内,则为“身全”,精神如果游于身之外,则“身不全”,“身全”和“身不全”的区别在于精神是否守于身体之内,并没有涉及“形”是否健全的问题,且“身”与“形” 、“神”与“心”并不能等同,“身”可包含“形”与“神”。

很多学者以“精气”解“德”。如,冯友兰讲:“韩非认为‘德’是人所有的精气。” 王晓波也认为“‘德’与精气有关,‘德者,内也’,就是说‘德’是内在于自身的精气形成。”“以人自身而论,‘德’就是精气。” 这是借鉴了《管子》四篇的精气说。《管子·内业》讲:“精也者,气之精者也。”那么,这样的解释是否符合《解老》篇呢?《解老》在解释“重积德”时讲:“思虑静,故德不去。孔窍虚,则和气日入。故曰:‘重积德。’”“故德”就是原有的“德”,也就是身体中已有的精、神的积聚和保存。“和气日入”是在“故德”之上“积德”,所以称为“重积德”,说明这里的“和气”也就是精、神或精神。“精”“神”或“精神”具有“气”的形态,那么,我们可以将《解老》中的“精”“神”或“精神”理解为“气之精”“精气”。“德”为“精”“神”在身体内的积聚和保存,也就是精气在体内的积聚和保存,这就是“德者,内也”的意思。受到外物的诱惑,精气就会游于身体之外,“神不淫于外”就是要保持积聚于身体之内的精气不因外物的诱惑而游于身体之外。但是,我们也需要注意,“德”并不是精气本身,而是精气的积聚和保存。

二、德者,道之功

《解老》以“德者,内也。得者,外也”开始,不仅对“内”和“外”进行区分,也划出了“德”与“得”的界限。该篇在“身全之谓德”之后总结道:“德者,得身也。”“得身”之“得”与“得者,外也”中的“得”含义不同。“得身”即“身全”,“得”是保全之义。韩非的这一解释明显是针对以“得”释“德”的做法。“德者,得也”是“德”观念的一条重要解释思路。 《管子·心术上》讲:“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生知得以职道之精。故德者得也。”《礼记·乐记》讲:“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说文解字》云:“德,升也,惪声。”“惪,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释名·释言语》云:“德,得也,得事宜也。”后世的经典注释者常以“德者,得也”解释儒道经典中的“德”。如王弼注《老子·第三十八章》“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德者,得也。常得而无丧,利而无害,故以德为名焉。” 注《老子·第五十一章》“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德者,物之所得也。” 孔颖达解《左传·桓公二年》中的“昭德”之“德”:“德者,得也。谓内得于心,外得于物。在心为德,施之为行。” 解《论语·为政》中的“为政以德”:“言为政之善,莫若以德。德者,得也。物得以生,谓之德。” 朱熹注《论语·述而》中的“据于德”:“据者,执守之意。德者,得也,得其道于心而不失之谓也。”

在道家思想传统中,“德者,得也”反映了“道”和“物”之间的关系。《管子·心术上》讲:“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生知得以职道之精。故德者得也,得也者,其谓所得以然也。”“物得以生”“所得以然”是说物由“道”而生,因所得于“道”而获得各自的存在样态。从“道”的角度看,“德”是“道”在物中的留处;从“物”的角度看,“德”是“物”所分有的“道”。《庄子·天地》讲道:“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在宇宙的最初,存在着“无”,不存在“有”,也没有“名”。“一”从“无”中产生,物“得一”而生称之为“德”。这里的“无”即“道”,“一”是“道”与“物”的中介,“物”直接得“一”,间接得“道”。很多学者沿着这样的思路将“德”理解为万物所得于“道”而获得的内在本质。前文提及的诸位学者将“德者,内也”中的“德”解释为人性、人的内在本质、事物的内在本质实是受这一思路的影响。 韩非既然反对“德者,得也”的解“德”思路,也就是反对“德”为万物所得于“道”、“德”为万物所分有的“道”这样的观点。那么,韩非思想中的“德”和“道”是怎样的关系呢?

