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扰民家长不管

柿子软不软 2024-10-17 14:11:21

现在大多数都住楼房,住在楼下的难免会受到楼上住户的噪音干扰,有的人选择忍耐,而有的人选择的沟通,甚至用暴力解决,深圳的刘洋就选择了用暴力解决问题,最后的结果让他后悔。让我们看一下具体发生了什么?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刘洋是一家医院的医生,有时候在单位值夜班,有的时候在家住,刘洋家是8楼,楼上是陈先生一家四口,陈先生夫妇和两个男孩。

陈先生家的两个男孩很淘气,经常在楼上拍球,但房间隔音不好,刘洋经常在家听到楼上拍球的声音。一次两次刘洋就忍了,可是两个孩子白天晚上的拍球,有的时候玩到半夜11点多。

拍球声使刘洋很烦躁,甚至因为睡眠不足影响到了工作。

刘洋忍无可忍,于是通过业主群加了陈先生妻子的微信,希望陈先生家两个孩子能小声一点。陈先生的妻子也表示了歉意。

但是又过了几天,楼上还是继续拍球,刘洋只能寻求物业帮忙,物业和刘洋一起上楼敲响了陈先生家的房门,和陈先生的妻子进行了沟通,

突然陈先生来了一句:“我家孩子在自己家玩球,怎么了,你受不了就搬走啊”

刘洋:“你们这也不是解决的态度啊”

“什么态度不态度的,就拍,气死你”陈先生大声说。

刘洋很生气控制不住的对陈先生动了手,双方厮打在一起。最后物业报警,警察来了以后,双方才松手。

经调查,双方为互殴,陈先生伤情比较重,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公安以刘洋涉嫌故意伤害罪进行立案侦查。

刘洋也意识到自己有些冲动对陈先生道歉并进行了赔偿。

那么刘洋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呢?

法律分析

刘洋和陈先生虽然为互殴,但刘洋先动手,而且对陈先生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轻伤二级),所以刘洋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本案发生的起因是陈先生家两个孩子在楼上拍球,陈先生存在过错,且刘洋认罪态度好,对陈先生也积极的赔偿,最后一审法院判决刘洋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判后,刘洋觉得本案的起因是邻里纠纷导致的,而且陈先生具有明显过错,自己作为医生,并无主观恶意,人身伤害性也低,所以要求判处缓刑。

但二审以一身量刑合理为由,维持了一审判决。

个人观点

本案刘洋有些冲动,可能因为这一举动将断送了医生的职业生涯,令人惋惜!

本案发生后,很多人也表示了同情,遇到楼上这样的邻居确实让人无奈,很难通过沟通解决问题。

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确实成本太高,费时费力,你有什么样的解决方法呢?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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