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怜了,好好的在马路上走,也会遭遇飞来横祸。
就在12月11日01时39分许,四川西昌市建昌路发生一起车祸。30岁的王某某在喝酒后,并没有叫代驾,而是选择自己开车,将正在人行横道上横过马路的3名行人撞倒。3人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哎,事故发生的时候,正是凌晨。我怀疑王某某也是考虑到,半夜三更交警肯定下班了,不会查酒驾的,于是侥幸上路。但是喝酒后,人的神经和动作都是麻痹的,哪怕是想控制也是控制不好的,王某某就这么害死3条人命。等他清醒过来,后悔也是来不及了,这与杀人何异?
王某某将3人撞死,说明当时车速应该是很快的,3人竟然没有生还的机会。
那么深夜的时候,行人在马路上应该注意什么呢?
1、不要玩手机,随时观察马路状况。白天可能车多人多,速度也不快,但是在人少的地方反而要警惕,因为这个时候,就会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汽车或者行人突然窜出来,导致发生车祸。
2、尽量避免夜间出门。虽说我们治安还是不错的,但是夜间还是在家为好,安全一点。
网友评论:
“女同志们松了一口,还好不是女司机。不然所有女司机也跟着被骂了。
酒驾醉驾致死的还是直接死刑吧 感觉现在的刑罚力度还是不够。
酒驾,开车刷手机视频,疲劳驾驶犯困等故意危险驾驶致人死亡的,一律死刑。因为他们明明知道这种行为很危险,还要故意去做,置别人的生命于不顾,恶意性太强了。突发疾病,紧急避让致人死亡的可以免除罪行,只赔钱就行了。
想不通为什么总喜欢侥幸心理。交个代驾不好么?非得害人害己。。。这样的要重判。(我之前吃饭喝一瓶锐澳我都叫的代驾,酒店到家就5分钟路程,不能侥幸心理啊)。
每年甚至每天我都在视频平台能看到酒驾致人死亡,现在人咋想的,咋还有人侥幸。
实在搞不懂那些喝酒开车的人是怎么想的。
平平安安回家才是最大的幸福。
一定要严惩。
有些男司机是真的危险。
酒驾真是害人不浅啊。
希望大家都能自觉拒绝酒驾,保护自己的同时也保护他人。
保险公司松了一口气。
喝酒了就找代驾吗?说你穷又买车,说你有钱买车又没钱找代驾,生气。
只要发现酒驾,就罚款一万,终身不得使用驾驶证,判刑3年起步,上不封顶!
酒驾撞死人的能不能判司机死刑!能不能别祸害人了!很不明白有些人大代表,提案还要把酒驾,醉驾按酒后表现、影响进行分级,降级处理!我也喜欢喝酒,但是我支持酒驾尤其是醉驾按故意杀人罪处理,不喝酒不会死,但是不施以重刑,因为酒驾而死的人还是会有!不严格处罚我能想到的原因,让人犯罪,权利好有变现的空间,某些人有来钱的路子!按故意杀人罪处理,还有几个人敢喝酒开车呢?
按说,喝得也不多啊,怎么就撞死人了呢。应该平时驾驶习惯就不好。
那喝的非常少了还不构成危险驾驶,这就是故意杀人。
无论是酒驾、醉驾,还是饮酒驾驶,只要致人死亡的,一律按故意杀人罪判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杜绝酒驾。否则,酒驾天天查,没有任何意义,唯独只是增加了财政收入而已。人人都知,杀人者偿命。但依然还会有故意杀人的案例。但酒驾的性质与故意杀人的性质不同,所以,酒驾还是会无处不在。
法律可以修订一下,像这种可以判死刑。
听听这通告什么叫在人行横道上横过马路的行人?是不是撞到斑马线的行人了?
扼杀了3个家庭,建议死刑立即执行。
三人好倒霉,酒驾保险不赔的。”
再次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血和泪的教训还少吗?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