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记者接到市民反映
肇庆城区星湖大道有斑马线
最近设置了地栏
电动自行车需要抬起车轮才能通过
为出行带来不便
记者走访
电动自行车难以通过
记者来到现场看到,星湖大道与岩前宝环大道交汇处有两个路口的斑马线,除了原有的石墩外,还埋设了一排地栏。由于地栏的间距太窄,大部分的电动自行车的车轮都难以通过。
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永新 摄
记者现场所见
由于电动自行车的后轮处
有支架等
要通过就必须将后轮抬高
由于车架较重
有的市民无力抬起
只好原路返回或干脆驶入机动车道
到前面找路口
▲电动自行车主托起电动自行车通过。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永新 摄
▲部分电动自行车较重,成年男子都难以将车托起。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永新 摄
▲有市民选择放弃,绕道去到其它的斑马线。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永新 摄
其中一处斑马线
地栏只设在车道中间的安全岛
另一端并没有设置
导致过来的电动自行车
发现无法通过后只好原路进行折回
增加了安全隐患
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永新 摄
记者观察发现
类似这样的设置中星湖大道
也仅有两处
▲肇庆端州区星湖大道。资料图
有市民就疑惑
斑马线上本来就已经有石墩
可防止机动车窜入
现在再设置这些密密麻麻的地栏
不知道有何作用
有关部门回应
为消除安全风险而设
据记者了解到
这些地栏是端州区道安办
主导安装的
端州区道安办回应:
星湖大道与岩前牌坊对出的两处人行横道,平时的车流、人流量比较大,且没有设置红绿灯,大多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经过人行横道时,没有做到下车推行,而且速度也比较快。
对此,端州区道安办召集该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了现场会,讨论研究整治风险隐患,并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在以上两处人行横道建设地栏,禁止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消除安全风险。
对于“摩电”需穿过或调头
端州区道安办
则建议到有交通灯的人行横道
再进行通过
延伸阅读
根据相关规定
非机动车在通过斑马线时
要推车步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大家参与道路交通
一定要记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肇庆头条、肇庆零距离