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政委让妻子坐团部车,拿1个月工资当车费,股长:不在收费范围

从阳化石 2024-11-23 04:13:33

什么是好干部?

工作上尽心尽责,生活上处处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担任过济南军区政委的宋清渭,对自己的要求很严格,一路走来都是如此。

1965年,在他担任团政委时候,根据他的职务可以吃中灶,但生活上一直和战士们吃大灶,从不搞特殊。就算是身体有恙,可以吃点有营养的,但依然坚持不吃病号饭。

不仅如此,妻子休假去部队,当假期满后,正好赶上他到军区开会。

按说坐车跟他一起回福州,并没有不妥当之处,反正一个人是坐,两个人也是坐,而且是顺路,又不是团里派到专车送妻子回去。

可他认为这是“特权”,拿出180块钱交给财务股长,股长表示这钱不能,表示这样用车不在收费范围,他表示坚决让收下。

在1965年,180元钱是他一个月的工资。

这一年,军队取消军衔制度,而且工资与地方干部一样,按行政级别发放。这一年,全军实行定级降薪。作为正团职的他,拿到180块钱并不低。

在当时,很多上将定位5级,少数为6级。以陈士榘为例,他是行政5级,此前的月工资是400多元,这一年统一实行减薪为缩小贫富差别,成了342元,但也相当于5位工人的工资。

陈士榘当时的职务是工程兵司令,属于大军区正职,当时薪资的组成是工资加军龄。

职务越高减薪比例越大,宋清渭作为团职,在减薪前与减薪后差距不大,每月只少了几块钱。180块钱也相当于两个半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

他所在的团部在福建北部,距离福州也就几百里地,从当时的物价水平来说,坐小汽车需要180块钱吗?是不是太多了呢?那时候,老百姓坐公交车都是按毛收费,就是长途汽车,也就几块钱而已,这一点有多理解不了。

实际上,他家也是困难的。夫妻两地分居,妻子带着3个孩子在福州生活,扛起家庭的重担,家里有一个保姆,5个人挤在一间13平方米的小屋里,一住就是6年。他偶尔回家,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可见困难不小。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