《解老》中关于“道”与“德”的关系有直接解释:“道有积而积有功;德者,道之功。”学者们对“道有积”的解释主要有两种。一种将“积”解为“久”“常”。如陈奇猷讲:“久则积。道有常,故积。” 许建良讲:“道德是道的功用的体现,而道的特征之一在常积不缀而形成的功。” 另一种将“积”解为“积聚”“蓄积”。如周勋初讲:“道是有所积聚而成的。” 邵增桦说:“道是逐渐蓄积起来的。” 如前所述,“德”就是精气(“神”)在人体内的积聚和保存,这里又讲“道有积”,将“积”解为“积聚”“蓄积”应该更符合《解老》的上下文。那么,“道”的“积聚”应如何理解呢?《韩非子·主道》讲:“道者,万物之始。”韩非肯定“道”是万物的开端,万物的来源,但是他并没有接着说明“道”生成万物的具体过程。他在《解老》中讲:“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不得不化,故无常操;无常操,是以死生气禀焉,万智斟酌焉,万事废兴焉”,这里的“死生气禀”是说万物的生和死皆是因其所禀受的“气”。该篇又说:“凡道之情,不制不形,柔弱随时,与理相应。万物得之以死,得之以生;万事得之以败,得之以成。”这两段文字中的观点和逻辑一致。先讲“道”随时变化,与万物各自不同的“理”相合相应,接着讲万物因为得“道”或生或死,万事因为得“道”或成或败。“万物得之以死,得之以生”与“死生气禀”所要表达的思想应具有共同性,万物的生死既可说是得“道”,也可以说是禀“气”,“道”也就可以理解为“气”。 这样,“道有积”的意思就是“气”可以在身体内积聚;“积有功”就是说“气”在身体内的积聚会产生功效;“德者道之功”是说“德”就是“气”积聚于身体内所产生的功效。我们在前文强调,“德”是精气在身体内的积聚和保存,并不是精气本身,两相对比,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精气”是“道”,而“德”的确切所指是精气在身体内积聚和保存所产生的功效。韩非子从“德”与“得”的区分出发明确“德”是道的功效,这一对“德”的理解与从“德者,得也”出发而将“德”理解为万物本质的思路有着同样深远的影响。

前文讲到《解老》对“重积德”的解释。这里新旧二重“德”的区分也值得注意。叶树勋在分析《管子》四篇的“德”之问题时提出:“‘得’作为事物对精气的获得,包含着先天和后天两层。自先天言,人与他物皆‘得’精气以为生;自后天言,人通过‘敬守’‘宁念’的工夫,做到‘勿失’‘勿舍’,并由此让万物也各‘得’其度。” 这一先天和后天的区分也适用于对《解老》的解释。人先天即保有精气,这是“故德”。人被外物所诱惑,精气会游于身体之外,这种先天的精气就会减少甚至丧失,“和气日入”则形成了后天的“德”。因此,我们还需要从先天的生成和后天的修养两个层次来说明“道”和“德”的关系。前者是宇宙论的问题,后者则是修养论的问题。初生之人,所保有的精气充足,是“身全”的状态,就如老子所说,“含德之厚,比于赤子”。先天所禀的精气会被消耗,需要后天的修养再让新的精气进入身体之中,实现“德”的充实、圆满。

韩非在解释“上德不德,是以有德”时,不仅明确了“德”的义涵,还回答了如何“积德”的问题:

凡德者,以无为集,以无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为之欲之,则德无舍。德无舍则不全。用之思之则不固。不固则无功;无功则生于德。德则无德,不德则在有德。

“为之欲之”和“用之思之”分别讨论,说明“无为”“无欲”“不思”“不用”也可分为两组,“无为”和“无欲”意义接近,“不思”和“不用”意义接近。“无为”“无欲”指消除对外物的欲求,这样,精气就能够积聚于身中;“不思”“不用”指不过多思虑、不消耗精气,这样,精气就能够稳固地保存于身中。如果“为之欲之”,精气就处于“淫于外”的状态,这就是“德无舍”,“德无舍”则“身不全”。这里讲“德无舍”,《扬权》中讲“故去喜去恶,虚心以为道舍”,两处可以相互参照。“无为”“无欲”与“去喜去恶”意义接近;“虚心以为道舍”,说明“道”(精气)是存于“身”中之“心”;“心”是“道”在身体之内的处所。如果“用之思之”,精气就会被消耗而不能稳固地存于身中,就失去了精气积聚会产生的功效,也就没有了“德”。“无功则生于德”中的“德”即“得”,“德则无德”中的前一个“德”和“不德则在有德”中的前一个“德”均如此。“得”则“无德”,“不得”则 “有德”。“无为”“无欲”“不思”“不用”均为“不得”,“为之欲之”和“用之思之”均为“得”。

