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卖!男子“花3千买电摩”无法上牌,车管所:消费要擦亮眼!

大象热点事件微评 2024-06-20 13:06:52

现实社会的一些事情很荒唐,比如一个产品,生产商可以生产,销售方可以售卖,消费者买了就不让用,既然不让用,为何不从源头杜绝生产呢?各种奇葩的规定层出不穷,就是不管销售的一方,只对消费者下手,是何道理呢?

6月18号讯,菏泽市民反映买电动车无法上牌,车管所的人说,车辆后座有脚蹬子,和核载人数冲突,所以不能办理牌照,不按牌照就不能上路,而卖家当时承诺可以上牌,双方就发生了纠纷,车管所表示,消费者购买商品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能上牌为何能售卖呢?

2022年6月份,刘先生在菏泽的某电动车专卖店买了一台轻型两轮摩托车,购买的时候,老板说电动车可以上牌,但一般没必要去上牌,而且对方没有提供购车发票,刘先生那时候没想那么多,没想到如今无牌上路要罚款,所以他就去车管所咨询上牌事宜。

但是车管所民警说,刘先生的电动车属于轻便二轮摩托车,核载人数为1人,厂家却在生产时打擦边球,后座位置安装了可以拆卸的脚蹬,这样的话电动车就可以载第二个人,这样的电动车不符合规定,所以无法上牌。

买的时候明明说可以上牌,如今却不能,刘先生顿时感觉被骗了,自己花费了3千多块,如今上路都成了问题,保险都买了,刘先生认为商家虚假营销应该承担责任,于是他去卖电动车的门店讨说法,还报了警。

这家电动车专卖店的工作人员说,刘先生购买的车是轻便摩托,只能载1人,此后厂家生产的可以载2人,但当时的导购不是他,2年前是可以上牌的,也有很多消费者上牌成功了,只不过现在规定改了,没办法再上牌,这个责任应该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这家店内如今销售的摩托型号均是更新后的,刘先生买的那一款从网络平台上仍然在售,商家虽然给刘先生补开了发票,但是不同意退车退款,所以双方就有了纠纷,谁都不肯让步,现在也没个结果。

菏泽车管所的工作人员说,轻便二轮摩托荷载为1人,后座不可以安装脚蹬,否则不合规就不能上牌,而普通二轮摩托核载人数为2人,按要求必须安装脚蹬,不安装反而不合规,一些生产厂家为了钻空子,在后座两侧盖板下,安装可拆卸的脚蹬,这肯定是不符合规定的,所以无法上牌。

车管所也建议消费者购买电动车一定要擦亮双眼,注意查看车辆合格证,并索要发票,否则出了问题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既然还有那么多违规的,为何监管机构不主动出击,查处那些违规生产商,市民哪能知道啥合规,啥违规啊,针对此事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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