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网红遭杀害被抛尸?硬把凶案整成“黄色新闻”的媒体们活该被骂

姬鹏 2024-06-24 22:44:20

同样一件事情,媒体的报道叙事是这样的:标题是“湖州一山上发现遇害女网红?乡政府:死者被人从外地运来丢弃”;而警方的通报叙事是这样的:“我局接报警称吴兴区南郊一山坡上发现一具女尸”。

是的,也就仅仅才过去几年,媒体连如何报道凶案的基本新闻伦理也开始不管不顾了。按理说,对这种凶案的报道,就算是刚毕业的新闻系学生,也知道标准的方式应该是“湖州一山上发现遇害女子”,或是不明真相时,应该是“湖州一山上发现一具尸体”、再不济也应该是“湖州一山上发现一具女尸”。

总之在警方通报没有落锤前,媒体起码要有基本的叙事标准。可你瞧瞧这德性,上来就是一顿猛操作,直接就说遇害的是女网红。这么硬整当然不是媒体们不会用词,而是躲在媒体背后的所谓媒体人实在太知道怎么用词了,而这个知道是知道人性的弱点在哪,而不是知道德性的边界在哪。

毫不讳言的讲,在传统媒体如日中天的时代,“黄色新闻”就已经猖獗一时,而到了自媒体时代,“黄色新闻”可以说是变本加厉、持续扩张,只有你不敢看的,没有媒体不敢编的。这里简单科普一下“黄色新闻”是个啥玩意。可能很多人一看到“黄色”这个词眼就觉得跟“桃色”有关。

不可否认,狭义的“黄色新闻”可以理解成“桃色新闻”,但是更泛化的讲,“黄色新闻”更强调博眼球,用现在的媒体黑话讲就是:得流量者得天下。可问题是,当“得流量者得天下”变成“流量饥渴”时,所谓媒体就成了编排是非的“霉体”。

就拿“湖州一山上发现一具女尸”来讲,根据警方初步侦查的结果是,女方因感情纠纷被男友杀害,直白地说就是“情杀案”。可媒体们在叙事时非得冠名标题女网红。以至于“女网红遭杀害被抛尸”这个流量三连弹一出,舆论瞬间就被引爆。

紧接着遇害者的照片满天飞,各种悲情BGM一配,一场“黄色新闻”的盛宴就开始了。这里面的原理其实也不复杂,要清楚,大的基本盘里,人们对于女网红总是爱恨交加:“爱的是女网红那么美很养眼,恨的是她咋就不是我老婆”。

于是当有女网红遭遇情杀时,不管真相是啥,基本盘里的真相只有一个:网红是原罪。在这样的前提下,媒体们自然不会失去噬血的机会。所以,像“女网红遭杀害被抛尸”这种“黄色新闻”的准标题就出现了。

好在,什么东西吃多了,看多了也会腻的。基本盘也不是千年不变,所以评论区就开始“反杀”媒体,最典型的是:“你们真是很爱发受害者的照片”。因为谁都知道,面对凶案,第一时间曝光凶手的周边才是第一紧要的事情。

可奇怪的是,多少年来的“媒体传统”却是特别爱报道受害者周边。尤其是漂亮的女性受害者,以至于“颜值正义”放到“黄色新闻”里就成了“颜值不正义”。可问题是媒体们能不知道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非正义?

显然他(她)们是很知道的。也正因为如此,硬把凶案整成“黄色新闻”的媒体们才活该被骂,因为“懂媒却传霉”的他(她)们真的是脸都不要了。一定程度上,传统媒体受自媒体的围剿、压迫,偶尔搞搞标题党也能理解,毕竟也要活着吃饭嘛。但是流量饥渴到饥不择食的地步,最终受损的还是新闻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媒体的公信力。

很多时候,真的不怪大众把编辑和记者称为小编。因为除了“小编一下”,真的连基本的新闻章法都不讲了,更别谈什么新闻伦理。就像面对“湖州一山上发现一具尸体”,哪怕写成是“女子遭杀害被抛尸”也都够抓眼球,够收割基本盘了。

而媒体却持续加码,直接祭出“女网红遭杀害被抛尸”,只能说媒体们要的是全盘收割的效果:不仅收割热衷“黄色新闻”的基本盘,也收割反感“黄色新闻”的小众盘。总之就是:“黄色新闻”的大旗我立了,你们想打想闹,给你们自由,毕竟你们的自由是我的流量。可仔细想想这媒体心底的伎俩,怎能不感到恶臭十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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