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颁布《强迫劳动产品条例》引起的恐慌2024年11月19日,欧盟理事会最终通过了《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该条例后续经欧洲议会议长和欧盟理事会主席签署后,将在《欧盟公报》上公布,在公布翌日生效,自生效之日起3年后开始适用。
这意味着,欧盟将用三年的时间,对所有产业链的所有供应商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在三年后禁止使用相关产品或者服务。各国企业都应当予以高度警惕,避免因各国国情不同而被误伤。
究竟什么是强迫或强制劳动该定义是1930年国际劳工组织在第29号公约上进行了明确:
第二条第一款,
一、就本公约而言,“强迫或强制劳动”一词系指以任何惩罚相威胁,强行要求任何人从事的非本人自愿提供的一切工作或服务。
这个定义非常宽泛,但其核心有两点,1、非自愿,2、惩罚性。
任何组织或者雇主不能以威胁或惩罚手段,要求劳工从事非自愿的工作和劳动。
这里并没有限定区域、时间、甚至时长。
从这个定义看,实际是非常苛刻的。
哪些属于强迫或强制劳动在低收入水平国家,比较常见的有如下情况
1、奴役性工作,工人只有工作的权利,没有享受同等工作其他普通劳工的权利。
2、超时长工作。普遍适用的每周工作时长是40-46小时。超过这个时间,可以考虑视为强迫劳动
3、童工,不论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均视为强迫劳动
4、拒绝支付或者故意减少支付劳工报酬
等等。
不同价值观下,如何判断是否为强迫劳动?在西方价值观下,被判定为强迫劳动,但在其他欠发达地区,却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包括劳工自身也并不认可西方的判断标准。这种情况未来会非常普遍,也会成为辩证双方的焦点。
比如加班,按计件报酬的企业中,主要收入都来自于加班工时,较低的计价标准使得部分员工为了获取更高的报酬而主动放弃休息,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这些员工并不认为自己是被迫参加劳动,反而是感激资方能够提供这样一个养家糊口的机会,通过个人的不懈努力,争取自己家庭更优渥的生活条件,在很多东亚国家中,甚至是被宣扬的美德。
这种价值观的冲突将来或许会更加激烈。
如何应对欧盟的禁止强迫劳动条例?在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其他国家及地区也陆续筹划推出类似的强迫劳动限制措施。因此,即便企业不涉及直接或间接进入欧盟市场的情形,也需要为适应更严格的全球贸易合规环境做好准备。
时刻保持足够的警惕,避免陷入强迫劳动的陷阱中。
理解韩国往朝鲜派传单了,这种全世界都知道是错的,但牛马就是一意孤行,对牛弹琴,怒其不争,怨其不智
这次绝对支持欧盟!
好多企业按当地最低缴费基数交社保和住房,未按工资全额为基数,更有大型企业大量用小时工,派遣工,两三月换一批,不用交社保和住房!!!为什么不跟个税一样,以工资全额为基数??
遵守劳动法 尊重劳动人民的基本权益 人家那有错
可以按手印表示自愿
可能除了童工不多见,其他三条没啥稀奇的。特别是996在IT业都常态了。
只有自愿,没有强迫!
越加班,工作岗位越少,工资越低
不卖他们东西即可,让他们用高价货!!
希望美国,日本,韩国都出台这种政策
为生存所迫而劳动难道不对?
会不会有这么一种情况——真的经济脱钩了,没有我们提供的廉价消费品,西方物价全面上涨,为了维持原来的生活质量,他们只能靠加班多赚点钱,😃😃😃
世界公认超过八小时就是强迫,一般都是不允许的,属于牛马非人
以利益至上的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宣传“反强制劳动”,是良心发现了吗?还是跨国企业要在发展或欠发达国家要建慈善企业?
啥时候才能把劳动法中的每周44小时修改下?每天8小时,每周工作5天,砖家叫兽怎么算的?
你不加班又不要紧的。
富士康为首的各大厂流水线,比如我们武汉天马,8小时工资只有2400块钱,不自愿再干4小时连自己都养不起,何谈买房子生孩子做功馅,我劝你们不要多管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