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时期,收到政策的影响,大规模的人口迁徙成为常态,其中向西北边疆的移民格外引人注目。
这些移民,既有被强制迁徙的豪强、罪犯,也有主动寻求生计的贫民。
然而东汉各时期的移民政策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统治需要不断调整。
那么各个时期都奉行着怎样的移民政策?
建武时期
建武初年的“省并郡县”与“内徙吏民”是应对北边边疆问题的主要政策。两汉之际,王莽改制失败,天下大乱,内有各方势力趁机割据一方,西北又有隗嚣、窦融、卢芳等割据集团,且与羌联系密切。
其中,隗嚣与卢芳集团在光武帝完成统一的过程中起了较大的阻碍作用。
西北地区一直是游牧民族对中原王朝寇掠和骚扰的重点区域,因中原战乱,匈奴时常南下抄掠并积极参与到中原政权的争夺中,不仅协助彭宠“反畔于渔阳”,又“复立卢芳,使入居五原”。
虽然西北的形势比中原形势严峻,但因东汉王朝的统治中心在中原,对统治者而言,平定中原割据问题远比西北问题更重要,因此大力抚慰隗嚣、窦融集团。
在西北地区只是维持名义上的占有,对边疆治理上偏向“无为”。
面对匈奴、西羌侵扰政府无力解决,只能省并郡县并将边民向内郡迁移。
东汉初年除了上述八郡曾省并或向内移民,西北地区还有金城郡因西羌寇掠省并。西汉末年王莽摄政时强迫西羌献地,设立西海郡。
新莽末年西羌庞恬、傅幡攻西海郡,重新占据鲜水海、允谷盐池等地,以此为据点寇掠金城、陇西等地。割据西北的地方势力或重金贿赂使西羌为己所用,或出兵打击西羌寇掠行径。
窦融则因“先零羌封何诸种杀金城太守”,遂“进击封何,大破之,斩首千余级”。
东汉王朝控制金城郡是因窦融附汉,但在此期间西羌一直在有寇掠金城、陇西的行为,因此在平定隗嚣集团割据后出兵打击西羌,马援“发步骑三千人,击破先零羌于临洮,斩首数百级”,对西羌取得一定的胜利,并将内附羌民内徙至西北诸郡,但朝廷对于西北的西羌问题一味妥协,甚至出现弃守金城郡县的议论。
建武十一年(35年)“朝臣以金城破羌之西,涂远多寇,议欲弃之”,最终“省金城郡属陇西”,将民众向武威等郡迁移。
后因马援的极力劝谏并未舍弃,并恢复建制。
虽然很快恢复金城郡的建制,但其部分属县归陇西郡所管辖,导致金城郡的治理范围缩小。
因光武帝奉行“先内后外,舍远谋近”的治边思想,对西域和西羌问题持消极的民族政策。
不仅主动放弃西域的控制权,而且在西北问题选择徙民避战,并未主动开发经营西北边郡。直到东汉政权的巩固以及内部割据势力的平定,光武帝才逐渐将更多的力量投入西北边防问题上。
因匈奴内部分裂加上“连年旱蝗”导致“赤地数千里,草木尽枯,人畜饥疫,死耗太半”,单于主动向汉廷求和,建武二十二年(46年)“遣使诣渔阳求和亲”。
后乌桓击破匈奴,匈奴向北迁移。建武二十四年(48年)“匈奴薁鞬日逐王比自立为南单于,于是分为南、北匈奴”,南匈奴附汉,极大地削弱了匈奴的势力,至此困扰中原王朝的匈奴问题已经缓解,因此于建武二十六年(50年)才将省并八郡之民归于本土。
此八郡才被重置于东汉中央政府有效管治之下。
明帝、章帝时期又曾派军出击北匈奴,彻底解除了匈奴对中原王朝威胁的问题。东汉王朝将重心放在对内郡的统治上,对西北地区的管控微弱,多消极应对,西北边疆治理偏向无为与保守,但东汉初年边郡县省并和吏民内徙对东汉逐步恢复对边疆地区控制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明帝、章帝、和帝时期
明帝、章帝、和帝时期西北地区的移民呈现双向性。
国家强制徙民到西北边郡,修筑军事防御体系,屯田养兵,同时将大量的少数民族内迁至塞内甚至是关中地区。东汉王朝由于国势不如西汉,加之政治中心东移,西北边郡不仅地处偏远,又远离政治中心。
因此无力像秦抑或是西汉大量移民实边,只是强制徙戍卒、囚犯实边,同时将战败或者主动内附的羌民向内迁移。
