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十分可恶,熙熙其实挺看不起的,如果不爱就先离开再寻找下一春不好么?
有个张先生啊,明明已经是有妇之夫了,居然和小自己16岁的文女士搞起了情人关系,这一搞就是6年呐!这6年里,那转账跟不要钱似的,张先生前前后后给文女士转了超过100万,当然文女士也转了些回去。可最后啊,张先生的老婆刘女士知道这事儿了,那可不能忍呀,直接告上法庭,最后成功收回了43万多呢。
这事儿一出来,不少人就在问了,这么做合理吗?咱今儿就好好唠唠呗。
首先呢,咱得明确一点,妻子那是完全可以要求第三者返还丈夫赠与的财产的呀!为啥这么说呢?你想想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财产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呀,不管是丈夫挣的还是妻子挣的,那都是两个人共有的“小金库”呢。
这丈夫倒好,一声不吭地就把钱拿去给情人了,这就好比是拿着家里共同攒的钱,去给外人随便花,没经过老婆的同意呀,这能行不?肯定不行啊!从法律层面来讲,这种赠与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也不符合公序良俗呢。
咱这社会可是讲究道德和法律规范的呀,婚外情本来就是被大家唾弃的事儿,还拿夫妻共同财产去维系这种不正当的关系,那法律肯定不能坐视不管呀。
就像这个案子里的张先生,瞒着老婆和情人打得火热,大把大把地转钱,这对自己的老婆那是多大的伤害呀。而刘女士呢,发现了之后果断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是相当明智的。法院一审、二审都站在了刘女士这边,说明啥呀?说明法律是公正的,不会任由这种违背道德和损害他人权益的事儿就这么过去。
这事儿也反映出不少现象。一方面,有些人在婚姻里就是管不住自己,经不住外面的诱惑,觉得搞个婚外情好像挺刺激,完全不顾及自己另一半的感受,也不考虑家庭的责任,这婚姻里的忠诚都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另一方面,也能看出现在大家的法律意识在慢慢变强呀,以前可能遇到这种事儿,很多人就忍气吞声了,觉得没办法,可刘女士就不一样,敢于去争取自己应得的,让那些想靠不正当手段获取别人钱财的第三者没了可乘之机。
熙熙寄语小伙伴们,咱们不管是在婚姻里,还是看待别人的婚姻情况,都得明白忠诚是很重要的,同时要是自己权益受到了侵害,可别怂,得像刘女士一样勇敢站出来呀。大家对这件事儿有啥看法呢?觉得妻子这么做合理不?快来评论区一起讨论讨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