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首家发电厂:土地祠当厂房,专为督军照明,还兼管电话业务

陇史文元 2024-03-16 23:18:37

兰州首家发电厂:

土地祠当厂房,专为甘肃督军照明

兰州有电始于清宣统元年农历六月一日(1909年7月),甘肃织呢局第二次恢复生产时,安装1台从比利时购进的6千瓦直流发电机用作夜间生产照明,此为甘肃有电之始。宣统三年(1911),甘肃织呢局随着清朝覆没而停产,发电中断。

民国三年(1914),督署衙门(张广建任甘肃省督军兼巡按使)将织呢局闲置的直流发电机和竖式蒸汽引擎各1台,由畅家巷(织呢局所在地)迁至辕门(今省政府)东侧发电,称电灯房,专供衙门照明之用。两年后,从天津日商洋行购20千瓦交流发电机1部,同时,从已停业的窑街铜厂(化矿厂),拆迁该厂抽水用的23.55千瓦烟管式锅炉及22千瓦引擎各1台与发电机配套,改建督署院内土地祠为发电机房,成立兰州电灯局,开始对外供电。

民国七年(1918),电灯局兼营电话业务,更名为甘肃省垣电灯电话局,翌年,从天津购40千瓦交流发电机1部,因无配套原动力设备,将发电机装在织呢局,用该局原有锅炉及双缸58.88千瓦引擎带动发电。

1920年,电灯电话局归实业厅主管。1922年,从天津购置88.22千瓦新锅炉一台,安装在电灯局,两部共60千瓦的交流发电机得以配套运转,市内主街始设路灯。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电灯电话分开经营,成立兰州电灯厂,添置1套102千瓦蒸汽发电机组,装在萃英门内西南拐角处(今兰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西南角),因在辕门以西,故称西厂,原厂称为东厂。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购置一套108千瓦锅驼式蒸汽发电机组,因东西两厂已无扩充余地,选定城垣东北角黄河沿新址安装发电,定名为黄河沿发电所(今兰州市政府大院西部)。同年8月16日.兰州电灯厂改由资源委员会和省政府合资经营,更名为兰州发电厂。

抗日战争爆发后,沿海工商业开始向西北转移,兰州人口由8万人增至17万人.用电负荷急剧上升。翌年5月,从江西铁路局购来两套132千瓦的蒸汽发电机组。接着又从宝鸡陇海路局购得一套5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tit备从连云港拆迁)和两台共373.48平方米受热面的锅炉,配套安装在黄河沿发电所。分别于1940年和1942年先后投产发电。不久将东厂最早的两台共60千瓦机组淘汰拆除。至此兰州发电厂两处发电设备总容量为974千瓦,发电量354万千瓦时;全市电灯用户3594户,动力用户主要为纺织、食品加工、机器制造、化工、电讯等。

1946年8月,资源委员会从上海调拨给兰州电厂两套美制的1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选在黄河南岸郑家庄建厂。由于交通运输及资金困难,到1949年8月兰州解放时,机组设备尚未到齐。又因新建厂房基础下沉,一边墙体裂变影响设备安装,原三年建成发电的计划未能实现。

0 阅读: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