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原河南省委书记,公开支持包产到户,1983年被开除党籍

雅可谈过去 2024-08-05 12:40:40

1958年11月1日,在去新乡的专列上,河南省委书记史向生向毛主席介绍了两个人,一个是新乡地委书记耿起昌,另一个是林县县委书记杨贵,毛主席认真听取了杨贵关于林县的情况报告,心情十分沉重,说:

“好不容易修了水渠和水库,长了好庄稼,却没有人收。这怎么能行呢?大炼钢铁不能再上人了,已经上去的留下少数人建设小高炉,其他人马上撤下来!一部分人收庄稼,一部分人搞水利。要知道,水利是农业的命脉;要把农业搞上去,必须大兴水利。”

也就在这一年,新乡地委书记耿起昌在当地搞了一个“地段责任制”,被定性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还被撤销了职务,后来,耿起昌担任河南省委书记等职务,却在1983年被开除党籍,这是怎么回事?

一起来看一下。

1915年,耿起昌出生于山西省昔阳县的一个农民家庭,早年时期,耿起昌几乎没有读过书,靠给地主家放牛为生,在此期间,受尽地主的欺凌与侮辱,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面对国仇家难的困境,耿起昌决定投入到抗日救国的洪流中。

1938年,耿起昌加入到革命的队伍,在家乡的救国会中担任领导职务,并成为一名光荣的党员,在党的领导下,先后取得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新中国成立后,耿起昌被安排在河南工作,担任新乡专员公署专员,后来被任命为新乡地委第一书记。

在此期间,耿起昌按照中央的部署,完成了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运动等任务,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1958年,八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随即发起大跃进与人民公社化运动,在运动的过程中,出现严重的“浮夸风”现象,比如说当时的河南省委书记吴芝圃就是“浮夸封”的鼓吹者。

在严重脱离实际的情况下,河南出现大量非正常死亡现象,最典型的就是“信阳事件”。

那耿起昌是怎么做的呢?

他在新乡搞了一个“地段责任制”,具体来讲就是“包工到户,定产到田,个人负责,超产奖励”,这种责任制极大激发了人们的生产热情,受到群众的欢迎,可在当时的那个大环境下,“单干”是不允许的。

果不其然,耿起昌受到吴芝圃等河南领导人的批判,称耿起昌的责任制不仅是封建主义,就连资本主义也出来了,耿起昌还被定性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撤销职务下放到安阳机床厂当副厂长。

毛主席知道此事后,找到耿起昌进行谈话,并给耿起昌解了围,说:

“河南新乡地委书记耿起昌是个老实人,他有先见之明,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是错误的,应予平反,仍当地委第一书记。”

或许是受这次被打成“右倾”经历的影响,十年运动开始后,耿起昌积极参与到造反的行列中,执行“左”的路线与方针,犯下严重错误。

1968年,耿起昌担任河南省革委会副主任,随后又担任河南省委书记,在十大与十一大上,耿起昌则接连当选为中央委员。

十年特殊时期结束后,随着小平同志等人的复出,中央的路线与方针出现重大改变,拨乱反正工作也开展起来,耿起昌因在特殊时期所犯的错误于1978年被撤职,调到河南省蔬菜研究所当副所长。

1983年,耿起昌被开除党籍,并被判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于1991年去世,终年7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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