在解释“上德无为而无不为”时,韩非引入了“虚”的概念,并澄清了“无为”“无思”与“虚”的关系:“所以贵无为无思为虚者,谓其意无所制也。……虚者,谓其意无所制也。……虚则德盛。德盛之为上德。”前文说“无为”“无欲”“不思”“不用”则“有德”,这里进一步强调不能受制于“无为”“无思”,这就是“意无所制”之“虚”。达到了“虚”,就能“德盛”。“德盛”是“德”的充足状态,也是精气积聚所产生的强大功效。精气的积聚、保存又与“静”相关。《解老》中讲:“是以圣人爱精神而贵处静。”“众人之用神也躁。躁则多费,多费之谓侈。圣人之用神也静,静则少费,少费之谓啬。”“用神”指精神的使用、耗费,“躁”指精神耗费多,“静”指精神耗费少。前文所讲的“不思”“不用”可以说是“静”的极致。该篇又说:“思虑静,故德不去。孔窍虚,则和气日入。”“思虑静”,则身体所积的精气就不会减少,已有的“德”就不会离开。孔窍空虚,和气就会进入人的身体。“积德”就是一个通过“虚”和“静”不断积聚和保存精气的过程。

韩非在“道有积而积有功;德者,道之功”之后顺次对仁、义、礼这几个观念进行了解释:“功有实而实有光;仁者,德之光。光有泽而泽有事;义者,仁之事也。事有礼而礼有文;礼者,义之文也。”“精气”能够不断地积聚、保存,就是“德”的充实,身内之“德”充实就会生发出光辉而显于外,这就是“功有实而实有光”;“仁”是“其中心欣然爱人也”,“生心之所不能已也,非求其报也”,这就是心中之“德”充实所生发出的光辉。光辉产生恩泽,恩泽要展现于具体的事情;“义”是“宜也,宜而为之”,是“欣然爱人”之“仁”在事中的展现。行事需要礼节,而礼节需要文饰;“礼”就是“义”的文饰,即“所以貌情也,群义之文章也,君臣父子之交也,贵贱贤不肖之所以别也”。韩非在这里阐明了“道”(“精气”)进入身中从而成就各种德行的过程,也明确了我们通常所讲的道德观念与道、德的关系。

三、德者,核理而普至

此外,《扬权》讲:“夫道者,弘大而无形;德者,核理而普至。”前文的“德”主要关涉“人”,这里的“德”则关系到了万物。其中不仅涉及“道”与“德”的关系,也涉及“德”与“理”的关系,其背后又有复杂的“道”和“理”的关系。关于“道”和“理”的关系,《解老》中有如下解释:

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故曰:“道,理之者也。”物有理不可以相薄。物有理不可以相薄,故理之为物之制。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不得不化,故无常操。

凡道之情,不制不形,柔弱随时,与理相应。

韩非认为“道”是万物得以生成(“万物之所以成”)并具有各自存在样态的根据(“万物之所然”)。“理”是物的各种规定性(“成物之文”,“物之制”),体现在形体上,如方、圆、黑、白、短、长、坚、脆等。“道,理之者也”是说“道”使万物具有了各自的“理”;“道者,……万理之所稽也”是说万物之“理”与“道”相合、相当。同时,韩非子提出“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万物各异理”是说每一具体事物都有各自不同的“理”,“道尽稽万物之理”是说“道”与具体事物各自不同的“理”相合、相当。由此可见,“理”合于“道”,“道”也合于“理”(“稽”与“所稽”)。每一事物具有各自不同的、确定的“理”,“道”要与不同事物的“理”相合、相当,就不能保持不变。韩非说“道”“柔弱随时,与理相应”,在《扬权》中又讲“道者,下周于事,因稽而命,与时生死”。这里的“时”意为时机、时势,指人或事物在特定时间所处的外在情况和条件。韩非认为,“道”周遍地在事物之中发挥作用(“下周于事”),根据不同事物所处的外在情况和条件发生变化(“柔弱随时”),与事物之“理”相应(“与理相应”),决定事物的生、死、成、败(“与时生死”)。这里的“时”解决了“道”如何与“理”相合相应的问题。

