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个警察局同时来了两拨报案人,一拨是家属,一拨是公司负责人,报的是同一起失踪案。
“警察同志,求求你们帮帮忙,我妹妹失踪了!”
男子神色慌张,焦急地表达着自己的诉求,警方赶紧安抚,同时开始记录相关信息,收集案件相关细节:被报失踪的女性名为龙洋,年龄32岁。而根据龙洋哥哥和公司负责人说法,她已经有11天都没去上班了,传呼机也没人回。要知道,龙洋向来不是那种会无故旷工或消失的人,这么久都联系不上,肯定是出了什么事。
龙洋生于一个条件较优渥的北京家庭,自幼便因其美貌而出名,在高中时期更是被公认为校花,顺利完成学业后,她进入一家规模较大的企业工作。
无论是从学业、职场还是个人品质来看,龙洋都是一个条件极佳的女性,但婚姻生活却十分坎坷。婚后不久,龙洋便发现丈夫有家庭暴力的倾向,经过五年的忍耐和努力,二人终于顺利离了婚。之后,龙洋独自抚养着她的儿子,也非常重视孩子的教育,不仅为他报名了多个补习班,甚至还包括游泳课程。
那么,作为一位有着孩子的母亲,她怎会无缘无故地消失?
调查途中,由于缺乏有效线索,案情逐渐陷入僵局。
在警方继续调查的同时,龙洋的家人也没有放弃任何希望,四处寻找她的下落。然而,尽管大家找遍了所有可能的地方,依然没有找到龙洋,无奈之下,家人只能将孩子带回,由老人代为照顾。
2004年5月26日,转折发生了。
那天,一位名叫李长贵的渔民像往常一样出海打鱼,当他的船驶入野鸭湖中心时,突遇意外——船底似乎蹭到了什么东西,这在深水区是极为罕见的。经过一番查看,李长贵惊奇地发现,擦撞之物居然不是石头,而是一辆红色轿车。
虽说这辆轿车看着有些念头了,但毕竟是这么大一辆车,就算是卖废铁也能卖不少钱。想到这,李长贵立刻回到村中叫上了几个亲戚,还租了个起重机,缓缓将将这辆车吊上了岸。
上岸后,一名亲戚在好奇心驱使下打开了车门,紧接着便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腥臭味,比鱼腥味还要难闻得多。他皱眉仔细一瞧,发现副驾驶座位上似乎有一个衣物填充的人形物体,但并没有头颅,更像是泥沙和杂草的堆积,而就在他想要进一步确认时,由于车门被拉开造成了轻微晃动,一个圆滚滚的物体滚落至车门前,他低头看了几眼却被吓得连连后退,逃出车外大喊“死人了!死人了!”
李长贵看了一眼,悬着的信终于沉了下去,随即选择报警。
警方迅速赶到现场,通过初步调查,确认死者为女性,死亡时间推测在冬季,车内诸多细节也暗示此事非同小可。在车辆内部,警方注意到有儿童衣物的存在,却未发现其他遗体。
法医在随后的检验中,在一件羽绒服内发现了一张残破的驾驶证,虽破损严重,但依然能辨认出名字——龙洋。原来,这就是四年前那名失踪的女性。
警方立即联系龙洋的家人,企求他们前来确认。
听闻此消息的龙家人几乎崩溃,龙洋,这个备受宠爱的小女儿,不仅没有平安归来,甚至还遭受了如此残忍的杀害。而在完成DNA的提取后,龙先生突然向警方指出:
“肯定是他干的。”
依据龙先生提供的信息,在龙洋消失前,她与游泳教练的接触频繁增多,有时甚至私下见面。龙先生怀疑游泳教练因被龙洋拒绝而对她进行了杀害。
而在另一方面,警方根据车牌成功识别出车主身份,并非龙洋或游泳教练钟某,而是龙洋的直属上司。这引起了一个疑问:龙洋为什么会开上司的私车?这是出于工作要求,还是有其他私人原因,同时,游泳教练的背景也显示出一定复杂度。
警方决定分成两组展开调查,一组前往游泳教练家中进行询问。在以调查失踪案件为名进行问询时,钟某得知龙洋失踪已达四年之久后,叹气表示两人之间仅限于正常的教练与家长关系,只停留于讨论游泳学习进展的关系。但后来龙洋突然消失不见,他最初以为龙洋可能是不想继续学游泳了,并未多加思考,未想到实际是失踪了。
面对警方,钟某保持了平静,没有展现任何异常情绪。然而,当警方正准备离开时,钟某的女儿回到家中,无意中听到了他们的对话,随即发出了让所有人惊讶的言论:“龙洋?爸,她不是已经死了吗?”这句话让现场所有人都感到震惊,包括钟某本人。
看到情况暴露,钟某情绪激动,让女儿回房,并在警方的进一步询问下,表示愿意跟随警方,随后索要了一根烟,深吸一口后,开始讲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
1997年,钟某因其曾经的游泳冠军教练身份,被龙洋选择为儿子的游泳教练。
尽管年龄上他比龙洋大了十几岁,但他风趣幽默,能言善道,随着接触越来越多,两人产生了感情,常常一起外出约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龙洋期望有一个稳定的生活,提出结婚,但钟某有家室,自然无法答应这个请求。
尽管如此,钟某仍不愿意放弃与年轻美丽的龙洋的关系,但同时又不愿意承诺结婚,这也造成双方多次争执,一直处于分分合合的状态。
到了1999年末,为了缓解双方关系,钟某建议一同去野鸭湖欣赏风景。由于龙洋与她的上司是远亲关系,自然可以自由使用上司的私车。于是,钟某驾车带着龙洋前往野鸭湖,那天正值降雪,湖面飘逸、浪漫异常。湖心有许多野鸭徜徉,龙洋提议驾车近距离观赏,钟某审视了冰面厚度后,判断可以承载车辆重量,便驶向湖心。
不料,车辆过重导致冰面断裂,车辆迅速沉入湖底,冷冽的湖水瞬间灌满车内。
钟某首先看到的是龙洋红色衣服的一闪,随即一片漆黑包围了他。下沉时,他感受到耳朵的剧痛,作为游泳教练的他意识到这是深水带来的压力,急忙打开车门,奋力向上游动,完全忘记了仍在副驾驶的龙洋。
依靠出色的游泳技巧和体力,他成功浮出水面,但只能眼睁睁看着车辆沉没。
钟某爬上岸后,漫步十余公里寻求帮助,谎称自己是钓鱼时掉进冰窟窿,请求拨打急救电话。龙洋遇难后,他由于担心及害怕被家属责怪,所以一直隐瞒这一死讯。至于他的女儿知晓此事,可能是因为他每年年末会前去野鸭湖祭奠龙洋时不慎透露。
钟某向警方坦白了一切,尽管家属难以接受认为他是蓄意将龙洋带至野鸭湖。警方经过调查确认,钟某确实没有撒谎,最终只能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其提起公诉。
根据《刑法》规定,被告因过失致人死亡,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较轻,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处钟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