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AC-67-FS-001R1)》将在9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对招飞体检角膜屈光手术的相关限制有了很大幅度的放宽。根据新标准第7.15.1的要求,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接受角膜屈光手术后,观察至少90日,满足下列条件,可鉴定为合格:
a)满足相应的视力标准;
b)中心视野符合标准,对比敏感度和眩光对比敏感度正常;
c)无重度干眼、角膜扩张等手术并发症及后遗症;
d)手术前屈光度不超过5D(等效球镜),其中招飞体检鉴定申请人手术前屈光度不超过-4.50D~+3.00D范围(等效球镜)。
相较之前的招飞体检关于角膜屈光手术的要求而言,主要出现了如下变化:
1、取消了手术年龄的要求;
2、术后观察时间由6个月缩短为90日;
3、取消了术后裸眼视力的要求;
4、取消了术后角膜厚度的要求;
5、术前屈光度的要求维持不变。
体检标准关于招飞体检角膜屈光手术的大幅放宽,在实际操作层面上需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术前屈光度的确认问题
体检医生对招飞学生术前屈光度的确认主要依靠角膜屈光手术病历提供的数据。由于该病历是由学生自行提供,且民航体检机构一般是无法追查其真实性,因此不排除部分术前屈光度超标的学生借造假作弊的方式来蒙混过关。
虽然新标准取消了招飞体检角膜屈光手术术后角膜厚度的规定,但是有相关设备的体检机构仍然可以对招飞学生进行角膜厚度的测量,结合手术病历的相关数据,和做角膜屈光手术的合理理由等,还是能够发现一些显著造假的病历,尤其术前屈光度严重超标的。
2、招飞养成生请谨慎选择角膜屈光手术
由于新标准放宽角膜屈光手术的限制,可能造成广泛存在的角膜屈光手术造假的情形,不排除招飞单位在招飞初检阶段,在招飞简章中明确拒绝角膜屈光手术的学生,尤其在养成生招飞阶段。因此,对于招飞学生,尤其是养成生而言,请谨慎选择角膜屈光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