前文曾讲到将“德”与人性、人的内在本质、事物的内在本质相联系是沿着“德者,得也”的解释思路所得出的观点,不符合“德者,内也”的语境,也不符合韩非对“德”与“得”的区别。这一思路也被用于对“德者,核理而普至”的解释中。如冯友兰说:“道是构成万物的实体,‘其大无外’所以说是‘弘大’。但又是‘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所以说是‘无形’。德是一个事物所得于道的一部分,事物有了这一部分,就有它的性质,所以说是‘核理’。每一个事物都有它的德,所以说是‘普至’。” 陈丽桂对“德”和“理”进行了区分,认为“德”是“分道”,是“道”分赋万物之上的个别功能,“理”也是“道”的分殊,是道赋生于万物之上的个别质性,“理”偏指物的质性,而“德”偏指物的功能。 她的解释已与通常将“德”解为万物本性、性质有所不同,但是仍将“道”与“德”理解为总和分的关系。说“德”是“道”分赋万物之上的个别功能,“德”就成为了万物之“功”;从“德者,道之功”的表述来看,说“德”是“道”在个别事物上所发挥的功能更为契合。“道者,下周于事”,作为“道之功”的“德”因而能“普至”;如果“德”是“分道”,是万物的个别功能,则无法“普至”。该篇接着讲:“故曰道不同于万物,德不同于阴阳,衡不同于轻重,绳不同于出入,和不同于燥湿,君不同于群臣。”“德不同于阴阳”应如何理解?《解老》中说:“凡物不并盛,阴阳是也。理相夺予,威德是也。”阴和阳是相互矛盾的,不能同时强盛,“德”不同于“阴”和“阳”就是从其能够“普至”的角度来讲的。王中江认为《韩非子·扬权》篇说的“道不同于万物,德不同于阴阳”的“德”,是说万物各有不同的特性,而不能限于“阴阳”这两种特性上。 这还是将“德”理解为万物各自不同的特性。叶树勋则认为《韩非子·扬权》中的“德”蕴含了所有事物的“理”,并不具有分化或分有的意义;作为“理”的综合体,“德”既不同于“道”,也不同于已分化的“阴阳”,而群生“斟酌用之”则表现出各自不同的“理”。 虽然提出了“德”不具有分化或分有的意义,但仍是沿着“物得以生谓之德”的思路进行解释的。从“德者,核理而普至”的表述来看,道在个别事物上所发挥的“功能”与万物的“质性”(“理”)是相应的。也可以说,“道”与万物之理的相合相应(“道尽稽万物之理”“与理相应”)是以“德”的形式实现的,并非“道”总合或总汇了万物之理。

韩非明确了“德”为“道”的功能,关于“德”与“得”的区分说明他反对以“德”为万物所得于“道”而获得的性质的观点,但他也有万物“得之”的说法。《韩非子·解老》中说“万物得之以死,得之以生;万事得之以败,得之以成”。如果说万物的生成和人的生死都是禀受了“气”,也就是禀受了“道”,是否也可以理解成万物得到“道”而获得了生命,而其所得之“道”(气)就是“德”呢?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韩非认为生死都是“气禀”,生、死、成、败都是“得道”的结果。“得之而生,得之而死”的说法明显不同于《管子·心术上》中的“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和《庄子·天地》中的“物得以生谓之德”。如果“德”是万物所得于“道”而获得的性质则无法理解“死”和“败”。万物“得之而生,得之而死”,万事“得之而成,得之而败”,均是“道之功”的体现,也就是“德”的体现。

结 论

与极具影响力的“德者,得也”的解释思路不同,韩非将“德”与“得”做了“内”与“外”的区分,“德”为精、神或精神在身体之内的保存,而“得”指精神受外物的诱惑而游于身体之外。精、神或精神可解为精气,也就是“道”,“德”的确切所指是“道”(精气)在身体内的积聚、保存所产生的功效。在道家思想系统内,“德者,得也”的解释思路反映了“德”与“道”的关系,“德”常被理解为“分道”,为万物所得于“道”所获得的性质。韩非则明确了“德”为“道”的功能,而且,“德”不是“道”赋予个别事物的功能,或个别事物由“道”所获得的功能,而是“道”在个别事物上所发挥的功能,“道”在个别事物上所发挥的“功能”又与万物之“理”相合、相应。

本文原载于《老子学集刊》第九辑。本转载仅供学术交流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敬请联系,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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