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在周五做出一项裁决,明确“选举日”的定义,而不是“选举周”、“选举月”,只有当天或之前收到的合法选票才能被计算入内,过时的选票将被作废。
不过,该裁决不会立即生效,而是将案件发回下级法院进行重审,这可能意味着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要一段时间,并有可能被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因此在本次大选中还无法实行,目前有大约20个州实施“选举周”甚至“选举月”,源源不断的“邮寄选票”在选举日之后被送到点票站。
这个案子是由共和党全国委员会起诉密西西比州政府的,因为密西西比州的法律,允许选举官员计算在选举日之后5天内到达的邮寄选票,只要它的邮戳日期在选举日之前。
联邦法院判决原告败诉,他们随即上诉到第五巡回上诉法院,上诉法院全体法官组成的小组,一致同意并推翻了下级法院的判决,认为密西西比州现行的邮寄选票政策违反了宪法。
法院在裁决中指出,选票的接收应该在国会指定的“选举日”结束,文本、先例和历史惯例都证实了这一点。
法官们在意见中写道:“‘选举日’是选民必须投票并由州官员接收选票的日期,联邦法律优先于地方法律,因此密西西比州的法规允许在联邦选举日后五天内收到选票的法律是错误的。”
不过,法官拒绝立即实施,因为案件还有进一步上诉到最高法院的可能性。相信即使上诉到最高法院,6名保守派大法官也会支持第五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
目前,大约有20 个州和华盛顿特区接受并计算选举日后收到的邮寄选票(部分州要求这些选票的邮戳日期必须在选举日当天或之前),各州提供这些宽限期,以防选民忘记及时寄回邮寄选票、邮政服务出现问题或出现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预见的问题。
“投票日”是一个严肃的定义!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当做借口,既然天气恶劣为何不早点投票?既然忘记邮寄选票,那就不必计算在内了。
因此,第五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将对其他州有现实意义。密西西比州如果放弃上诉,那么第五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将适用于全美,如果继续上诉,那么最高法院将一锤定音,所有的州也将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