东汉时期最早向西北边郡移民始于建武十二年(36年),主要迁移内地的犯罪之人,修筑军事防御工程。
明帝、章帝、和帝时期通过迁徙囚犯实边,为了扩大移民队伍,鼓励罪犯家属跟随。定罪的死刑犯移民西北边郡,不仅可以免除死罪还可以免受皮肉之苦,移民路途遥远,环境恶劣,如果囚犯受过笞打,容易伤残。
不过此类移民是永久性的,到边郡后需要服劳役,接受政府管理,不得离开边郡,同时为了增加移民,囚犯的妻、子可以自愿随行,到边郡后另行安置,成为边地的编户齐民,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边地人口。
不过迁移死囚家属自愿随行安置,应该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
除了强制将刑犯迁移到西北边郡,也把大量的羌民向西北边郡甚至是关中地区迁移。
西北地区自西汉末年以来长期处于战乱中,遭到严重破坏,人口锐减,内徙众羌以补充边郡劳动力,将战败内附的羌人豪酋授予官职以守塞,并将内附羌民迁移到塞内或关中地区。
东汉中后期
东汉中后期又开始出现将西北边郡边民向内地迁移的情况。
将汉初迁移的罪犯及其家属进行遣返,归还原籍,又因凉州爆发大规模的“羌乱”,朝廷内部出现了郡治内迁的同时强行内徙边民。
建初元年(76年)大旱谷贵,本身粮食收成减少,又要将大量粮食转运西北边郡甚至是西域地区。
因此杨终上疏主张收缩西北边疆,将实边罪徒内徙原籍同时放弃在“伊吾、楼兰、车师、戊己”等地的屯田,因为“频年服役,转输烦费”导致“民怀土思,怨结边城”。对于不利国家和民众的政策及时调整,因此在建初元年(76年)下诏令“坐楚、淮阳事徙者四百余家,令归本郡”,针对远屯西域问题又“听还徙者,悉罢边屯”。
章帝时期,内部动荡和外部压力下,朝廷“罢戊己校尉官”撤回西域驻军,放弃对西域的统治。
在此影响下,东汉王朝在西北的控制力开始减弱,对西北边疆治理政策又开始向收缩防御转变,为此遣返部分移民。
永元元年(89年),下诏“其徙出塞者,刑虽未竟,皆免归田里”。永初四年(110年),“诏自建初以来,诸祅言它过坐徙边者,各归本郡”。
建和三年(149年),“自永建元年(126年)迄乎今岁,凡诸妖恶,支亲从坐,及吏民减死徙边者,悉归本郡”。
东汉中后朝廷内忧外患,加之西北边郡战争频发,人口数量锐减。
移民逃亡人数较多,难以维持。此时遣返移民不仅被视为帝王德政,也可以补充内地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劳动力短缺情况。
朝廷内部又出现“督凉州士民,转居三辅”的提议,并为朝廷所执行。东汉王朝对西北的控制力不断减弱,为了维持对自耕农的控制,只能尽可能将边地汉民向内郡迁移,特别是在羌乱爆发后,出现了更大规模的移民。
两汉时期地方官员任用一直遵循“回避制度”,西北边郡二千石、令、长等官员多为内郡人。面对战乱,“并无守战意”,加之朝廷调兵平叛不利,导致“皆争上徙郡县,以避寇难”,永初五年(111年),“移陇西徙襄武,安定徙美阳,北地徙池阳,上郡徙衙”。
加上永初四年(110年)内徙的金城郡,已经内徙五郡,部分郡治已内徙至关中。可以说西北边郡大部分地区已被羌人占领,东汉朝廷对于西北的管控已经很弱。
加上内徙的过程中对于不愿迁移的百姓采取暴力措施“乃刈其禾稼,发彻室屋,夷营壁,破积聚”。
又恰逢旱蝗灾害,导致整个西北地区民众“流离分散,随道死亡,或弃捐老弱,或为人仆妾,丧其太半”,导致了部分西北人对朝廷的不满,加入羌人队伍中。
目睹西北因羌乱和朝廷弃地内徙行为的凉州士人对此多有谴责。王符认为,西北地区的羌祸难平,主要责任是边吏与朝臣。
因为郡县长官不愿坚守,弃城避战,在内迁的过程中边吏又不顾后果以暴力的手段强制徙民,所以最终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