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的薪酬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绩效在医院的广泛应用,医生的薪酬主要由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
为了发挥医生的主观能动性,各家医院都不约而同地把绩效薪酬作为医生收入最大的来源。
数据显示,绩效薪酬占医生总收入的70%。
绩效薪酬的高占比,的确让医生的主观能动性大大提高,不主观、不能动不行啊,医生得靠工资养家糊口、过日子不是?
可医生太主观、太能动了,也不行,不仅内卷愈演愈烈,医疗的本质属性也要求医生不能无限制的主观能动。
很明显,国家关注到了这种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4〕29号)中要求,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关于医疗服务收入内涵与薪酬制度衔接的办法。注重医务人员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进一步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
想做到“既要保证医务人员收入稳定,又要有效激励”,那就必须得改变目前以绩效为主的局面,把固定薪酬作为医务人员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
2024年8月3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介绍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有关情况时强调,三明医改经验5年内实现全覆盖。
三明医改经验中的年薪制,就是加大固定薪酬占比。
那么,为什么绩效薪酬占比不能过高?
因为,过高有问题!
国家三令五申,严禁医院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但绩效本身一定是趋利的,不创收,不挂钩,用什么绩效?
当然,不是说趋利不对,医院基本算是自负盈亏单位,没有利润无法生存,但医院自负盈亏的同时,又要体现公益性,取得利润要合理、合规。
而过度强化绩效,极大增加了“不合理、不合规”的风险。
再者,没有完美的绩效方案,只有不完美的绩效方案,和,更不完美的绩效方案。
绩效方案的顾此失彼,一直是医生反映强烈的事。
医院之间、科室之间的差别使各个医院、各个科室的绩效方案无法同质化,这很正常,但这种正常无疑容易滋生随意性。抛却随意性不说,绩效方案的不同,落实到医生身上,可能造成收入的两极分化。
这个就不展开了。
过度强化绩效,必然过度强化绩效的来源,绩效来源于哪?谁都知道,病人。
过度强化绩效的来源,必然带来什么?抢病人?内卷?过度医疗?我是不知道,聪明的你肯定知道。
其实,国家是期望提高医生固定薪酬占比的,但现实正相反,医院期望的是通过提高绩效薪酬占比来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调动积极性是没错,积极得过了度却并不一定有利于医疗的稳定和发展,还有秩序。
有网友在评论里说,绩效是有问题,但年薪制就没有问题了吗?
我觉得吧,绩效也好,年薪制也好,都不过是医生获取薪酬的方式。
方式可以调节、完善,但中心思想要明确。
提高固定薪酬占比、降低绩效薪酬占比一定是大方向、大趋势。
这应当成为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