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年限和企业的视同缴费年限有何不同?

帮老兄聊聊 2024-09-19 22:54:37

所谓的视同缴费年限,主要是指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工龄计算的规定,计算为国家工作年限的工龄,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只要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都要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具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二是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缴纳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果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这是不计算视同缴费年限的;三是视同缴费年限需要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是由当地人社部门根据个人档案的记载来认定;四是视同缴费年限虽然没有实际缴费,但视同缴费,与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为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主要包括两大群体。一是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国有企业,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的工龄,包括到企业工作之前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年限,退役军人到企业工作之前的军龄等;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工龄等。

视同缴费年限总的作用是两个,一是在计算基础养老金时,累计计算为缴费年限,享受1%的基础养老金待遇;二是视同缴费年限由于没有实际缴费,没有个人账户储存额,所以计算的是过渡性养老金。每视同缴费一年,过渡性养老金的过渡系数为1%到1.4%。

需要注意的是,过渡系数是计算过渡性养老金使用的系数,在同一个地区,每一个人都是使用相同的系数,并不是视同缴费指数。过渡系数是1%到1.4%之间。比如四川企业职工的过渡系数是1.3%,机关事业单位的过渡系数是1.4%,重庆市所有人都是使用的1.4%。

虽然都是视同年限,但在企业工作的职工和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视同缴费年限体现的价值是不同的,这主要体现在视同缴费指数的确定办法和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办理两个方面。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的工作年限属于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需要确定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既是计算平均缴费指数的依据,也是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重要数据,视同缴费指数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高低。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视同缴费指数确定办法全国基本上是统一的,都是按照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的规定来执行,是按照本人退休前所担任的职务、职级、专业技术职称来确定的,分为职务或是岗位指数、级别或是薪级指数、退休补贴指示等。各个地方计算养老金的视同缴费指数表,都是根据这三个方面来确定的,但每一年都在调整、变化。

企业职工的视同缴费指数,除了少数地方是按照1.0来确定的以外,多数地方是按照实际缴费指数的平均缴费指数来计算的,很多地方几乎不单独计算视同缴费指数。比如四川、重庆等地,都没有单独确定视同缴费指数,只计算平均缴费指数。

在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办法方面体现的差异性更大。机关事业单位的过渡熊养老金计算办法为养老金计发基数乘以视同缴费指数,乘以视同缴费年限,乘以过渡系数。机关事业单位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办法全国基本上是统一的,地区差别部分主要体现在养老金计发基数不同,过渡系数不同,有的是1.4%,有的是1.3%或是1.2%等。

企业职工过渡性养老金分为两种计算办法。

第一种计算办法,比如广东,是按照养老金计发基数乘以视同缴费指数,乘以视同缴费年限乘以过渡系数1.2%,广东的过渡系数总体上还是比较低的。广东的视同缴费指数,是按照所在设区市所在区县的1993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全市199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了深圳、广州、东莞、中山等城市超过1.0以外,多数地方都在1.0以下。

第二种计算办法以四川、重庆为代表。四川和重庆都是按照养老金计发基数加上本人的指数化缴费工资除以2,乘以视同缴费年限,乘以过渡系数。指数化缴费工资是养老金计发基数乘以平均缴费指数。从这个数据可以看出,四川、重庆的视同缴费指数是按照平均缴费指数计算的。但四川的企业职工过渡系数是1.3%,重庆是1.4%。

综上所述,虽然都有视同缴费年限,但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视同缴费指数和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办法和企业职工的计算办法是不同的,机关要和本人的职务职级挂钩,退休前的职务职级越高,视同缴费指数就会越高;企业是和实际缴费指数挂钩,或是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挂钩。与实际缴费指数挂钩的,实际缴费指数越高,平均缴费指数就会越高,视同缴费指数也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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