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欧盟官方公布了《禁止在欧盟市场上销售使用强迫劳动的产品修正指令》,规定禁止在欧盟市场上销售、提供或出口使用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涵盖所有行业及供应链各阶段的产品。
那么,怎么界定“强迫劳动”呢?
强迫劳动包括但不限于滥用员工的脆弱性、招聘欺诈、限制员工的活动或移动自由、孤立员工、实施身体或性暴力、虐待和威胁、收缴身份文件、无正当理由的拖欠工资、基于债务的奴役劳动、恶劣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以及过度加班等。
这里的过度加班是指在非员工自愿的情况下,长时间工作且加班不给加班费等。
欧盟的规定对我国究竟有怎样的影响,我不是专家,解读不了,我查了一下AI,AI给我的答案是“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挑战在于:出口受限风险增大、供应链管理成本增加、国际竞争压力加剧。
机遇在于:推动劳动制度改革、加速产业升级转型、提升国际形象和品牌价值。
这些都是题外话,今天我要讲的是“加班”。
有人觉得欧盟的规定不切实际,你怎么调查我是自愿加班还是非自愿加班呢?我就喜欢加班不行吗?
切不切实际不说,我想总有调查的方法,我要说的是这种思想,
毫无疑问,肯定有人喜欢加班,比如创业的老板,比如加班就能获得高回报的职工,但我估计,喜欢加班的人应该比不喜欢加班的人要少很多。
这只是我的估计,没有数据。
以医院为例,喜欢加班的医生有,但更多的是不喜欢加班的医生,尤其是不喜欢无偿加班。
或许我这样说政治不正确,人们总是要求医生天然就应该牺牲奉献,怎么能有抵触情绪呢?
可医生首先只是凡人,需要养家糊口,需要生存生活,如果医生的薪酬待遇足够高,牺牲奉献自无不可,但现实是,医生的薪酬待遇实在不高,离开了收入谈奉献,……
当然,医生自愿加班也并不少见,离开了收入也不是一定不能谈奉献,医生主动奉献的时候多了去了,手术做到下班后、做到半夜三更,对于外科医生,司空见惯、习以为常,医生为了病人,何时计较过个人利益得失?
真要让医生不加班,全都准时下班,现在的医疗环境,很困难,不把病人看完,不把手术做完,医生是不会下班的。
说了这么多,我的意思是,医生喜欢自愿加班也好,不喜欢自愿加班也好,长久以来形成的传统,加班似乎不可避免。
三明医改是不是能导致某些改变,我不知道。
既然医生加班存在,而且是长期存在,我们所要思考的就应该是,是否应该让这种“长期存在”继续长期存在,是否应该做出一些改变?
欧盟的规定给我很大启发。
我们的社会一直强调以人为本,别的行业我不清楚,人性化管理一直是医院追求的理念,人性化是医疗的根本,无论对病人还是对医生。
关心关爱医务人员一直是国家卫健委的核心政策之一。
不过实践中有些医院脱离了国家政策,跑偏了方向,把医生当成了廉价的牛马,这肯定有违上层的精神。
我觉得,所谓关心关爱医生,体现的是温度,不是医生不能加班,而是不轻易让医生进行非必要的加班,至于什么是非必要加班,我就不说了。
医生必要的加班,医院要看得见,要给予必要的关怀,至于怎么关怀,我也不说了。
我从来都认为,相比于资本主义国家,我们更重视以人为本,只不过我们还处于发展中,很多方面和发达国家还有差距,不能把发达国家的福利全都生搬硬套到我们身上,那样不仅无益反而有害。
但我有信心我们一定能快速实现我们的目标。
而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人性化的理念和策略也会逐步完善。
医生加班,说小很小,说大,涉及整个行业的长期的、普遍的行为,也挺大,借着欧盟的话题,我想,如何有温度地处理医生加班,如何在医生加班中逐步完善人性化,恰逢其会也值得考虑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