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成都四项重磅政策出台!充分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

房产全说 2024-10-16 12:04:45

今天(10月15日)中午,成都四份重磅政策同时发布!包括《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公安局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商品房项目车位去库存若干措施的通知》。

不仅有普通市民期盼已久的买房落户、存量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政策,还有着力于推动企业降本增效的一系列利好措施。接下来,我们就拎出部分政策要点,来看看与企业、普通市民息息相关的重大事项。

图源成华发布

首先,对企业从土地供应到出让建设,通过延长缴纳土地出让金时间限制、合理适当降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等多个方面为企业减负。

比如,关于“支持不同用途或相同用途的多宗经营性建设用地组合供应,实行同场公告、同场竞买、同时应价、一并竞得。涉及产业用地和住宅类用地组合供应的,应坚持'先产业开发、后住宅建设'的开发时序,产业项目整体并联竣工验收合格前,项目商品住房销售面积不得超过住宅可售面积的70%。”的要求,就不仅打破了此前不同用途或相同用途的多宗经营性建设用地组合“分开”供应的限制,且在“先产业开发、后住宅建设”的开发时序上,取消了此前“产业项目须联工验收合格,才能销售商品住房”的要求。

同时,政策所明确的“我市范围内新供应经营性用地,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须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剩余价款可按出让方案要求,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以内缴清。其中,经报自然资源部备案作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范围内的新供应经营性用地,剩余价款可按出让方案要求,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缴清,可不计收利息。”将土地价款缴清限由“半年”延长至“1年”,还有部分用地1年内缴清价款可不计收利息。

土地价款缴费时间延长,叠加新供应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再收取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这让开发企业在拿地阶段,现金流压力就降低不少。

此外,在住宅开发建设上,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出让住宅用地成品住宅建设比例由各区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相关规范标准自行确定。”将此前“成品住宅比例50%”调整为由企业自行确定,无疑给了开发企业更多的灵活决策空间。当然,在这些区域内,清水房供应比例或将大幅提升,也将让购房者在购房成本上降低。

之于购房者,除了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将有更多清水房源选择外,以下三点对于现在买房的购房者,可以说是完全给到了“市场化”的自由。

1.取消了商品住房(除定向销售项目外)和二手住房限售,完成了“限购、限贷、限售”优化放开的最后一环,让住房买卖都完全自由化。

“2017年4月13日后(含)在成都购买的新房、二手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满3年方可转让;2021年3月22日(含)之后,报名人数≥房源数3倍的项目(3倍熔断网红盘),须取得不动产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的限制,将成为过去时。现在,在我市范围内新购商品住房(除定向销售项目外)和二手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在此之前已纳入再交易管理范围的住房仍按原政策执行。

2.对多子女家庭新购住房,商业贷款时都按“首套”确定首付比例及利率,以更实际的政策支持满足多子女家庭住好房的需求。

我市范围内,二孩及以上家庭新购住房办理商业贷款时均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支持商业银行按照认定套数办理住房贷款。

3.新购住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仅额度提升,且取消了首套、二套额度差异,满足条件的额度能上浮20%,还能提取父母、子女的公积金,让更多购房者可以更好地利用公积金,并降低购房成本。

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贷款额度差异。多子女家庭、“以旧换新”购房最高贷款额度对应上浮20%。缴存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的,在规定时间内可提取本人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即便现在不新购住房,已经买了房的市民,以下两大重磅利好政策,也将让你在成都生活得更加美好。

1.商转公终于来了!也就是说,此次存量住房贷款利率下调后,如果你的贷款利率仍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你的房贷利率还能通过商转公进一步下调。

公积金缴存人可将符合条件的商业性个人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购房落户政策再度来袭!没有住房面积限制、没有社保限制,也没有“新购房”的要求,只要是通过“购买”方式获得合法所有权的住宅用房,就可以申请落户。换句话说,现在要享受这座城市优质教育等公服资源,成都已经拿出了最大的诚意!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通过今天出台的这一系列重磅政策,可以看到成都政策几乎是全面到位,不仅将在房地产市场价格见底的当下,有望全面推动房地产止跌回稳,也将进一步推动成都新型城市化建设,让每一个成都人公平共享成都城市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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