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处理上,老人有这“三种行为”,子女关系会不亲,别不信

杜畿感感 2024-10-10 08:48:32

人老了,最欣慰、最幸福的,莫过于看到儿女们团结友爱,自己也能够被他们温柔以待。

然而,这样的和谐美满并非轻易可得,唯有明智的老人才能成就这般美好。

要知道,家庭事务的处理稍有差池,不仅会导致子女之间纷争不断,更会让老人的晚年难有安宁之日。

尤其是在财产处理问题上,老人务必要避开以下这“三种行为”。因为这关乎着子女能否保持团结,也决定着老人能否无忧无虑、安享美好的晚年时光,很重要。

一、老人与子女财产不分

俗话说 “亲是亲,财帛分”。意思是即使是亲近的父母子女关系,在财产方面也要分清。

如果老人与子女财产混在一起分不清,不仅让子女不能受到公平对待,而且也让他们互生猜忌。

78岁的王阿姨就尝到了这样的苦头。

王阿姨怎么也不会想到,曾经亲密有爱的两个女儿,因为自己的养老金问题互生恨意。

曾经,老人与大女儿一家生活在一起,大女儿为了让母亲高兴,就把自己的工资也交给老人保管,七年以后,老人自个养老金和女儿给的钱足够有16万元,并一起存了这笔钱。

然而,稳定的养老模式因老人摔坏股骨头而打破,老人手术养病花去了七万余元。

大女儿认为,母亲的房产将来姊妹两个人一起继承,这笔医药费应该双方共同承担。

可妹妹极力反对,并指责姐姐“贪污”了妈妈的养老钱。

姐姐却说,和妈妈生活在一起,吃喝穿用都是自己在花钱,这16万元钱与你没有关系。

一句话惹恼妈妈,姐姐被妹妹一顿指责。自此,亲情不再,姐妹之间互生怨恨。

可见,“亲虽亲,财分清,免生嫌隙祸根存”,亲人之间也要把财产分清,才能够避免产生矛盾和祸端。

二、身后财产上不做安排

民间都说, “老人不置财产事,子女争财起祸端。”

老人如果对自己身后的财产是一笔糊涂账,那必给儿女关系留下后患。

在某调解节目看到这样一个案例。

小弟怎么也不会想到,大姐和二姐会在父亲去世20年以后,会来要求分割老父亲留下的房产。

当年,父亲去世后,房产一直由小弟住着,而且,大家都已默认,房产归小弟拥有。

可年近七旬的大姐、二姐因为生活不如意,没有稳定的养老住处,他们就想起了父亲这处房产。

这处房产所处位置不仅生活方便,而且周围环境也熟悉,大姐,二姐都认为适合养老。

可小弟怎么会轻易放弃已经既成的“事实权益”呢。

于是,不仅有了两个姐妹与小弟之间的房产之争,而且还互相贬低、指责。

曾经,姐姐对弟弟的爱荡然无存。

这就是,“老人财产无规划,子女纷争乱如麻”,如果老父亲在有生之年对房产做出安排,不留下这笔糊涂账,姐弟之情也不会破裂。

三、把老本分割,不留养老钱

俗话说,“老本老窝留在手,老年生活不犯愁。”

的确,聪明的老人都懂得守好老本、老窝,不提前把这些交给子女,从而守护好自己养老的大后方。

如果把老本、老窝都提前分了,儿女未必会感激你,反而因分配不公产生矛盾,令老人晚年不得安生。

一对才60出头的农村夫妇就做了这样的傻事。

当把自己的所有的财产悉数分给两个儿子以后,两个儿子不仅不积极赡养,反都觉得自己吃了亏,甚至要老人掏出他最后的一点家底。

老人的一处宅基地被拆迁后,获得了一处别墅和一个两居室,还有150万元的现金。

老人出于对两个儿子的疼爱和信任,就把这些家产做了分配,当时口头商议好小儿子要别墅,留一间给父母住,大儿子要板房和150万元现金。

一年以后,矛盾却由此而出。

小儿子因无钱装修别墅,再让父母出一部分钱,大儿子听说别墅值800万,认为自己吃了亏。

两个儿子心里都不平衡而闹分歧,老人因养老还要看小儿子的脸色也左右为难。

这就是,“留得老本在,无惧岁月寒;守好老窝居,心定身不孤。”

写在最后:

“利益面前亲疏分,亲情薄如秋时云”,在利益面前,亲情有时真的很脆弱。

兄弟姐妹之间,如果有一方爱“算计”;老人如果偏疼任何一方,都会是使子女之间产生嫌隙,甚至反目成仇。

所以,在处理财产上,老人一定要慎之又慎。

一方面与子女财产分明,不做糊涂账,另一方面,最好对身后事做好安排,不留后患,最后,还要守住自己的老本、老窝,这是最可靠的保障。

愿每一位父母都能安享晚年,尽享天伦之乐;愿每一个家庭中的子女都能和睦相处,亲如手足,让爱与和谐永驻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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