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末,北京亚运村北辰花园的豪华别墅“七号别墅”,一个月租金多少钱?
48000元。
这个价格,就算用今天的普通人的月薪去衡量,都贵得离谱,更别说那个年代的人,一年工资加起来才1.41万。
什么人能租的起“七号别墅”?这么贵的地方租来干嘛?
吉林来的女大学生刘春洋表示:赚点快钱呗,还能干嘛?
01
刘春洋,1971年出生,吉林省白山市人。
她的身世在那个年代显得有些复杂——严格来说,她婚外情的产物。
刘春洋原名陈丽红。她的生父刘某另有家庭,生母陈某也有家庭,但这俩人愣是一起婚内出轨,生了两个女儿,就是她和妹妹陈丽梅。
因为从小在母亲身边长大,所以姐妹都随母姓。
陈丽红长到七岁,生母和丈夫离婚,一个人带俩孩子,活得很艰难。
这时,刘某把陈丽红接回了自己家,还给她改了姓和名,叫刘春洋。
刘春洋从小就颜值高身材好,1米72的大高个很有优势。
被捕的时候,有人说她是吉林某知名大学的学生,实际上她只有大专学历。
大专毕业之后,她不甘心在热电厂端铁饭碗,于1994年辞职去了省会长春,进入了一个模特队。
在模特队,她机会多赚得多,眼界涨得也快。三年后,刘春洋离开省会,到了首都北京。
一开始,她还是做模特,但是时间一长,她觉得做模特赚的都是辛苦钱,就想转行。
干嘛去呢?
在朋友的介绍下,她凭借外貌和出色的“组织能力”到几家“娱乐场所”做了领班。
所谓娱乐场所,就是歌厅、桑拿房之类的地方,所谓领班,就是老鸨。
02
1998年5月,京城某娱乐城的老板齐某听说了刘春洋的名号。
在朋友的建议下,齐老板把刘春洋挖了过来,让她在自己的娱乐城任桑拿部领班。
从当时双方签的合同内容,就能看出刘春洋的分量。
合同规定,2年内刘春洋不能辞职,齐老板也不能把她辞退,双方无论谁违约都要赔20万。
刘春洋也是个狠人,她不仅自己干拉皮条的事儿,还把亲妹妹牵扯进来。她拉皮条,妹妹下海。
签完合同不久,京城各类娱乐场所迎来了一波严打,刘春洋也顾不得合同了,立刻跑路。
业务停滞,失去“进账”,刘春洋每天都想“复工”。
终于,1999年3月,她打听到一种新模式:可以开“别墅娱乐城”,隐蔽性一流!
“七号别墅”就是她最后选定的“营业场所”。
月租金48000,刘春洋一出手就是大手笔,季付租下,立刻开张。
“七号别墅”在整个别墅区的内部,门口有保安站岗,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都需要办出入证,外人不登记不许进入,隐蔽性能不强吗!
03
当然,小区的严格管理制度对于刘春洋手下的小姐们来说也是一中麻烦。
每天那么多小姐进进出出,迟早会有人怀疑,怎么办?
刘春洋仔细考虑了一下,只给自己和司机两个人办了出入证,小姐“上下班”都由司机开一辆白色面包车接送,客人进出也是同理。
这时候,刘春洋的号召力又体现出来了。
她发动手下的小姐们联系老客户,没多久就打响了名号。
“七号别墅”,火了。
有人统计,别墅营业两个多月里,客流顶峰那天接待了50多人,好多人排不上队。
因为场地面积有限,七号别墅也不整什么幺蛾子,小姐们带着客人直奔主题,一天接待50多人也是可以实现的……
那个年代,去七号别墅属于纯纯的高消费,客人们出手大方,别墅的“每日流水”能达到5万元。
您瞅,一个月的房租,一天就赚出来了,什么买卖能比这更赚钱?
至于这些钱能有多少到小姐个人的腰包,我只能说,还是很可观的。
据说其中最赚钱的小姐,不到三个月就赚了十几万。
再次强调一下,那可是1999年啊。
举个例子,后来落网的小姐 有个姓在z的,30多岁,但长得很年轻,看着就像20出头,本来是有正经工作的——机关幼儿园老师。
后来因为来到北京,她的工作换成了药品推销,每个月能赚两三千,也不少,但是太累。
这时候,有个“朋友”告诉她,想赚快钱,就去七号别墅给人按摩。
张敏已经结婚,从来没在特殊场所工作过,她到别墅之前,还以为是单纯给客人做按摩呢!
到了地方,她才知道,按摩是按摩,但是一点都不单纯。
刘春洋也不逼她,先让她观摩其他小姐的“工作过程”,然后把工资摆在她面前,说:
“反正你也结过婚,还怕什么,要挣钱,就得这么干。”
看到钱,张某彻底沦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